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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市的刘法官在法院兢兢业业地做了好多年,获得殊荣无数.正在大家对他的前途一片看好的时候,突然之间,他要辞职,令众人错愕.
辞职之前,刘法官特地找到当年他进法院时的师傅老罗,说:“我要出去闯一闯,希望得到你的祝福.”
老罗一脸惊讶:“我的刘大法官,你前途一片光明,怎么想着要走呢?”刘法官回答:“我做法官多年,一年接400起案子,人弄得疲惫不堪,但没有半句怨言.如今我人到中年,生活没有规律且少有闲暇,再待下去没有意思了,我想去外面看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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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则故事:一个男人死后来到天上,他遇到一位天使,天使说可以帮他实现愿望。他说:“我这一辈子太辛苦,每天都在干活,也没有好好享受过。我希望过一种每天不用干活.想吃就吃,想玩就玩的日子。”于是.天使把他带到了一个地方。开始的时候,他很快乐,不过,这样的日子只过了不到三个月,他就觉得越来越空虚。接下来的日子,他觉得越来越难熬,于是,他又找到那位天使,恳求说:“请给我一份工作吧,请让我做点什么吧.这样每天无所事事的生活,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天使说:“对不起,这里没有工作给你做。”这个男人说:“如果再不让我做事,让我这样天天干呆着.我宁愿下地狱!”天使严肃地说:“你以为这里是什么方?这里就是地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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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增加等等,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地球生态环境的自身变化规律,人类在破坏环境的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环境压力。进入新世纪,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保护生态和环境,必须建立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法律制度,其中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本文针对如今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以及在公益诉求中遇到的诸多难点,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前提的角度,提出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实践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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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问题,我想从双重人格谈起。为什么呢?我在学校的时候,有些课没有讲,我就讲了。我开始讲起了罗马法。开始讲罗马法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社会上有人问我讲什么,我说讲罗马法。他们说怎么你们卖骡子、卖马都有法了?在罗马法里,讲主体的时候,用了一个人字。其实,在大陆法国家,一切都叫”入”。民事主体就是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债权人、债务人。那么”入”字在罗马法里就是一个面具的意思。作为社会中的人,大概就象一个人有多重面具一样。比如你在家庭里面,你可能是父亲,同时又是儿子,又是孙子,同时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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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已经恢复了平静,但我在他的表情中似乎仍旧看得出来他心里觉得可笑。“哎,这是个很糟的发展,是不是,华生?不过这里面有些奇妙之处,还给咱们的委托人留下几分希望。”“你这样讲使我听了很高兴,”我由衷地说。“刚才我觉得恐怕他没有希望了。”“我就不愿意说出这样的话来,亲爱的华生。事实上在咱们这位朋友极其重视的证据中,有一个十分严重的缺陷。”“真的?什么缺陷?”“就是这点:我知道昨天我检查门厅的时候,墙上并没有血迹。华生,现在咱们到有太阳的地方去散散步吧。”我陪着我的朋友在花园里散步;我的脑子很乱,心里却因为有了希望开始觉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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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不演戏了.”任泉对他的朋友王燕青说.不久后,任泉在微博上宣布息影,未来将专注于商业投资.任泉的这一决定可以说是水到渠成,毕竟他从毕业起就进入了商业领域,至今已将近20年.
直到今天,任泉偶尔还是会想起大学时经常做的一个梦.在上海霓虹灯汇集的夜色中,他做完兼职后乘坐公交车回家,看着形形色色的路人,总会想:“我什么时候能赚到100万元?赚到100万元后我该做什么呢?”这个听起来有些天真的梦想,任泉便靠着开餐厅和演戏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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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吞噬了24条生命的故障超载大货车是怎样通过多个关口,从而一路绿灯,行程上千公里,直到北京,最终酿制悲剧?超载车,被五次放行段迎春在接受公诉人和法官的询问中,揭示出从未透露过的“12·4特大交通事故”的内幕——检察官:委托你运输危险化学品电石的公司是否告诉过你需要注意什么,检查过你的危险物品运输证吗?段迎春:我初中都没毕业,不清楚运输电石有什么规定,也没有人告诉过我运输电石要注意什么。只是在第二次运输电石的时候听人说电石不能着水,着水就起火,所以我在电石上面盖了六层苫布。我曾经让车辆挂靠的包头五星公司帮我去办“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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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认定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有关“行为——结果标准”的学术论争普遍将“不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单一的行为来对待,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中“不依法履行职责”包括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多个构成要件的特点,应当回归这一基点并由此明晰“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实质意蕴。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纠正)之诉性质内在规制着“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要件、结果要件的涵义。《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从正反两方面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有必要消除“三要件说”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对司法实践的不当影响,尤其需要直面依职权行政不作为侵害公益的特殊性,破解依职权依法行政履职行为的“程度要求”,从抽象的职责职权规定确定具体的作为义务,认定“公益得到有效保护”之“有效”等理论实践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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