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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从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概述的基础上,阐述了派遣机构、用工单位、派遣劳动力三者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立法规制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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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发展迅猛。本文在简要介绍劳务派遣的含义、发展状况及其所涉及的各方关系的基础上,阐述了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劳务派遣方面的主要做法,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当前劳务派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我国劳务派遣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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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模式面临诸多挑战,包括用工安全、权益保障、劳动效率和满意度等问题。因此,优化用工模式以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显得尤为重要。文章从劳务派遣的概念与特性出发,深入分析了新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存在的问题,主张事业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模式时,应强化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明确劳动关系、提高员工满意度,以此提升整体劳动效率和事业单位的运行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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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目前在国内发展迅猛,但由于劳务派遣管理不规范,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权责关系不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本文认真分析了劳务派遣的现状、存在的利弊,对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创新劳务派遣机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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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同工同酬制度,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收入的保护,必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进行原则性规定。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要限制劳务派遣制度的就业岗位。加强劳务派遣机构规范化管理,必须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采取"许可主义"原则,强化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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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施行四个多月,新《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去年已施行,规范劳务派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正逐步形成体系,劳务派遣用工进入新阶段。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劳务派遣滥用能否得到有效遏制?记者深入派遣工、用工单位、派遣公司进行调研。劳务派遣工是否同工同酬,差别在福利,希望未来有规划"同样是空姐,却分三六九等。因为我们那批进公司的,虽然也是经过航空公司严格选拔、招录的,但我们的身份属于劳务派遣工。"空姐李玲告诉记者,她们公司乘务员中大概30%属于劳务派遣。李玲说:"劳务派遣的乘务员少了房屋补助,平均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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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劳务派遣机构市场准入法律规制比较——一种本体论的初步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即是以劳务派遣机构之法律性质、准入资格、程序设立等因素为存在形式。本文通过对中韩日三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中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法律规制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勾勒出劳务派遣机构发展的必经阶段以及初期、中期、完备期的基本历程,对于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以及劳动力弹性化需求的实现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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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劳务派遣作为首选的补充用工方式得到迅速发展,其背后是企业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用工灵活性的考量。目前,我国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在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法律规制,但从实际效果看,暴露出无法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相关制度不能有效落实等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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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7月1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于201 4年3月1日颁布实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针对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同工同酬、三性岗位和按10%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一些企业和劳务派遣机构对《暂行规定》掌握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不少困惑。为此,本刊特请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熊坚董事长就有关问题为大家做进一步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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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2,(2):118-123
劳务派遣的使用是用工形式多样化与适应性的进步表现,它能很好的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满足现实用工状况的要求。当前,劳务派遣虽然发挥了作用,但是劳务派遣模式还存在法律和定位上的不清晰、劳动者先天性弱势地位、劳务派遣监督体系不足等问题。因此,我们一要界定劳务派遣,并建立相应制度、完善相应法规。二要在党建引领下各方协作,相互监督制约。三要重构格局体系,在坚守为人民服务理念的前提下,适应当下状况,引领未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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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
1、劳务派遣市场混乱。一是大部分从事劳务咨询、职业介绍、家政服务类的企业在注册登记时.其经营范围均包含劳务派遣。而这类公司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劳务派遣专业知识的培训.不具备劳务派遣从业资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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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占文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5):134-136
劳务派遣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用工方式的新型用工形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用人单位的责任类别不明确、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不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类别、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以及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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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现实中,一些劳务派遣单位一旦将劳务派遣工派出之后,便往往对其不管不顾,不闻不问。甚至在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常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难道劳务派遣工真的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吗?非也!劳动者虽已派遣,派遣单位也必须办理工伤保险【案例】2014年元月6日,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往江西一家工厂工作的肖玉茹在上班期间,因电线短路引发的火灾烧伤,不仅花去3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鉴于肖玉茹并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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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在我国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作为派遣机构的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工作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同国外相比较。目前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和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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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正在各地悄然兴起,其成为目前解决失业和富余人员就业的一种有效途径,但因劳务派遣关系把一般劳务关系的用人企业由原来的一个,拆分为两个,从而使简单的劳动法律关系复杂化,因此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