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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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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技术鉴定的几个法律属性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200 2年 9月 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同年 4月 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 4条第 8项规定了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 :对于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条例》和《证据规则》颁布后在全国法律界、各地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和患者中引起了很大反响 ,普遍认为对医务界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也赋予了患者较多的对医院监督的权力 ,提高了医务…  相似文献   

2.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4条第8项规定了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对于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4条第8款明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4.
2002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令,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同时颁发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从同年4月1日起人民法院审理医患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  相似文献   

5.
张冬青 《法治研究》2006,(12):70-70
一、《证据规定》中规定了医院的举证责任 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明文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里明确了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该规定对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处理有一定的进步性,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相似文献   

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规定:“条例实施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因此《条例》在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中必将起到应有作用。但《条例》中的有关鉴定费承担的规定在适用上尚需探讨。  相似文献   

7.
郭玉涛 《中国律师》2007,(11):34-37
1987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在2002年4月14日又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也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首次确立了医疗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更令人关注的是2003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相似文献   

8.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规定:“条例实施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因此《条例》在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中必将起到应有作用。但《条例》中的有关鉴定费承担的规定在适用上尚需探讨。《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02年4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于妥善解决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现就人民法院参照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条例施行前已经按照民法通则、原《医疗事…  相似文献   

1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已于2002年2月由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医疗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是在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基础上补充修改后制定的,适应实际需要,符合中国国情。该《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尤其是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该条例对医疗事故作了明确界定,将医疗事故定性为过错责任事故,凡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  相似文献   

11.
2002年4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有人对《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感到困惑,因为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不是事故也予赔偿的情形。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此,很多人不理解:什么是“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此项规定是否与《条例》相冲突?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如何把握《条例》和《通知》的精神,有效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营造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为此,有必要就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进行法理学探讨。  相似文献   

1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医疗机构对医疗风险的责任与义务,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较以往更趋合理;但也存在某些缺陷和理论误区.如《条例》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就有悖于形式逻辑的一般原则,有悖于过错责任的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不利于强化医疗机构对医疗风险的注意义务.探讨、澄清这些问题 ,有利于医患纠纷的正确处理.审判机关在调处医患纠纷时要正确适用民法原则和《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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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2年9月1日实施,毫无疑问,该《条例》的实施对于卫生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侵权现象有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手中多了一把维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尚方宝剑。但是基层医务人员普遍反映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这不但明确了医疗行为所致损害结果的民事责任性质是定位侵权,而不是违约,此与我国现行处理医疗事故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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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患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后,4月14日,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与之同时实施的还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中医、中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其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专门就医疗损害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二元化问题在法律上已经得到解决。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法官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规定的过程中,存在部分难点问题,本文着重就以下三个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7.
医疗事故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治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从理论上讲,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但在  相似文献   

18.
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处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4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0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条例》在医疗事故概念的界定、鉴定程序、损害赔偿标准、患者权利的保护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相信新《条例》的实施对于推动中国法制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如何理解运用新的行政法规,如何处理新《条例》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关系,以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笔者想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9.
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2001年12月6日通过并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解释》)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  相似文献   

20.
医疗纠纷的焦点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实施将满一年之后,本文对目前在医疗纠纷诉讼中遇到的焦点问题进行总结,笔者结合实践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医疗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是合理的,在诉讼中应当由医方提出鉴定申请,医学会主持的医疗事故鉴定仍然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究其原因是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卫生行政部门的干预、鉴定的集体负责制以及《条例》与《规定》之间的冲突导致法庭质证困难。同时阐明《条例》中的“医疗事故”并未包涵全部医疗过失,《条例》中的某些条款是违反《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的,因此,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应以《民法通则》为原则,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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