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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赵弈涵 《学理论》2013,(4):119-120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配偶一方基于另一方的过错行为对自己作为配偶享有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而导致婚姻关系无法存续,得以要求对方赔偿其财产性和非财产性损失的民事法律制度。在我国,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既包括物质上的损失,也包括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损失。通过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缺陷及完善措施等方面的研究,旨在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从而更好地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陈玉娟 《学理论》2013,(17):143-144
从农村离婚案件中妇女的权益保护角度着手,对现存法律对农村离婚妇女的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做初步的讨论,分析农村离婚案件中妇女权益受侵犯的表现形式,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劳动补偿权、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多角度分析离婚中妇女权益受侵犯的主要表现形式,提出帮助农村妇女提高诉讼能力、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加强对女方的保护、给予妇女适当的补偿、完善离婚后的扶养制度等一系列对农村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对策。  相似文献   

3.
付稳稳 《学理论》2012,(14):103-104
婚姻是以一男一女终身生活为目的,以法律所承认之结合,夫妻之间互负一定的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忠实与贞操义务。违反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是指违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等方式,致使配偶一方享有的配偶身份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间的相互义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民法上构成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责令加害人承担受害人的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4.
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是指夫妻离婚时,在婚姻存续期间家务方面尽义务较多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请求物质补偿的权利。它以家事劳动价值论和公平原则为基础,肯定夫妻一方对家庭的贡献,在制度上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制度,不仅体现了对弱者利益的维护,更注重了对弱者权利的伸张,但在适用范围和金额确定等方面,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5.
王延荣 《各界》2009,18(11)
本文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公布实施后,通过审理张某某等人诉西宁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涉及植物生存状态受害人的配偶、子女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问题.<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及赔偿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侵权行为结果导致受害人处于植物生存状态时,侵权行为是否侵害了受害人的配偶、子女的配偶权、亲权等权利,配偶、子女受到损害是否属于精神损害,能否得到精神赔偿,<解释>未作规定.本文试图通过对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宗旨、作用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探讨,论证以人为本、权利在民的法律公平原则和建立保护特殊受害人的配偶、子女获得精神损害抚慰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构建我国采光权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法律对采光权的规定,存在许多空白,给此类纠纷的解决带来诸多不便。《物权法(草案)》的相关规定也过于简单,难以真正指导司法个案的处理。从理论上对我国采光权制度的构建进行探讨,并且认为采光权是具有基本人权性质的相邻权,是法定权利,是附属性物权。采光权侵害的构成无须侵害人有过错,即无论侵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应获的日光照射利益受损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采光权侵害即构成。  相似文献   

7.
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却暴露出一些问题,使该项制度的立法目的并没有真正得以实现。本文主要从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针对其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一些具体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王闯 《学理论》2010,(22):121-122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作为最主要的主体,发生矛盾和冲突是正常而普遍的现象。夫妻间的侵权作为家庭矛盾的一个方面,不可避免的普遍存在。依据传统,家庭矛盾一般要由家庭内部协商解决,正所谓"法不入家门",除非夫妻间的侵权超过必要限度,以至夫妻双方无法容忍,而导致离婚,无过错的受害方才可能得到民事救济。然而这并不符合婚姻的本来目的。想要防患于未然,制止夫妻间的侵权行为,这就需要及时对夫妻间的侵权行为进行民事救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但是该制度在涉及实务适用中存在一些需继续研究的问题,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学理论》2015,(12)
离婚之时,随着夫妻之间身份关系的解除,其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关系终止。此时,不但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还要对离婚债务进行清偿。而离婚债务的理性清偿离不开离婚债务性质和夫妻财产性质的正确认定。在对二者基本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完善我国离婚债务性质认定和夫妻财产性质认定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推定规则可以根据"条件—强制性—效果"这一综合角度分为三大类七小类,不同种类的推定在证明偏向度、立法表述难易程度、执法准确性程度上有差别。既定的具体推定规则需要根据其实践效果进行类型优化。在我国民事推定立法中,医疗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推定、虚假陈述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推定、医疗证明妨碍效果推定这三个规则已经实现了类型优化,而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直接推定、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等规则的类型亟需优化。  相似文献   

11.
胡琳琳 《学理论》2013,(14):141-142
通过对"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和是否行使该权利的法律后果、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的效力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建立"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明确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确立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和是否行使该权利的法律后果;阐明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的效力。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变革及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结合我国195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新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度上的修改和进步,在此基础上探讨该法在立法价值取向上的变化及其原因,并指出该法在夫妻财产约定形式方面规定的不足,建议引入登记制度,增强约定的公示力,保证约定的有效性和确立性。  相似文献   

13.
否定了配偶权需要建立在异性婚姻关系基础上的传统观点,通过对配偶权本质基础的初步分析,确立了两人间的爱欲才是配偶权存在基础的观点.配偶权不仅存在于婚姻关系与于同居关系中;同时,配偶权也存在于异性关系和同性关系中.  相似文献   

14.
股东查阅权是股东的一项基础权利,对股东意义重大。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股东查阅权制度,但有关制度安排仍显粗陋。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股东查阅权的主体和客体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15.
《学理论》2015,(14)
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指夫妻离婚时,因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有条件的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另一方适当资助的制度。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究其原因是立法上把离婚经济帮助看作为道义责任的性质,影响其适用和效果。为了使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更好地发挥保护离婚弱势方的作用,我国宜将其作为夫妻扶养义务之延续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6.
大数据时代,人们的网络痕迹被完整保存在网络世界中。欧盟在"冈萨雷斯诉谷歌案"中确立了"被遗忘权";我国法院在"任某某诉百度公司名誉侵权案"中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但是最终没有支持"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是"被遗忘权"概念和规制的核心;"被遗忘权"不同于隐私权,也不能将其涵摄到人格权体系对其进行保护。在"识别+影响"型定义模式下对"被遗忘权"进行规制建构,需要依循的逻辑路径是:"识别"步骤判断出信息与权利主体的关系,"影响"步骤查明对法益有否侵害,至此法律方能赋予权利主体"被遗忘权"。  相似文献   

17.
略论我国公务员的检举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务员拥有三种法律身份,即普通公民法律身份、公务员法律身份、公务人法律身份,因此就有三种检举权的可能.一名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律身份、公务人法律身份,他不享有检举权,而作为公民法律身份则享有此权利,且这一权利受到三重法律身份义务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张静 《学理论》2012,(30):154-155,21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与之相关的房产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及离婚时房屋产权归属的认定更是备受瞩目。夫妻婚姻关系终止时房屋产权归属问题的相关规定散见在《婚姻法》及其解释一、二、三中,以夫妻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形为划分依据,对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指出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借鉴西方经验,突出保护妇女权益。  相似文献   

19.
孙力 《理论探索》2002,(5):63-64
在婚姻法修改中争议较大的三个焦点问题是 :坚决遏制“包二奶”现象 ,建立离婚过错赔偿制度 ,以及夫妻财产的划分等。草案的修改集中了有关专家的意见 ,取得了积极成果 ,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相似文献   

20.
昌雯 《学理论》2014,(20):108-109
婚内是否存在"强奸"争论已久,该争论的焦点在于婚姻关系中存在同居权,即夫妻双方享有性生活权利。持反对意见者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利,又何来"强奸"之说。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持肯定意见,认为即便夫妻双方享有性生活权利,但也应当尊重任意一方的性自主权。该问题的本质是同居权与性自主权的冲突,这是人权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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