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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的背后体现了法治与民主相辅相成,伴随民主与法治的发展,推动了我们国家文明程度的提高;而且,司法在接受民主的监督的同时,要保持其独立性、公正性,取得司法独立与监督权的平衡,因为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生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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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法治作为思考刑事和解的视角,探讨了死刑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合理性。就刑事个案而言,刑事和解可以促进法治的权利保障功能,降低死刑的判决率,维护被告人的生命权。通过对被害一方进行经济补偿、道歉等方式维护被害方的合法权益,缓和被害方的对抗情绪,减少申诉上访,促进法治的秩序功能。但从法治的整体上看,刑事和解可能造成司法的重大不公,导致更大的司法腐败,最终将危及法治基础,对法治的形成产生长久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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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锐智,1955年10月5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1982年辽宁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1982年毕业留校后一直从事法制史教学与科研。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国家法与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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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新闻就是关注明天的历史,解读新闻就是解读今天的社会。在即将辞别2006年的时候让我们共同疏理和回顾那些已经成为历史的法治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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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与期待可能性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霆案件折射了法律与情理的严重冲突,而案件的最终处理反映了刑法的人性关怀,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外期待可能性理论具有相通之处,由此可能成为我国认真审视、深入研究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标志性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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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藩,1930年出生,辽宁沈阳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新中国法律史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制史专业研究生毕业。1952年至198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中国法制史教学与研究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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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是法治原则最为直接的贯彻执行。正当性是法治公安活的灵魂。法治公安首先要求均衡地把握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公安工作可以犬幅度地公开事实性理由,警察执法的商谈性体现于个案之中,尽力减少强制性依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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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并没有否定清官"守道、爱民、无私"优良品质的意思,只是对非理性的清官情结做了相关的思考与批判。文章从清官的概念开始考证,继而对其特点、阶级本质、历史作用等做了阐释与评价,最后提出:清官情结,会减损程序正义,削弱民主意识,是与现代法治不相融合的,以期人们打破对清官政治的幻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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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治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与前提.我国的行政程序法治在观念上、立法上、执法和司法审查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转变观念、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严格程序违法责任和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改善当前的行政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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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明确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新一轮五年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既是对前四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总结的结果,又是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契合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从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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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回答了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思想旗帜和理论灯塔.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效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加快法治经济建设,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建设新型国际法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国从法治大国走向法治强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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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概念在同一时空使用时,法治国家指整个国家公权力的法治化;法治政府主要指国家行政权行使的法治化;法治社会则主要指政党和其他社会共同体行使社会公权力的法治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是: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保障,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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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指标是刑事案件管理与诉讼体制运行的重要引擎,如何实现“指标最优”是当下刑事司法绩效考核最为紧迫与现实的命题。一些不科学、不合理、不必要考核指标始终“禁而不止”“取而不消”。一些常见的考核指标对刑事程序法治造成了较为突出的冲击与反制作用。一些数率指标的层压容易造成公安机关之执法行为冒进与异化。一些指标偏重追究犯罪的职能,使得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难以履行客观义务,容易违反无罪推定原则。质效控制方面的指标配给不足,且一些指标有形式化的倾向,常造成法院对审判规律的偏离。本文就公检法三机关在绩效指标考核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