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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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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文军 《法学评论》2024,(3):121-131
部分被管制的麻精药品具有双重属性,当其用于治疗疾病时是药品而不是毒品。以往,对出于医疗目的违规销售麻精药品等行为不作为毒品犯罪处理,而是多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药品管理罪后,对违规销售合法生产的药品(包括麻精药品)的行为能否作为犯罪处理存在较大争议。并行论认为两罪并行不悖,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即使不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仍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排斥论认为妨害药品管理罪缩小了非法经营罪的认定范围,对不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行为也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为体现对毒品犯罪的从严惩处,本文赞成建立在排斥论基础上的折中论,即总体上肯定排斥论的观点,但当涉案药品为麻精药品等特殊药品时,可以采取并行论的观点。为落实折中论,宜尽快修订相关司法解释或制定司法解释性批复,并适时修订《刑法》,明确规定违规销售这些特殊药品行为的处理规则。  相似文献   

2.
近日,山东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7亿元的问题疫苗案。嫌疑人庞某在2009年就因为非法经营人用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缓刑期内,庞某不但不思悔改,还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从法律角度看,"问题疫苗"案件至少涉及如下三方面法律问题:一刑事法律问题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及《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3.
自2009年来,刑法修正案(七)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有所变化,非法经营罪的外延和内涵也随之变化。笔者以三年来浙江余姚法院审理的非法经营案件为样本,分析案件审理情况,总结经验,以期能更好的指导审判实践。一、审理非法经营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总量较少。自2009年来,余姚法院非法经营犯罪案件的总量较低,共审结44起。其中,2009年审结非法经营案件13起,占全年案件总量的0.95%;  相似文献   

4.
杨昕颖 《法制与社会》2012,(16):116-117
非法经营罪是一个常见多发罪名。本文通过对2007年—2010年广东某区非法经营罪数据和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在非法经营罪案件特点、常见问题、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办理非法经营罪案件形成的经验,以及对问题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5.
宋磊  曹璐 《法庭内外》2014,(12):F0003-F0003
2014年11月18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一案,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被告人杨秀宇作为上述二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犯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被告人卢梅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3万元。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2002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当前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专项行动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现将会议形成的《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3年4月22日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不仅扰乱国际电信市场…  相似文献   

7.
李勇 《人民检察》2023,(4):12-17
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定性一直存在争议,随着成品油市场和资源的动态变化以及相应的行政法规、刑法的修改,成品油不再属于限制买卖物品,将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已失去前置法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证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合法化,只是保护法益从限制买卖物品的经营秩序转变为公共安全,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危险驾驶等相关公共安全类罪名。摆脱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路径依赖,并没有产生刑法处罚漏洞,反而使刑法规制顺应了上述保护法益变化的现实,规避了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弊端,促使危险驾驶罪、危险作业罪等轻罪治理体系合理化。  相似文献   

8.
2021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秦某某、赵某非法经营兴奋剂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赵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秦某某、赵某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相似文献   

9.
樊蓉  张玮 《犯罪研究》2009,(3):59-62
非法经营罪是我们打击新型经济犯罪的最有力的武器。到目前为止,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单就堵漏条款确立的非法经营犯罪行为多达6种形式,即:非法买卖外汇、从事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电信、非法传销、生产、销售添加“瘦肉精”等禁止药物的饲料、哄抬物价、谋取暴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犯罪的形式愈加多样和隐蔽,司法机关对非法经营罪的使用度也越来越高。针对证券领域的复杂经济行为的性质较难认定的情况,200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然而如何准确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认定证券领域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及对于不断出现的诸如经营期货股指、外汇保证金等最新型业务的经济行为是否能够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已经成为摆在司法机关面前的一道现实难题。  相似文献   

10.
2001年10月24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连云港市通能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殷文龙、南京通能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殷文锦特大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各判处殷文龙、殷文锦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殷文龙、殷文锦这对农民兄弟是如何发迹,又是如何制造出如此特大案件的呢?  相似文献   

11.
我国1997年刑法将投机倒把罪这一典型“口袋罪”予以分解,并代之以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被普遍认为是刑事立法进步的重要表征。然而,随着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罪的不断扩容.这一罪名也逐渐被置于愈益尴尬之境地。  相似文献   

12.
一、问题的提出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25条对此罪进行了规定。学界大都认为,1997年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是从1979年刑法投机倒把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独立犯罪。  相似文献   

13.
2010年12月17日,张荣浩、任发等14名私家侦探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6年6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他们被指控犯下非法经营罪的同时,还引出一起连杀两人的血案。而3名来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三大通讯企业的员工,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他们均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相似文献   

14.
王作富  刘树德 《中国法学》2005,7(6):138-149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为重新思考非法经营罪的调控范围提供了契机,具体可从行政许可法涉及的许可种类、确立的有限政府理念以及设定的许可依据等方面反思非法经营罪特别是兜底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内涵与外延。只有那些违反国家规定中的特定主管机关行政许可、并由承担填补空白构成要件的规范性文件限定有刑罚后果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方能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相似文献   

15.
李辰  雪洁 《法庭内外》2011,(3):62-62
辽宁人李某在其经营的商务调查中心,雇佣业务员韩某等人从事追讨债务的业务。仅一年多的时间,先后接受单位及个人87份委托,委托追讨欠款金额达到220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李某及业务员韩某等人提起公诉。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  相似文献   

16.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向某等4人群发短信牟利、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向某、周某、邵某和徐某在没有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发送各类信息,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亿霖"非法经营案终审维持原判6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霖"非法经营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赵鹏运等其他24  相似文献   

18.
传销或变相传销与合法正当经营方式的界限、传销或变相传销中非法经营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传销型非法经营罪违法所得该如何认定等问题一直都是司法实务中的难点问题。本文结合李柏庭非法经营一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非法经营罪自从1997年刑法修订开始就从投机倒把最中分解了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新罪名,在司法实践的这17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的制止了经济类的犯罪,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但非法经营罪在立法、司法实践也暴露出许多严重的问题,尚待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以期对这一罪名能有所完善。本文提出了非法经营罪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对非法经营罪进行了反思以及对如何规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20.
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性规定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阳本祺 《法学》2012,(7):119-127
司法实践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性规定的态度并非学界所期待的"限制",而是尽量"扩张"。司法实践不受刑法条文空白罪状要求的制约,参照相关"国家规定"的比例很低。司法实践中,非法经营罪与侵犯著作权罪、赌博罪等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同类案件适用非法经营罪的比例大于后者,而且非法经营罪的宣告刑重于后者。刑事立法背离罪刑法定原则越远,刑事司法罪行擅断的程度就越严重。司法实践不仅使非法经营罪变成了"口袋罪",也变成了刑罚过剩的"恶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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