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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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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赵男与宋女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中最重要的权利。行使处分权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凡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仲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人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  相似文献   

2.
如何保护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晓 《行政与法》2005,(12):100-10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特定的财产构成。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关系,共同共有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有《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规定。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在共有人处理共同共有财产常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又因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婚姻法》中对共同财产处分权规定的不完善,对共同共有人的财产利益得不到最好的保护。本文对以上问题加以分析并在立法上加以完善。并以案例作为司法救济的指导。  相似文献   

3.
夫妻共有不动产项下隐名共有人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婚后所得共同所有制的广泛适用,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不动产,在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时,另一方的共有权未能在不动产登记中得以体现,因此,出现了隐名的共有人。由于《婚姻法》上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不够明确,加上《物权法》上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这种隐名共有权难以对抗交易第三人。为了解决此困境,一方面,应将日常家事限于为家庭生活需求的事务;另一方面,有必要在不动产登记事项中增加夫妻财产制类型的备案制度,以解决隐名共有人和相关权利人的权利的失衡问题。  相似文献   

4.
【裁判摘要】 一、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股权应当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在离婚判决中进行分割,这应是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措施。笔者试从有关规定和法理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能促进立法的进展。股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股权是财产权股权的主体是股东。进入家庭关系,股东作为自然人,在夫妻关系中属于婚姻关系存续的一方。如果没有关于股权归属的夫妻特殊约定,作为一种财产权利,按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意味着持股权…  相似文献   

6.
由于婚后财产共同所有制的适用,房地产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而且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是另一方的共有权未能在不动产登记中得以体现即隐名共有人的出现。而且由于《婚姻法》对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不够完善,加上《物权法》上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这种隐名共有权难以对抗交易第三人。因此本文从对改善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和在立法中增加夫妻联名登记权的建议来进一步保护隐名共有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7.
本文仅就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司法实践对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规定提出的疑问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规定是我们确定和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关系的一条基本法律依据。婚姻法颁布十几年来,司法实践中运用这一规定解决了大量的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但是,在处理下列几类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中,却经常发生情与理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藏娇”的“金屋”该归谁)中赵男用与其妻共同所有的十万元钱购买房屋并将其赠与李女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尽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并不等于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处分共有财产行为无效。法律并没有将“夫妻双方达成合意”作为处分共有财产行为有效的要件。法律无禁止性规定即为许可。正因如此,我们才不会对赵男购买房屋这一民事行为的有效性产生质疑。当然也不应对赵男同居民…  相似文献   

9.
《法学》1986,(5)
实际生活中,对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许多人认识比较模糊,就连一些审判机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也存在界限不明的情况。那么,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呢?一般认为,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共有关系可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共有财产,另一种即家庭共有财产。本文试提出四个条件,以作为认定家庭共有财产的依据。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全体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要形成家庭共有财产,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家庭关系的存在是形成该项财产的前提。这就是说,该项财产的几个所有人都是同一家庭的成员,他们之间存在着亲属关系,并且共同生活。如果已经分家析产,或者有的家庭成员已脱离该家庭,如被他人收养,结婚并单独生活等,则不能作为该项财产的共有人。  相似文献   

10.
在民事领域中,常常产生财产共有关系和发生共有财产纠纷,如何依照法律规定,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对于稳定家庭、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发展生产经营,都有一定意义。一、什么是财产共有及其法律意义所谓财产共有,就是两人以上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财产共有可以由于债权,例如共同购买物品、共同经营合伙、共同接受赠与等而产生,也可以由于其他原因,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继承财产、共同发现埋藏物、遗失物以及营建  相似文献   

11.
章戈 《法学研究》1985,(2):67-72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实行夫妻婚后财产共同所有制,并辅之以夫妻财产约定所有制。这是符合我国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实际的。它有利于增进夫妻之间生活上乃至感情上的联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夫妻财产的实际效用和家庭组织生活(生产)的经济职能。但是,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是相当原则的。对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还有必要结合我国社会和家庭的具体实际,从理论上加以研讨,以便尽可能地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以完善和健全我国夫妻财产关系方面的法制。  相似文献   

12.
夫妻财产制的认知,表象是民法共同共有原理,实质蕴含夫妻甘苦与共的婚姻家庭的伦理期许。我国离婚诉讼的实施效果,呈现出"重确权、轻分割、忽视矫正补偿"的倾向。从功利主义哲学出发,夫妻财产归属确认的清晰便捷、财产分割的实质正义与弱势一方的矫正补偿,是评价一国夫妻财产制度带给家庭成员稳定安全感的权衡尺度。在个人主义理念强大的当下,财产法中大量的制度直接延伸至婚姻法,模糊了家庭生活与商业生活的差异。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精神气质应回归至以家庭命运共同体伦理性为依归,立法价值取向应从形式平等向实质正义转向,司法视域下夫妻财产制度应充分彰显婚姻法的伦理关怀,夫妻财产制的构造应致力于财产分配的公正与创造婚姻家庭的幸福。  相似文献   

13.
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薛宁兰 《法学杂志》2005,26(2):75-77
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审视现行夫妻财产制,尤其是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结合中国社会现状,对夫妻劳动分工和家庭角色进行分析,提出既有利于维护夫妻各方财产所有权,维护经济活动中第三人利益和交易的安全,又注重对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的保护,确认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促进夫妻家庭地位平等、体现性别公正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14.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这条规定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内容。既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又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关系是基于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夫妻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对于他们的财产的归属和管理可以自由决定,平等协商处理,这充分体现婚姻法赋予夫妻决定财产归属以及处分财产的权利自由。从性质上说,约定不是一般的行为,这种约定属于法律行为,产生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财产与其它法律行为一样,应具备一定的要件和形式。  相似文献   

15.
一 夫妻财产制,就是指有关夫妻各自的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和管理的制度。 在生产力十分低下的原始社会,没有私有财产,没有阶级,没有压迫,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互助的关系,男女两性间在人身方面、财产方面也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在夫权统治、男尊女卑的奴隶社会、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86,(9)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和我国国情确立的一种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即在夫妻双方财产权利完全平等的前提下,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法定财产制,同时允许双方另有约定的财产制。其中  相似文献   

17.
家庭共有财产有其特定含义,是归属于整个家庭,供全体家庭成员平等享用的财产,其功能是保障家庭的稳定和家庭成员的生存与发展。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根据来源途径不同可将家庭共有财产分为传统模式和现代模式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家庭共有财产在形成、性质等方面受家庭成员个人意志的影响不同。家庭共有财产通常为共同共有,家庭成员就其性质可以进行约定,但约定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得损害家庭弱势成员的利益及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夫妻财产制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夫妻财产制探究袁敏殊夫妻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否平等是衡量夫妻地位是否平等的重要标志。准确理解和掌握涉及夫妻双方有关财产的概念、性质和范围,研析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完善和发展,对正确处理夫妻财产关系,保护公民的...  相似文献   

19.
一、在解除关系的条件上。离婚案件可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离婚;调解不成时,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标准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而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则具有唯一性,只要涉论查实,就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二、在共有财产的分割上。这一问题最易混淆。具体地讲,在这方面有“四个不同”。一是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非法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虽然都属于共同共有,但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即夫妻离婚和非法同居关系解除后,非法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为一般共有,夫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则为夫妻共有。二是共有财产的界定范围…  相似文献   

20.
《现代法学》2017,(5):35-43
在域外的多部民法典中,确立夫妻债务规则的立法模式可划分四类,其中在夫妻财产制中规定对外财产责任最为常见。实行不同种类夫妻财产制,配偶之间负担对外财产责任有别。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可区分为大、中、小、超小四种法例。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通常限于共同生活的必要、共同财产所生债务、夫妻合意之债,且夫妻对半负担共同债务之清偿责任;个人财产仅在特定情形下对共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本人负责清偿。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配偶一方个人财产清偿了另一方配偶个人债务的,获益配偶方应予以补偿。基于保障对外财产责任履行和配偶另一方利益等考虑,立法禁止或限制配偶一方擅自处分、让与其财产或财产利益。我国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确定夫妻对外财产责任时,既要充分考虑夫妻均是独立个体,有各自的个人利益,又要考虑夫妻是婚姻共同体的成员,彼此具有共同利益;坚持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既合理分配夫妻对财产责任负担,又要公平保护第三人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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