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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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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一直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由于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经历过时间的变迁,在处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时又适用不同的认定标准,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论。本文从事实婚姻的历史沿革、法律规定、责任形式及构成类型等方面阐述了事实婚姻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2.
“事实婚姻”这个称谓,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甚至还在某些文章、著作乃至教材中,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理解”和“肯定”.这种现象出现在新婚姻法已颁布施行多年,且法制建设逐步走向完备的今天,不能不说是令人费解的.笔者试图从人们的习惯理解和有关论著出发,把“事实婚姻”归结为“单纯依据事实而成立的婚姻”,或曰“非法律婚姻”.如果这个理解没有偏离真实的话,那将不得不明确地指出,所谓“事实婚姻”是根本不能存在的,它不是婚姻而只能是非法同居.这是因为:首先,没有一个统治阶级能容忍漠视法律的现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被称为“事实婚姻”。其实这种提法是不科学的,因为它是基于承认这种同居是婚姻的一种形式的基础上的提法。婚姻是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结合的形式,是依法律规定而成立的,是一种要式行为。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在我国,受到法律保护的,必须是民事法律行为,同时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否则便没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  相似文献   

4.
试论事实婚姻的认定及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俊 《现代法学》2000,22(3):64-65
本文认为事实婚姻在一定时期内是禁而难绝的社会现象,在力求杜绝事实婚姻发生的原则下,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是符合实际的。  相似文献   

5.
一直以来,规范和调整事实婚姻关系的都是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就事实婚姻作出了最新的规定,有关事实婚姻的概念需要重新界定,特征亦应重新分析,事实婚姻还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性存在。  相似文献   

6.
事实婚姻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本文就其认定、处理等方面谈点粗浅看法,以就教于方家。一、何谓事实婚姻对事实婚姻的概念众口不一,主要是因为将其与表现形式相混淆了。总的来说,事实婚姻可表述为:没有履行一定的程序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其主体范围与所经程序上应有宽窄之别。就主体范围而言广义事实婚姻应为不履行一定程序的男女(不论有无配偶)以夫妻关系而共同生活的婚姻;狭义事实婿姻应为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履行一定的程序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婚姻。  相似文献   

7.
论事实婚姻     
本文从事实婚姻特征及现状谈起,具体分析了事实婚姻产生的原因,以及它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并指出了事实婚姻与其它非法同居现象的不同之处,并从事实婚姻的效力问题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论事实婚姻     
《法学》1986,(3)
在我国婚姻法理论中,事实婚姻属违法及无效婚姻的研究范围。由于新颁布的婚姻法对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对事实婚姻及其效力问题,理论界一直众说纷纭。此类问题,直接关系到司法实践中对事实婚姻纠纷的正确处理。为此,本文想就事实婚姻的概念、事实婚姻的违法性程度及其效力,事实婚姻引起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自从一九八○年新婚姻法颁布以来,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事实婚姻认识和处理颇不一致。有的同志完全肯定事实婚姻,有的同志则完全否认。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事实婚姻进行深入的探讨。一、当前事实婚姻存在的主要原因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身分同居生活。在我国事实婚姻最早出现在晋冀鲁豫边区。一九四二年一月公布的《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条例》第11  相似文献   

10.
事实婚姻的效力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事实婚姻在法律性质上原属于不存在的婚姻。 2 0世纪 70年代以来 ,西方国家的法律逐渐开始对事实婚姻予以调整 ,使同居双方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我国有关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有的较为笼统 ,需要解释 ,有的存在漏洞需要补充。  相似文献   

11.
12.
我国《婚姻法》现不承认事实婚姻,只要没有达到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就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相似文献   

13.
李昌盛 《清华法学》2012,6(4):132-150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无知、被动中立观”占据了主流地位,其制度原型为“英美当代陪审团对抗制审判”.事实上,理想的事实认定对裁判者的要求不仅仅是中立,也要求具有知识.各个国家应当根据自己的诉讼理念、诉讼结构和司法现状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平衡点.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而言,战胜偏见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互动取得理解.我国事实认定缺乏中立性的根源不在于裁判者是否审前阅卷和审判中是否消极,而在于缺乏有效的平等沟通、对话、质疑机制,因此应当构建一个“审判长主持下的三方研讨机制”.这才是最大限度地确保事实认定中立性且符合我国国情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14.
根据概率分析所涉及证据数量的不同,事实认定概率分析可分为单一证据维度和证据组合维度。在单一证据维度中,司法鉴定领域会不断涌现像DNA证据那样兼具实证统计数据和高度科学确认度的统计概率证据。在证据组合维度中,事实认定不可能通过数学推理实现,其原因主要有:事实认定过程复杂,数学推理难以模拟;数学推理并非司法证明思维的"母语",而是一门需要翻译的"外语";数学推理会通过"量"上的运算模糊、混淆乃至掩盖了"质"上的差别。  相似文献   

15.
<正> 传统的表述方法,事实婚姻是指有配偶的男女,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一种关系。其特点有三,或者说构成事实婚姻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从主体看,构成事实婚姻的主体必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如其中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则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事实上的重婚。这是事实婚姻与事实上重婚的重  相似文献   

16.
1950年、1980年两部婚姻法以及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虽然都将"登记"作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根据不同时期的国情,婚姻法对事实婚姻采取了不同的态度。经历了一个由绝对承认到相对承认,再由相对承认到绝对不承认的过程调整婚姻家庭的法律必须建立在生活的基础上,尽量满足人了门的婚姻自主权,但极度自由将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国家伦理的丧失。因此,笔者以为,我国婚姻法应在坚持现有的登记制度的同时,在新的条件下赋予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加之法律规范的不健全,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存在.而我国立法对事实婚姻的态度亦是摇摆不定的,前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过程,因此现实生活中矛盾突出.本文先介绍了我国婚姻立法对事实婚姻的态度变化、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最后对完善我国婚姻立法中事实婚姻部分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事实婚姻立法.  相似文献   

18.
重婚罪的主要特征之一是:重婚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重婚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在这一表述中,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其内涵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对这一点,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出版的《中国刑法讲义》中,是这样讲的;司法界和法学界对此也没有什么分歧。但对所谓“有配偶”的内涵,是否包括经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  相似文献   

19.
<正> 这本来不是什么新问题,一九七九年二月二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以下简称《执行意见》)中的“事实婚姻问题”一节早已作了回答。现在为什么要把这个问题重新提出来呢?这是因为有些基层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新婚姻法时,擅自规定:凡一九八一年元月一日以后来经登记而结婚,婚后出现纠纷而闹离婚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这些法院只在当事人所在地宣布其为非法婚姻,予以解  相似文献   

20.
当前社会上发生的婚姻纠纷,不论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案件,还是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登记,属于事实婚姻的为数不少。对于事实婚姻的处理,司法实践部门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不外三种:一种认为事实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不予保护;另一种意见认为,事实婚姻之所以产生,有其历史原因,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对此还应加以保护,否则会造成社会上婚姻关系不稳定;第三种意见则主张对事实婚姻的保护应以一九八一年新婚姻法公布执行为界限,在此之后发生的事实婚姻,不能承认其有效,一方提出解除,应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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