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既遂形态是结果犯,即行为人不但要实施了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而且要造成文物损毁的结果,否则,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行为人为了故意损毁文物,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能着手实施的,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预备形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未遂形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文物损毁结果的发生。对于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要注意三个原则:一是"一人着手全体着手";二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三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行为人先实施其他文物犯罪行为,后又对相关文物故意损毁的,如果不存在牵连犯和吸收犯的情形,一般应当以数罪论处。  相似文献   

2.
魏新政 《人民论坛》2010,(6):122-123
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中,犯罪未遂在司法实践中极为常见。准确理解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分类,掌握犯罪未遂与其他犯罪形态的异同,分析犯罪未遂的具体量刑标准,对正确贯彻刑事政策与体现罪行相适应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类,由于犯罪构成的特点,导致对其犯罪成立及停止形态的认定存在着争议。把握好数额要件在本罪中的法律地位及评价作用,才能准确地定罪量刑.体现罪刑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我国犯罪形态理论的发展史表明 ,犯罪形态理论已经超越了过去那种对具体的犯罪形态进行孤立研究的局面 ,从而发展成为一个自成一体的开放系统。刑事被害人在犯罪行为结构中的当事人地位 ,决定了它对开放的犯罪形态理论系统具有重要的改造和再造功能  相似文献   

5.
犯罪概念是犯罪学研究中的关键概念,社会学、刑法学等学科虽然就什么是犯罪都有 各自的表述,但囿于学科性质和研究目的,不能满足犯罪学的研究需要。犯罪学需要有自己的犯罪概念。 而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应当以犯罪的社会学概念和刑法学概念为基础,既要兼顾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文 化内容,也要兼顾本学科功能和任务的理论阐述。  相似文献   

6.
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是立体的 ,它既是个体行为 ,也是社会现象 ,二者缺一不可 ;而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则是平面的 ,它仅指个体行为。犯罪学中的犯罪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危害性 ;而刑法学中的犯罪则是以刑法违法性为其本质属性的。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是以社会为研究背景的 ,它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而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则以国家政治为背景 ,以国家利益为其本位。  相似文献   

7.
论教唆犯的停止形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骆群 《前沿》2003,(9):115-117
对教唆犯的研究应将其分为独立教唆犯和共犯教唆犯来进行。独立教唆犯不具有共同犯罪关系 ,共犯教唆犯具有共同犯罪关系。而研究所有教唆犯的相关问题的起点是教唆犯的性质 ,独立教唆犯具有独立性 ,共犯教唆犯具有二重性。关于教唆犯的停止形态 ,独立教唆犯只有既遂一种形态 ,共犯教唆犯有未遂、中止、既遂三种形态  相似文献   

8.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形态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形态的研究,目前仍处于理论上莫衷一是、实践中五花八门的状态。形态关乎量刑,形态标准关系着刑法正义价值的实现。学术对话需要共同的语境和学术方法。在毒品犯罪形态的分析上,这种共同的语境和方法是客观存在的,第一是汉语言的标准;第二是刑法总则与分则的规定;第三是应用法学或注释法学必须采用的形式逻辑分析。刑法没有将牟利作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目的,那么,判断这些犯罪的得逞与否,就不应以是否达到牟利目的为标准。正是基于上述认识,笔者提出了判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遂、未遂标准。  相似文献   

9.
犯罪学与刑法学中的犯罪含义是有区别的,犯罪学的犯罪概念是一个模糊概念,而刑法学的犯罪概念是精确概念。犯罪概念的模糊与精确各有用场,不必强求一致。但从犯罪学角度来看,不应该把犯罪局限于刑法定义,而应该更注重对法定犯罪的相似行为、越轨行为的现象、原因和预防进行探究,从而有效地控制其向法定犯罪升级蔓延。只有这样,犯罪学才有广泛的研究对象,才能发挥它应有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入世”在使我国经济得到空前迅速发展的同时,犯罪也随之发生巨大的震荡,犯罪形态呈现出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态势。“入世”初期对我国犯罪形态演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犯罪的国际化趋势、犯罪的组织化趋势、流动人口犯罪呈高发态势和犯罪的高科技化趋势等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1.
犯罪学中犯罪形态的界定是为揭示犯罪现象,研究犯罪原因,寻求有效的犯罪调控对象服务的。犯罪形态的进化是一个多维度、立体式演进过程,既包括纵向演进,又包括横向分化。犯罪的现代形态具有相对稳定性,主要体现为财产型犯罪日益加剧、流动人口犯罪不断增长、青少年犯罪和女性犯罪明显增加、有组织犯罪迅速增多和高科技犯罪日新月异,入世后,犯罪形态的现代化演进将呈现国际化、组织化、高科技和暴力恐怖化趋执,并且生态入侵和环境污染问题将使我国面临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12.
犯罪学研究是刑法学思想变革的推动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上客观存在的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犯罪学研究改变了人们对犯罪的无知,修正了对犯罪的偏见与歧视,推动了刑法思想及规范的变革,也推动了刑法学理论研究的进步与发展。  相似文献   

13.
作者在该书《引言》中说 :“犯罪和刑罚是由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犯罪和刑罚是基于对罪与刑之间关系的某种认识。然而在刑法学中 ,刑罪关系被认为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 ;人们对刑法的研究 ,通常是在确信犯罪必然受到处罚 ,刑罚可以遏制犯罪的前提下进行的 ,总是在对刑罚与犯罪某种自在关系深信不疑的命题下讨论罪与非罪、罪与罪的界限 ,分析犯罪的性质、形式、个数和形态 ,论证刑罚的种类、目的和适用方式等问题 ,而对这一前提本身并不作专门的、系统的讨论。这样 ,刑罪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中的一些问题 ,就不能在刑法学中得到回答。”…  相似文献   

14.
研究犯罪心理必然涉及刑法学、犯罪学和心理学,然而三学科概念的交叉形成研究的困难。犯罪心理研究既要以刑法学“犯罪”概念为起点,又必须引申并扩展,融入犯罪学对犯罪的研究内容,同时,还要增加心理学对犯罪行为与犯罪人的独特研究角度与内容。  相似文献   

15.
该书封底“内容简介”中介绍说:“本书分导论与纵论两大部分对犯罪形态的演化及其调控进行了研究。纵论将犯罪演化过程具体展开为:形态论一机制论~调控论三个有机统一的部分所构成的整体来进行纵向解剖式分析论证。形态论主要论证了,入世背景下暴力犯罪的恐怖化、犯罪的高科技网络化、环境犯罪现代化和总体演化趋势特征;机制论部分则与形态——对应地分别探析了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网络犯罪、环境犯罪这三类犯罪形态演化的成因机制;调控论除以国际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环境犯罪分别作了针对性的系统论述外,还就职务犯罪的制度性调控问题展开了专门探讨,就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实施的新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提出了构想,作了前瞻性思考与防控对策探讨,为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犯罪对策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6.
刑法学理论由犯罪论和刑罚论组成,其根基是刑罚论而不是犯罪论。"刑法学"是建立在"刑"之基础上的"法"的一门科"学",以刑罚论为根基的刑法学理论体系才是实现罪刑法定的最佳选择。刑法的直接目的是惩罚犯罪、预防犯罪,根本目的是保护法益、保障人权,从刑法的目的看,刑法学理论的根基是刑罚论。从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及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这三个基本原则看,刑法学理论的根基是刑罚论。  相似文献   

17.
挪用公款罪是一项发生率较高的犯罪,其中存在诸多争议问题,"挪而未用"行为性质的认定即是其中之一。研究"挪而未用"行为的定性争议和犯罪形态争议,考察"挪而未用"行为的性质、犯罪形态,在司法实践中,应区分不同情形认定和处理"挪而未用"行为。  相似文献   

18.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问题,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是否惩罚,或者惩罚到何种程度,反映了一国的刑事立法技术及其价值取向。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预备、未遂以及中止是否需要全部犯罪化?对其全部犯罪化能在何种程度上起到防控网络犯罪的作用?中外刑法在此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需要通过对各国刑法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相关规定之比较,以探讨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之路。  相似文献   

19.
在国际刑法学上,存在着一个与恐怖主义犯罪相似的罪名——危害人类罪,两者都属于国际刑法中最为严重的几类犯罪。从概念、犯罪构成及其特点看,危害人类罪与恐怖主义犯罪都是在"明知"的心理基础上,依据某种政策或者理念对广泛的平民进行伤害的犯罪行为,但两者在行为主体、行为对象、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细微的差别。危害人类罪和恐怖主义犯罪是交叉关系,不是简单的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