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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珠港澳的合作已从“紧密合作”进入到“深度合作”期.从法律制度来说,珠港澳的深度合作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明确的法律地位,区际司法协助和纠纷解决机制遭遇法律制度上的瓶颈.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区际冲突法》,成立粤港澳自由贸易委员会和争端解决中心,创新调解机制和仲裁制度,拓宽经济纠纷解决渠道.  相似文献   

2.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大湾区经济合作日益繁荣的同时,跨境经济犯罪的种类和数量也随之迅猛增长。为有效防范和打击跨境经济犯罪的蔓延,粤港澳三地尝试建立了相应的警务合作机制,并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粤港澳三地不同区域间认识层面及实务层面的法律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习俗各不相同,粤港澳三地在大湾区经济犯罪警务合作的过程中难免引发法律冲突。为此,构建共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区域经济安全、促进粤港澳和谐共赢的经济犯罪警务合作机制,从协调各法域法律制度、完善区际警务合作内容、建立区际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区际经济犯罪警务合作的实施机制等方面入手,建设完善的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犯罪警务合作制度成为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3.
我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是由《基本法》设定,具有自身特殊规律的一种法律合作形式。它以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和独立司法权为基础,通过平等协商来具体实施。因内地与港澳三地的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又缺乏上位协调机制,在具体合作和制度建设中遇到不少难题。各法域应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按照相互尊重、主动合作、注重程序、效率优先的原则构建合作机制和开展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伴随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内地与港澳的经贸联结加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区际经济犯罪不断衍生并凸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际侦查合作。虽然大陆与台湾地区、内地和港澳地区之间的区际侦查合作逐步推进,也探索出诸多卓有成效的合作方式,但尚未形成系统和规范的制度化运作机制,致使合作受阻。有必要研究构建我国区际经济犯罪侦查合作的制度体系,将既有的经验及做法进行有机整合,完善创新,以推进区际侦查合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安全。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已是复合法域国家,大陆与香港、澳门由于法律规定相差甚远而产生了区际法律冲突,然而从大陆角度来看尚未有解决这类冲突的法律.本文先从区际法律冲突的性质入手,阐述了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三种可能方法,再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及大陆与港澳法律特点出发,分析了三种方法适用的优缺点,最后得到用"折衷制"解决大陆与港澳间区际法律冲突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2019年中央颁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粤港澳大湾区计划初步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湾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与港澳的关系一直非常紧密,尤其在经贸合作领域,香港和广东的关系犹如“前店后厂”。与长三角、京津冀地区实践不同,粤港澳大湾区是“一国两制”下的一次重大探索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有其特殊地位,粤港澳三地三种不同的关税区具有不同的制度和法律,应在维护“一国两制”的前提下探索三地的深度融合。  相似文献   

7.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湾区建设不仅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内涵,更能进一步加强内地和港澳的各类合作,不断为我国提供创新和发展.在警务执法合作方面,从传统跨境犯罪到现如今网络跨境犯罪,使得以往的警务执法合作机制在执行过程中难免遇到新的挑战.粤港澳大湾区需要进一步完善合作制度以有效打击犯罪.  相似文献   

8.
横琴因有澳门大学"租管地"形成了多元法域嵌入式结构、大陆法与普通法文化交融的格局,也成为了独具一格的比较法区域研究样本。横琴未来的法律制度融合与创新应厘清现行法律渊源的层次关系、构建特色司法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开发区际法律信息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作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组成部分,承担着粤港澳区际经济合作和制度创新的历史使命,横琴应在法治原则下疏通立法通道,以现行法律的空白点和间隙为突破口,以消解制度对市场和区域融合的束缚为方向,大胆进行法律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9.
横琴宜居示范区作为珠港澳优质生活圈的核心,要成为与港澳体制相衔接的制度创新先行区,将为粤港澳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行试验和提供示范,在共建珠港澳优质生活圈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打造珠港澳优质生活圈,必须从资源、环境以及社会民生等领域开展跨界规划合作,共同打造珠港澳合作的新型发展空间载体.  相似文献   

10.
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粤港澳经济合作促进了粤港澳三地的经济发展,从而带动辐射珠三角以及泛珠三角的经济发展。同时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格局也在不断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实施CEPA协议,为粤港澳经济合作奠定基础;二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导下,深化粤港澳合作与创新。"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黄金期和机遇期,故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  相似文献   

11.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在新时代"一国两制"框架下全面推进内地同港澳互利合作的伟大创举,全面管治权将在其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全面管治权是大湾区建设的法治基石。大湾区建设是把维护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和保障港澳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的国家战略。其次,全面管治权是大湾区建设的法治动力。大湾区建设需要中央的全方位支持方能打破三地制度隔阂,促进生产要素的高速流动,形成统一市场。最后,全面管治权是大湾区建设的法治归宿。大湾区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分离式宪制秩序向融合式宪制秩序的转变。唯有合作各方尊重中央对港澳的全面管治权,方能实现大湾区的深度建设。  相似文献   

12.
粤港澳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粤港澳合作已从区域战略层面上升为国家战略。珠港澳地区需要不断加强区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错位发展。通过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推进珠港澳城市功能衔接,加快推进横琴岛开发建设,深化珠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加强珠港澳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合作,提升整体竞争力,达到互利共赢。  相似文献   

13.
《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将横琴建设成为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进行制度创新,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创新。构建横琴"粤澳法制融合区"的设想能对其经济、行政与社会管理领域的创新提供确定与保护作用,实现国家赋予横琴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4.
澳门现行《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源于葡萄牙,由于在澳门回归我国前,葡萄牙于1992年加入《欧洲专利公约》,因此通过对该公约在澳门的适用问题从专利保护的客体、专利申请及专利的延伸及《欧洲专利公约》适用的存续性等层面进行探讨,期望能对加强粤港澳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以及对澳门特区政府已启动的修订《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工作具有启发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跨境犯罪直接对我国的改革开放、一国两制造成危害.根据港澳回归后跨境犯罪的特征及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增强合作意识,树立联手防治的战略思想;完善协调机制,提高各方协同作战的能力;严格边境管理,控制跨境犯罪的通道;强化侦查合作,严厉打击跨境犯罪活动;开辟新的合作途径,实施司法资源共享制度;制定区际司法协助法,协调合作各方的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16.
港澳回归后跨境犯罪的特征及防治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跨境犯罪直接对我国的改革开放、一国两制造成危害。根据港澳回归后跨境犯罪的特征及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增强合作意识,树立联手防治的战略思想;完善协调机制,提高各方协同作战的能力,严格边境管理,控制跨境犯罪的通道;强化侦查合作,严厉打击跨境犯罪活动,开辟新的合作途径,实施司法资源共享制度;制定区际司法协助法,协调合作各方的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17.
区际法律服务合作不仅仅是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个进程,而且还是大湾区配套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开掘利用大湾区内多样化的法律资源,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区域性纠纷解决中心的形成。未来内地和香港之间区际法律服务合作必然会由单向市场开拓朝着双向业务合作深化和过渡,而制度碰撞与跨域监管问题将是制度完善的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   

18.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的加强,区域深度合作成为必然趋势。由于粤港澳三地的法域不同,以及广东9市地方利益和地方立法权的存在,法治壁垒成为大湾区合作的现实障碍。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壁垒的消解不能照搬国内外既有的模式,必须以协调的方式进行。消解区域合作的法治壁垒,必须加强三地11市的立法协调,通过共同制定区域合作立法规划、由三地立法机关分别进行立法、对各自现行的立法及时进行清理、不断完善具有特殊地位的自贸区制度和建立法治纠纷解决机制等方式,加强区域法治协调,为大湾区深度合作创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19.
个人信息跨境治理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难以回避的话题。粤港澳三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存在不小的差异,具体表现在法理基础、体系现状、运行机制等方面。这就导致了湾区内难以形成法律衔接顺畅、区际交流深入、司法互信互助的良好局面。为此,内地需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的出台,设置个人信息监管专门机构,并通过颁布示范法、促进行业自治制度建立等相对灵活的方式,破除粤港澳三地在协同治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20.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经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在引领城市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政府之间合作还存在许多难题"。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个法律体系、四个核心城市"的发展格局,既是大湾区发展的特色,也是湾区城市合作的难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破解这些难题,需要对这些难题进行分析。文章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存在利益冲突、三地立法协调困难以及区域府际合作机制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导致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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