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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又规定了律师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条例》第六条)。“责任”与“义务”意思相近,通常可以替换使用。那么应当如何看待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与“律师义务”之间的关系?笔者试以抛砖之作,求教于大家,并期待引起社会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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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及其乳制品已经是百姓餐桌上不可或缺的食品。规范奶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生鲜牛奶和乳制品质量安全,维护奶业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每个乳制品加工企业的义务。让百姓喝上“放心奶”,是政府有关部门的社会责任。《河北省奶业条例》就此作出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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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健全,工会作为企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值得信赖的“职工之家”,如何逐步改善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扩大强化劳动者的知情权,保护全体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我们工会工作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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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有义务修改反倾销法律制度使之符合WTO规则。因此,1997年3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在仅仅生效5年之后,就为2001年4月28日颁布、200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所取代。新条例与旧条例相比.更多地吸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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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至少三稿修改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近日提交北京市人代会审议。北京市市长王安顺评价它的意义“非同一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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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有许多创新和进步之处,该法从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维护食品市场安全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赋予了市场主体各项权利,权利的享有离不开救济程序的设置,对《食品安全法》的可诉性予以完善,有助于市场主体真正有效享有《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权利,切实有效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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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中国公民姓名法》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中国诸多的法学论著里,极少有学者重视我国“公民姓名法”的研究。我国法律与好名有关联的主要有《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婚姻法》第十六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公民应当以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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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诉讼权利救济的价值分析与程序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律师法》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修改
(一)进步:权利扩展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新《律师法》对律师权利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既有对律师执业资格、执业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形式上更加细化的规定,也增加了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这三个“老大难”的问题上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规定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须经批准,不被监听;将律师有权查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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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认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所使用的“场地使用权”概念与 1988年《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形成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概念不同 ,场地使用权不宜作为出资物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于其不能自由流通和转让 ,亦不宜用作注册资本 ;根据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 ,一旦中方出资者以房屋所有权出资 ,它便有义务向合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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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分立后原企业的债务由谁承担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企业法人分立之后原企业的债务由谁承担,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我国《经济合同法》第26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企业法人分立之后,原来的企业即随之终止,企业法人分立之后原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就只能、也应该由在企业变更基础上设立的企业法人来承受,而不能一笔勾销,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其债务由分立后的那个或那几个企业法人承受,具体份额多少?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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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我国《信托法》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在分析了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企业年金受托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其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为鼓励企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发展,对年金理事会的有关立法应坚持鼓励和监管并重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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