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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就要回到祖国的怀抱,成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根据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届时,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域将依照基本法所规定的协商途径,依法同中国其他地区开展区际方面的司法协助。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开展区际司法协助必须严格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以下两种关系。第一,必须摆正一个国家和两种制度的相互关系。就一个国家和两种制度的相互关系而言,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国就不可能有两制;没…  相似文献   

2.
对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经济案件司法管辖权问题之探讨□苏利民1997年7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地区成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并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在新的历...  相似文献   

3.
许昌 《中外法学》1994,(1):65-71
<正>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为在组织上保证上述高度自治权的行使,基本法确立了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及司法机关组织、职权和运作的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4.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政制模式吴志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12、13、14、16...  相似文献   

5.
就“司法制度”概念本身而言,理论界对其理解存在诸多歧义,本文主要从广义上来理解。亦即:司法制度是国家基本制度之一,由宪法、基本法等加以规定的关于国家司法机关以及有关组织等在从事司法活动中的性质、地位、任务、组成、职权、活动原则、活动程序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总称。本文主要从基本原则、审判制度、检察制度等方面对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进行整体分析比较。一、基本原则比较(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亚独立司法原则。(1)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8条和第18条规定,澳门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  相似文献   

7.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本文中简称“澳门基本法”)规定 ,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 ,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这样一来 ,涉及澳门的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适用“国家刑法”和“澳门刑法”都存在一些冲突 ,如何协调和解决这些冲突 ,本文就此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8.
在本世纪末,我国将收回香港、澳门的主权,根据1990年4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将设立直属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且现行的原有法律基水不变。《澳门基本法》(草案)也有类似的规定,对于台湾,我国政府亦将按照港澳的作法来解决。这样,我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经协商,现就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问题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经协商,现就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问题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一国两制”的千古奇观,不久将在神洲大地出现.届时,司法领域将是三法域鼎立,呈显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带来许多司法新课题需要加以研究探索.根据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在我国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两个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保留自己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享有独立的司法权.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粤港澳的交流日益频繁和广泛,犯罪分子利用近邻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法律制度之差异,跨境犯罪活动愈演愈烈.与此同时,两地互涉的经济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加,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约占30%,沿海城市和经济特区约占40—60%.由于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不同,在处理互涉的刑事案件时,就必然存在案件管辖权的界定与司法协助问题.如何使区际司法合作在法律制约下朝着有秩序、有规范的方向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试就三地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和区际司法协助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2.
1996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将回归祖国怀抱。根据“一国两制”原则、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现行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至少50年不变,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将成为一个享有高度立法权、相对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具有与内地不同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且与内地中央法律处于平等地位的法域(随澳门即将回归、中国将出现复合法域的局面)。届时,如何解决香港与内地两个不同法域之间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此处指广义上即送达、取证、判决与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下文简称司法协助)关系,是一项重大的理论问题和迫在眉…  相似文献   

13.
1999年 1 2月 2 0日 ,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澳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成立了特别行政区政府 ,成为一个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原则设立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的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 ,除外交、防务等涉及国家主权的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外 ,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根据《基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性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三者 ,以及将来可能增加的关于外交及国防的其他…  相似文献   

14.
<正> 香港特别行政区由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并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对我国地方立法权的丰富和发展。它不仅在根本性质上区别于目前港英政制下的立法权,同时也区别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地方立法权。它是具有新的内容,体现“一国两制”,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的政治体制,带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的地方自治的立法权。 Ⅰ.立法权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在近代  相似文献   

15.
王振民 《中国法律》2015,(2):27-28,30,31
从基本法中不难看出,中央赋予香港的自治权是史无前例的高。基本法对特区自治权做了详细规定,比如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区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力等。从1990年香港基本法诞生开始。过渡期7年加上香港回归18年来的实践证明,基本法是一部很好的宪制法律。  相似文献   

16.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成立了特别行政区政府,成为一个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原则设立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的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除外交、防务等涉及国家主权的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澳门基本法附件三者,以及将来可能增加的关于外交及国防的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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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内地与香港关于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法律冲突问题聂海群,李德选为了解决香港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按照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全国人大颁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状及立法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一法律规定,揭示了法人人格的概念,即法人人格是指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组织,也即法人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民法通则)以部门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法人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使法人在法律主体上人格化,确立了法人的社会行为主体地位.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促进我国刚刚起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良性发展。(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  相似文献   

19.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享有高度自治,在对外交往方面亦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是,由于香港特区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实体,其对外交往权必然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其对外缔结协定的程序也因其地位而有独特之处。本文试就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都定明在主议的前提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高度的自治权。①简单来说,一国两制下的分权关系,就是北京中央政府的主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平衡。要了解高度自治,我们必须先由自治出发,而要了解主权与自治的关系,我们又必须以世界各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其他的分权模式为出分点。也只有在掌握了主权与自治的真正意义之后,我们才可以剖析现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所描述的中央与特区关系是否能真正均衡主权和高度自治权之问的关系。我们希望透过这些分析,可为北京中央和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一套理想的分权模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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