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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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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见代理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我国《合同法》中虽然规定了表见代理,但理论及实践中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争议较大。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分析,以求完善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  相似文献   

2.
关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学理上一直存在两种主张:“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单一要件说”认为相对人对无权代理的发生无过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唯一特别要件;而“双重要件说”不仅要求相对人对无权代理的发生无过错,而且要求本人对无权代理的发生有过错,二者缺一不可。大陆法系在理论上倾向于“单一要件说”,而实践中又偏离“单一要件说”倾向于“双重要件说”,这种理论与实践的背离,在现代民法中日益凸显,对“单一要件说”也是质疑不断,而“双重要件说”更加符合社会现实,似乎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对表见代理制度作了有关规定,学术上对表见代理制度构成要件的争论仍未休止。文中分析了“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的构成要件及理由,认为“双重要件说”更为合理。结合两种学说的观点,对立法进行了评价,并就表见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提出了一些拙建,以期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4.
表见代理中,为保护本人的利益,应当确立代理人以非法取得的权力外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行为作为消极构成要件;并且,在进入“陌生人”时代的今天,不仅要求相对人善意,而且必须赋予必要的注意义务;虽然本人往往存在过错或者与表见代理的成立与一定关系,但不宜作为构成要件,只能作为实践认定的表见代理成立的因素。  相似文献   

5.
表见代理中,为保护本人的利益,应当确立代理人以非法取得的权力外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行为作为消极构成要件;并且,在进入"陌生人"时代的今天,不仅要求相对人善意,而且必须赋予必要的注意义务;虽然本人往往存在过错或者与表见代理的成立与一定关系,但不宜作为构成要件,只能作为实践认定的表见代理成立的因素.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当前存在较大争议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以期规范市场交易并推动表见代理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相关立法、司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合同法》的颁布,使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真正的确立下来。但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界定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要件,故学者对表见代理的理解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给司法决断带来困惑。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分析,探讨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8.
谭锐 《中国律师》2010,(6):63-65
表见代理制度于1900年由《德国民法典》首创,后为大陆法系诸多国家所采用,并成为英美国家审判实践中的重要原则,即“不容否认之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善意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相似文献   

9.
《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和第6条第1款初步设立了表见代理制度,但并非是完整意义上的表见代理制度的界定,立法意旨在于因本人有过错而使其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表见代理虽较《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所进步,但在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方面仍有不足。本文试图从表见代理的一般理论出发,构建较严谨合乎逻辑的表见代理制度,以增益表见代理制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林媛媛 《行政与法》2010,(10):127-128,F0003
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新《合同法》上的确立,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对交易安全保护的重视。法律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建立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机制。本文阐述了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对如何完善我国表见代理制度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1.
一、观点争鸣表见代理,指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授予代理权的外观,以致相对人信赖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法律使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该制度是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目的对被代理人意思自治的一种限制,因此各国立法均对表见代理的成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增多,代理制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详细分析了一起诈骗案,归纳出表见代理行为与诈骗行为的区别和联系。从表见代理制度的历史渊源开始考查,针对学术界关于表见代理的若干理论观点,详细阐述了表见代理的概念、功能等问题,提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从而为认定表见代理,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合理分配经济活动风险提供了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13.
论表见代理     
因《合同法》49条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并未明确规定表见代理之构成是否以被代理人过错为要件。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表见代理的适用已有不当扩大的倾向。本文从避免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发生的角度,就相关当事人的权利配制、现代科技与优势风险负担、法律行为表示主义理论,着重阐述了将本人过错作为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理论根据和实践意义,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4.
表见代理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我国《合同法》中虽然规定了表见代理,但理论及实践中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争议较大。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分析,以求完善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代理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现实中也常常存在着很多不和谐的无权代理行为,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表见代理制度应运而生。本文由一起案件引入,笔者参考比较各国对于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阐述了笔者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以及如何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对表见代理制度做了笼统而模糊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上的困难。笔者认为,应该从表见代理制度的价值及其立法目的的角度对其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且应该明确其构成要件中不宜包括本人的过错,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立法上尚存在的弊端尝试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以期在将来的立法中表见代理制度得以丰富和完善,以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方面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两大法系表见代理制度与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异同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文中着重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进行详细分析,剖析了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的利弊,从而提出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此外还对表见代理的性质、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完善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18.
19.
论表见代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是合同法关于在订立合同中的表见代理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该规定涉及表见代理的部分内容。鉴于我国民法尚未确立表见代理制度以及民法理论上对表见代理的诸多争论与分歧,本文拟就有关表见代理中的若干疑难问题作出粗略分析与探讨。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代理制度的产生,实现了行为主体与行为后果的分离,使得主体的民事能力得以扩张和延伸。在现代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但是,与代理制度相伴而生的无权代理现象,却不时给代理制度带来不稳定因素,对各方利益影响甚大。因此,现实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经济生活,适当界定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界限,进一步明确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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