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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 《基层政治工作研究》2007,(7):40-40
《士官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士官不得将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子女户口迁到部队驻地或者在部队驻地为其购置户口。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士官家属“自由式随军”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士官家属纷纷将户口迁到部队驻地,给部队教育、训练以及退役移交等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应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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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我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就直挺挺地躺到沙发里不吭一声,妻子以为我办案累了,忙着为我烧好洗澡水。我说:“我今天哪儿也没去,甭忙乎!” 妻子站在我身边愣神地看了我好久:”你脸色不好,是不是不舒服?” 我冲妻子抖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没得事,就做了人家一回儿子。” 妻子冲我嫣然一笑:“开哪门玩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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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老师:您好!我家在农村,从小性格内向自卑,很少和别人交往,我长得比较瘦弱,因此经常遭人欺负。我觉得所有人都歧视我,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苦闷,我常常感叹世界之大,竟没有一个能倾心交谈的人。现在工作了,社会上的很多现象让我不敢相信有真情,我很迷茫,也感到心灰意冷,我该怎么办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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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我在某化纤皮革厂工作已8年了,近来肺部疼痛难忍,我怀疑是因厂里的环境和原材料所含的化学成分引起的职业性疾病,打算做职业病诊断治疗,但厂方不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材料。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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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6,(8)
编辑同志:我和妻子祝某17年前登记结婚。11年前,我妻子因与他人私通生育一子。孩子跟我们一起生活三四年后,我才得知自己没有生育能力,我知道真相后和妻子祝某经常争吵、打闹。日前,妻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我离婚,并要求我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我同意离婚,但我认为孩子不是我亲生的,所以我不同意承担抚养费。请问,法院会判我承担抚养费吗?赵立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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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编辑老师:您好!我是一名老保安,当中队长近五年,在领导和队友们的帮助支持下,工作上很有起色也很顺心,家庭生活也很幸福。我有一个善良贤惠的妻子,结婚以后一直在老家帮我操持家务,照顾老人,从无怨言。今年,我把妻子从老家接来城里住,本想从此解除两地相思之苦,享受卿卿我我的二人世界。可没过多久,我发现妻子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怨气冲天,唠叨个没完没了,其实都是些琐碎的小事,让我很烦躁,有时不知不觉会把这种坏情绪带到工作中,我该怎么办呢?保安员崔军崔军:你好!一般爱唠叨的情况通常发生在较亲密的人之间,如夫妻、母子等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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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基本生活补贴新出台的《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可享受到基本生活补贴。《办法》规定,根据军人驻地艰苦程度,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每月享受相应的基本生活补贴。同时,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实行领取基本生活补贴递减制度。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的期限最长为60个月;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的期限最长为36个月。未就业随军配偶领取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期满后,按本人基本生活补贴标准8% 的比例逐年递减。递减后的最低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总后勤部参照省会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不实行递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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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3,(34):2
桂政办发[2013]9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人民武装部: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桂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88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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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12)
国发[199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大军区、省军区、集团军,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期以来,为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各地区、各部队努力克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对解决干部家庭生活困难,促进部队建设和巩固国防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军家属就业难的问题在不少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如果处理不好,这个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因此,各地区、各部队务必对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继续予以重视,要把它作为促进军队建设、巩固国防的一件大事认真抓好;要搞好军政军民之间的配合,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安置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拓宽安置渠道;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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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与妻子在同一单位工作.单位效益很好。不久前我们生了个女儿,全家人都非常高兴。不料妻子在孩子满月后就背着我,故意去伤害与她旱有私怨的杨某,造成那人轻伤害,结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我挺难过,孩子的喂养也成了问题。一位见多识广的朋友告诉我说,我可以做妻子的保证人,为妻子申请取保候审,把妻子从看守所保出来。请问,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吗?她若真能被取保候审,我作为保证人该承担哪些责任? 读者黎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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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12):40-41
国发[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实际举措。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落实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不得擅自变更驻军部队家属随军条件。军队各级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官兵立足本职,奋发进取,为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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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9,(5)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公安部、商业部、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边防、海岛、沙漠和边远三类地区的部队,担负着建设和保卫边防、海防的艰巨任务,由于受驻地条件的限制,部分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家属不能随军,给军官及其家属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对这些部队中符合随军条件而家居农村不能随军的军官家属,允许其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并安排适当工作,有利于军官思想的稳定和边疆部队的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巩固边防、海防和国家安全的大局出发,对家居农村的军官家属的转户,办理城镇居民粮、油供应手续,安排工作和子女入学等,积极予以落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