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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锦雄教授认为: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不作为犯罪理论的基础概念。不作为犯罪中的“不作为”包括两种情形:(1)缺失履行的不作为;(2)不认真履行的不作为。不作为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负有实施某种为善行为的特定刑法义务的主体能够履行该义务而故意或过失地不履行,以致造成客体遭受危害因而应受刑罚处罚的事实。不作为犯罪和作为犯罪违反的规范是不同的,前者违反了命令为善规范,后者违反了禁止为恶规范。由于反向为恶行为的存在,所以,不作为犯罪和作为犯罪会出现竞合。不作为犯罪的种类范围包括:(1)纯正不作为犯罪;(2)复合不作为犯罪;(3)双可型…  相似文献   

2.
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理论的基石,是认定不作为犯罪构成的前提和基础,反映了不作为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作为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四: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推定的义务不能成为不作为犯罪的前提);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主要是合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和合法行为),且不仅限于过错行为。在认定具体犯罪时,应将作为义务与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特殊身份、不作为的实际行为的性质、危险程度、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等加以综合考察。  相似文献   

3.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是证明对象,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同样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等四个构成要件。负有特定作为义务作为主体要件要素、不作为认识作为主观要件要素、能履行而不履行特定作为义务作为客观要件要素,需要重点证明。  相似文献   

4.
目前 ,学界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称谓不一 ,论文分析了不纯正不作为犯称谓的合理性 ,并对不同的定义之优劣作了剖析 ,指出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之人 ,不履行该防止义务而构成的通常以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 ,即为不纯正不作为犯。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与纯正作为犯的界限 ,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 :违反的不法构成要件 ;违背的作为义务 ;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5.
警察执行职务中的不作为犯罪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法律要求的某种行为的积极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行为人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这种义务,造成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损害。警察不作为成立犯罪同样要符合上述条件。  相似文献   

6.
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义务是不作为领域中的核心要素,反映了不作为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和构成要素,是决定不作为犯罪能否成立,以及属于何种性质犯罪的主要依据.作为义务的来源或称作为义务的根据,是指作为义务的产生条件,也即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具有防止结果或犯罪事实发生的义务.在刑法理论上,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刑法明文类型化的犯罪,其作为义务的来源不发生问题,而不纯正不  相似文献   

7.
不作为犯是相对于作为犯而言的,特定义务是研究不作为犯罪的核心。我国现行刑法对不作为犯,特别是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在刑法没有任何原则和具体罪名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有许多问题亟待人们用不作为犯的理论分析解决。因此通过大陆法系刑法学者与我国学者对不作为犯特定义务的学说和理论进行比较评析,探讨我国对此问题的解决路径,对于完善我国的刑法理论体系,指导司法实践均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在特定情境下,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等道德上要求履行的义务也能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不作为的因果关系的条件公式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行为,危害结果就不会发生,那么该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疏忽大意的过失中,行为人应当预见的危害结果并不要求是具体结果,而只要求是概括结果。  相似文献   

9.
德国基本法律与内部规定对卧底警察不作为犯罪的不同规定给执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其根本原因在于将警察的一般义务适用于卧底警察,忽视了卧底警察的特殊义务。在卧底警察只是违反一般义务的情况下,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即使符合普通意义上的不作为犯罪条件,宜应排除其可罚性。卧底警察只有在违反特殊义务且有能力履行而不予履行导致危害结果出现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具备可罚性。  相似文献   

10.
将特定的道德义务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在司法实践中是可行的。这样不仅能处罚那些违反特定的重大道德义务的行为,而且能通过对违反特定道德义务的行为犯罪化达到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不纯正不作为犯以发生一定的危害结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要件,这种危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特定义务决定的,即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没有履行其特定作为义务。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具有不同于作为犯因果关系的特点。不作为有原因力,不作为的原因力是不作为破坏了阻止危害结果出现的力量,从而使得本来会发生的有害于社会的某种因果过程得以顺利完成,不作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人民警察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后果,不仅极大地损害公民的利益,而且给公安队伍的形象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人民警察职务不作为犯罪是指人民警察在能够履行警察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以至于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人民警察职务不作为犯罪既有个别警察思想政治素质低下不能正确行使权力的因素,也有相关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因素,必须采取综合手段才能有效减少和遏制其发生.  相似文献   

13.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不作为犯罪理论的基础概念.不作为犯罪中的"不作为"包括两种情形:(1)缺失履行的不作为;(2)不认真履行的不作为.不作为犯罪和作为犯罪违反的规范是不同的,前者违反了命令为善规范,后者违反了禁止为恶规范.由于反向为恶行为的存在,所以,不作为犯罪和作为犯罪会出现竞合.不作为犯罪的种类范围包括:(1)纯正不作为犯罪;(2)复合不作为犯罪;(3)双可型犯罪中的不作为犯罪;(4)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在刑法里应有明文规定,在立法上应占有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4.
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是认定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核心问题之一。关于作为义务的来源,在刑法理论上存在着从形式的作为义务理论到实质的作为义务理论再到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作为义务理论的演变过程。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应当仅限于刑事法律义务,其产生根据有两个,即规范根据与事实根据。  相似文献   

15.
通过一起自杀案件中,被告人因没有履行救助妻子的义务而被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探讨不作为犯罪之作为义务的性质和主观罪过,以及在二人特定场合下证据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16.
不作为犯罪成立必须以不作为人负有一定作为义务为前提。先行行为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来源之一。无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都可以成为先行行为。先行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先行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先行行为并不限于有责行为。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不作为犯罪与罪刑法定之明确性"不得已"的背离角度出发,既摒弃纯粹的形式作为义务论,也不完全采纳实质的作为义务论,而论证对不作为犯的认定上坚持从形式到实质实行双层限制的必要性,即在具备形式的作为义务的前提下,对不作为的原因力进行实质考量,以达到刻意纠偏、使其对罪刑法定的背离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本文主要讨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处罚根据,即已经处于具体危险状态的法益、作为义务和罪质等价性。已经处于具体危险状态的法益解决的是不纯正不作为犯处罚的法理根据,作为义务解决的是行为人的不作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罪质等价性解决的是行为人的不作为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相似文献   

19.
不作为犯罪中的义务是一种积极的具有特殊的适用范围的义务。就该类犯罪中作为义务的来源众说纷纭。不作为犯罪中的义务来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职业或职务道德上要求产生的、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先行行为引起的等法律义务。  相似文献   

20.
过失犯的本质是注意义务违反,是指结果回避义务没有履行的法期待的落空。积极侵害法益行为的作为背后是对规范义务的不作为,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既可以解释为作为,也可以解释为不作为的竞合时,立足于行为无价值,应当优先解释为不作为。法期待的是国民积极履行义务,在过失犯中引入不作为犯的假定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有利于限制处罚范围,引导一般预防和确保权责明确,实现过失犯从事实到规范的方法论和知识学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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