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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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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洋 《中国司法》2012,(8):43-47
一、法治文化于中国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从本质上看,法治文化是相对于人治文化而存在的一种进步文化形态,所以法治文化不同于人治文化。人治文化产生于专制政治和自然经济,体现着专制君主的意志,维护的是专制君主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法律重在治民,是治民的“工具”和手段。法治文化产生于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法治的根本精神,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法治的根本力量,在于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民主制度。  相似文献   

2.
体系语用目前在法学界非常盛行,法学体系、法律体系、法治体系和法治话语体系等修饰组词蔚然成风.这既源自动态法治思考体系的特点,也与西方法学对中国的影响以及中国法治理论、法律实践的需求有关系.对法律、法治和法学的体系修饰,目的是为法律、法治实现寻找正确的思维方法,整饬辩证、整体与实质思维方式的负面影响.体系语用是对逻辑思维规则的重视,更是对轻视逻辑的思维倾向的矫正.这意味着,冠以体系之名的修辞需要转变成支配思维的话语方式.建立在体系思维基础上的体系解释,并不排斥文义解释优先规则,并且体系思维亦与整体思维、辩证思维具有兼容性.在传统思维方式之中融进体系思维和体系解释,能够减少错误思维,增进恰当思维,改变传统的、被庸俗化的对立统一思维,构造出符合法治要求的意识形态或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3.
法律思维方式成为人们的最基本思维方式,是法治社会的特征之一。因此,促使公民法律思维方式现代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几千年的中国法律传统文化的作用形成了"权大于法"、"法即义务"、"知法(执法)犯法,罪加一等"、"法不治众"等消极的思维定势,阻碍了我国公民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进程,要实现公民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必须消除消极的法律思维定势。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为追求实质正义-无讼与和谐,往往会舍法而取情理,依情理进行审判。这种法律思维模式与西方的严格形式主义相对,被称为实质性思维模式,它是中国古代审判文化的一个特质。其产生的文化根源是中国人对和谐、无讼理想社会的追求及越过事物的形式追求实质内容的思维模式,以实质性思维处理案件亦可达至息讼止争的社会目的,但这种思维模式也造成了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淡漠,同时阻碍了中国法治社会的建立。然而,无论如何它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又是无法抛弃的,只能期待我们现代人对其进行创造性的转化。  相似文献   

5.
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发出关于"法治思维"的倡导,把改革开放以来法制(治)建设成就在精神层面上予以升华,是治国理政的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换的重大历史性标志。解析"自然(理性)主义"、"分析实证主义"、"社会实证主义"等几个现代主流法治思维模式,及总结中国社会实践的经验,对于深入全面理解和把握法治思维不可或缺。法治思维的结构,包括法治认知的前提要素、恪守现行法律的核心要素、定位"民间规范"的补充要素。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见诸法律实践的媒介与途径,它以是否需要和可能借助法律手段解决特定事件或案件为前提。法治方式运用中应严格贯彻实体法律和遵循正当程序,并尊重道德及"民间规范",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治思维需要采取科学的方法,主要是:其一为辩证法,从发展、联系、矛盾、全面的视角进行法律考量;其二为形式逻辑方法,符合排他性的法律理由、必然性的法律三段论、融贯性的系列法律决断的要求。法治思维是两种方法紧密结合的整体思维。  相似文献   

6.
从类型角度谈中国法律史的叙述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有的中国法律史的主流模式是“王朝更替”模式 ,但是这种模式并不能反映中国传统法律知识体系的特殊性 ,而更有可能是迎合了与中国“异质”的西方法律知识体系的特征。这就需要寻找真正与中国法律史的特征相契合的叙述模式。根据中国法律史的演进历程和传统法律的类型特征 ,从“社会类型”和“文化类型”来重构中国传统法律史的叙述模式是可能的 ,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王申 《法学》2009,(12)
思维是人的一种精神实践活动,作为这种精神实践活动的结果和产物,是理论、学说和思想体系。法律思维作为现代法律科学中的一个概念,与一般的法律职业相关,它是法律职业者在长期法律实践中所形成的观察、思考、分析和判断法律问题的方式或习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所作的任何裁判都是其思维活动直接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法官的思维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官思维包括根据法律的思考和关于法律的思考两种法律方式。司法审判的目的是法官将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中,寻找什么东西值得认识的思维所规定的。司法审判是受法官已经获得的前见所决定,这些前见规定着法官思维的质量,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前见就有什么样的思维广度和深度。法官思维特征属于司法理念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8.
麦杏嫦 《政法学刊》2009,26(5):23-25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导,融合了法、道、释各派学说,以天人感应为哲学基础,以德主刑辅、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追求“无讼”理想。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来源于西方民主政治,核心在于防范政府权力滥用、确保人民权力得以行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的是政府推进型道路,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立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充分发扬和保留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对社会主义法治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 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 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 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 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 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 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相似文献   

10.
中国特色的政法体制既不同于传统礼法文化下的“行政兼理司法”,也不同于以分权与制衡为重要标志的西方政治司法模式.政法体制,究其本源是在“救亡图存”和“富强民主”的双重历史诉求下杂糅马列主义、传统治理模式、现代西方法治元素以及中共革命经验而形成的独特社会治理模式,并据此形成制度载体“党委政法委”.在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下,关于党委政法委制度的讨论往往裹挟着意识形态纷争、司法体制改革需求以及司法权威重构的现实困境.笔者认为,党委政法委工作方式的法治化、职责边界的清晰化、服务司法权独立行使的职能化,才是其“长期坚持”的法治化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1.
陈锐 《现代法学》2011,33(2):36-47
宋代名公们的断案模式大致属于法律论证模式,经常运用的法律方法主要有演绎论证、类比论证以及价值衡量等。与西方法律论证方法相比,这些论证方法虽然形式方面不及西方的逻辑,但却有着"学理的基本,而没有形式的累赘"。由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带有整体性特点,因此,中国传统的法律思维模式也带有整体性特点,具体表现为整体论的法律观、整体论的司法观以及整体论的法律方法论。这种整体性的思维模式与西方的分析性思维模式相比,并不显得落后,也不是"不合逻辑的"。  相似文献   

12.
十八大报告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重要部署,特别是明确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了新的功能导向和路径选择,同时也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培养检察人员的法治思维,有利于推动检察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因此,深入研究并培养检察人员的法治思维是实践中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3.
十八大报告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重要部署,特别是明确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了新的功能导向和路径选择,同时也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培养检察人员的法治思维,有利于推动检察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因此,深入研究并培养检察人员的法治思维是实践中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4.
《政法学刊》2019,(1):92-98
法官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承担更多责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法官的思维关系到司法案件能否公正裁决,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背景下,重视法治思维、尊重法律规律是法官思维培养的必然趋势。法官的思维选择包含合法性与正当性,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既要重视法律效果,又要兼顾社会效果。在现实背景下,法官应当克服法律实用主义、法律虚无主义,增强对于法律的规范、逻辑的遵守。  相似文献   

15.
有人认为中国传统司法是“卡迪司法”,台湾的张伟仁教授认为韦伯关于“卡迪司法”的命题并无确据,中国传统司法不属于“卡迪司法”的类型。本文认为“卡迪司法”的命题成立,中国传统司法基本上属于“卡迪司法”。如何评价中国传统的司法制度与观念,涉及如何把握法律的中西古今之维问题,也涉及当代中国法治的基本方向问题。当代中国法治应划分为三个维度,民生、民权和民心,它们分别与经济系统、政治领域和中国文化相对应,前两者是古今问题,重在现代的制度建构;后者主要是中西问题,重在复兴具有普遍价值的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的市场经济、民主宪政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将是中国法治现代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6.
郑素一 《行政与法》2007,(7):108-111
中国传统司法活动中的思维方式,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基于对和谐、无讼的理想追求,强调实质正义和息事宁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了法律的形式正义,但此种思维方式却也造就了泱泱人口的农业大国和谐而宁静的生活,并且此种思维方式在现代司法实践中仍大量存在,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维护作用。因此,借鉴中西方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思维方式,使中国传统的司法思维模式进行现代转化是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增强我国司法的正义与活力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7.
一、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规范化问题民事审判制度改革以建设法治为目标。而法治首先意味着有序———尽管秩序只是法治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中国的“法治现代化”,既是一个理想或目标,更是一个过程。以“有序”为特征之一的法治目标在这个以实现这一目标所进行的改革过程中,恰恰受到来自以下两个方面无序或谓“不确定性”的挑战,从而显示出规范改革措施和坚持司法统一的必要性:首先是现代社会生活自身的不确定性。现代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生活的迅速变化即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以具有确定性属性的法律去调整如此复杂多变的…  相似文献   

18.
朱明 《中国审判》2015,(2):62-63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法律规范、精神、逻辑为尺度。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产生并支配法治方式。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中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法院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推进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19.
西方有着传统的司法仪式以及法律信仰的文化,而这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是不可或缺的。文章简述了西方法律信仰主义形成的渊源和意义,指出了作为其中最重要方面的司法仪式传统,并对中国引进西方的法袍、法槌制度进行了分析。中国构建法治社会,首先要构建法律信仰的文化底蕴,而构建法律信仰,关键在于对法律的尊重,这可以从构建中国的法律仪式开始。  相似文献   

20.
道德的“自我”单位变量与法律控制的需要量是成反比的,即道德的“自我”单位越小,法律控制的需要量就越大。人性中固有的道德走势为“小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需要更多的法律控制。某一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影响该社会控制模式的选择。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为“大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选择德治控制模式;西方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为“小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选择法治控制模式。中国传统社会所选择的德治控制模式及其文化依据中的道德走势与人性规律中的道德走势相反,并高于社会实有道德水平,因而德治控制模式的实效性较差;西方社会所选择的法治控制模式及其文化依据中的道德走势与人性规律中的道德走势相一致,并等于或低于社会实有道德水平,因而法治控制模式的实效性较强。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文化体系中的道德走势发生反向渐变,因而社会从对德治模式的选择逐渐转向对法治模式的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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