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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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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完全可以在罪刑法定的框架下进行处罚。从立法趋势上看,单位应该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我们可以从刑事政策、犯罪学等角度对其可行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骗取贷款罪作为在经济领域的金融类犯罪,罪名定义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骗取贷款罪的犯罪主体比贷款诈骗罪宽泛,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公安机关在侦查此类案件时,要注重对取证的问题、案情的具体分析以及“重大损失和严重情节”的司法认定,同时要注意此类案件的侦查对策。可以从骗取贷款罪多发地区案件特点、案件数量、骗取贷款罪近年呈现出的特点进行分析调查,研究相关司法解释,研究公安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不足与突破口,从而使公安机关骗取贷款犯罪案件侦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加拿大助学贷款体制旨在从经济上保障社会的整体发展并使每个人获得应有的社会公平,从实施“全额担保”、“风险共担”政策演变为“政府直接拨款模式”,其具有资金来源的公有性、助学贷款的流动性、贷款对象的全纳性、贷款管理的规范性、贷款偿还的人性化等特点。参照加拿大助学贷款体制,立足本国国情,对我国现行助学贷款体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增强贷款性质的公益性、拓宽贷款的受益面、促进贷款的流动性、彰显贷款偿还的人性化。  相似文献   

4.
单位骗贷行为的定罪量刑问题田怀章单位骗贷行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用国家银行贷款为目的,用故意伪造的虚伪贷款条件,向国家银行贷款后不能正常归还的行为。例如:北京卫益行商贸部(集体企业)首席顾问丛××和财务总监...  相似文献   

5.
贷款诈骗罪是我国97刑法新增加的一个罪名.但在97刑法中仅规定自然人可以实施本罪,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单位实施类似行为,并没有明文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罪还有进一步明确规定的空间.在主观方面本罪还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正确把握这两点,有助于对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6.
贷款诈骗罪主体认定方面有三个疑难问题:一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能否构成贷款诈骗罪;二是单位贷款诈骗的情况下负有责任的人员能否构成贷款诈骗罪;三是以单位名义实施,实为自然人贷款诈骗情形的认定。有五种情形即为实施犯罪而设立单位或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盗用、冒用单位名义实施贷款诈骗,私人合伙企业、私营独资公司实施贷款诈骗,承包、租赁经营者以单位名义实施贷款诈骗。  相似文献   

7.
本文首先引入刑事立法技术、制度设置及价值观念的分析框架,对金融诈骗罪的主观罪过进行了再研究,认为非法占有的目的是金融诈骗罪主观方面的应有之义;针对单位实施的信用卡诈骗等犯罪的疑难问题,提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的解决办法;对实践中出现的几种特殊情形是否属于贷款诈骗罪中“以其它方法诈骗贷款”之情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最后从刑事立法与司法角度,提出若干防治金融诈骗罪的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8.
以贷款诈骗行为中的个别外在特征作为判断是否具有非法目的的标准,难以准确反映行为人真实的主观目的,应以合法占有贷款的情形作为确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参照物。按照合同诈骗罪追究单位贷款诈骗行为的刑事责任只是短期内的应急性方案,其不可能完全弥补立法上的疏漏。行为人在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编取贷款时,提供了其通过虚假反担保骗取的真实担保,该行为应作贷款诈骗罪处理。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私人汽车的普及和商业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开展,一种新的贷款犯罪——汽车消费贷款犯罪也相应出现并有大幅增长的趋势。汽车消费贷款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是骗取贷款和恶意欠款。可以从建立信用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加大打击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防治。  相似文献   

10.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贷款不构成行纪或信托关系,也不能一概视为委托代理关系,定性为委托合同关系最符合其特征并且有利于加强银行职责。  相似文献   

11.
寻找失去的主体--探求增设贷款诈骗罪单位主体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频繁发生,严重侵害了国家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对所贷资金的所有权.我国现行刑法未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使得司法机关难于寻求适当的法律依据追究其刑事责任.增设贷款诈骗罪单位主体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2.
对单位贷款诈骗行为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追究单位贷款诈骗行为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符合其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13.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侵犯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信用安全;客观上实施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观方面为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主体方面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相似文献   

14.
刑法不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既不妥当也不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单位贷款诈骗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也与法条竞合处罚原则不悖。贷款诈骗和贷款纠纷最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对于行为人欺骗手段的考察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主要依据。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名骗取贷款或者内外勾结骗取贷款的行为应具体分析具体定性。事后故意不归还贷款只要查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可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以骗取他人担保的形式,获取并占有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应以贷款诈骗罪定性。  相似文献   

15.
住房按揭贷款市场向来关注借款人学历水平,但有关学历与借款人行为内在关系的研究却相对不足。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利用某重点城市2005-201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数据,构建Cox比例风险模型,从总体影响、被动逾期、主动逾期、年龄效应等多个维度,对借款人学历与其还款逾期行为之间的联系进行系统性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高学历借款人的信用水平相对更优,他们的被动逾期和主动逾期行为发生概率均相对更低,并且这一规律在年轻借款人群体中更加明显。因此,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准)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学历信号在识别借款人信用过程中的上述作用,进一步加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防控,更好地实现金融服务供需有效匹配,提高授信方资金安全性和受信方金融可得性。  相似文献   

16.
关于我国银行抵押贷款几个问题的探讨王亦平一、关于抵押贷献的适用范围抵押贷款的适用范围,是指抵押贷款适用于何种贷款种类和贷款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则上讲,抵押贷款适用于各种贷款种类和贷款对象。从贷款种类来讲,不仅适用于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生产性贷款...  相似文献   

17.
杠杆收购是指一个企业拟收购其他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或资产重组时,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作为抵押,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行为的财务管理活动。由于杠杆收购具有只要少量自有资金就可以获得银行贷款,而银行因其贷款有被收购企业资产和将来收益作抵押,贷款安全性有了保障而愿意贷款的特征,因此,杠杆收购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扩大规模,拓展投资领域的一条好途径。  相似文献   

18.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单位为主体的贷款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我国现行刑法未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使得司法机关难以寻求适当的法律依据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引起了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重视。本文拟就此问题展开探讨,探求单位作为贷款诈骗罪主体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 ,单位不能成为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认定诈骗贷款的“其他方法”应满足两个条件之一 :在贷款主体上进行欺诈设计或在提供给发放贷款方的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 ,使发放贷款方据以作出错误判断并向其发放贷款。  相似文献   

20.
辽宁农业信用贷款由于存在着贷款期限短、贷款难、贷款手续繁琐、贷款利率高等问题,对农民富裕问题构成制约。应该从新农村建设的长期发展需要出发,本着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把农民对贷款的需要作为调整和制定农业信用贷款的出发点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契机。由此,建立起公益性农业贷款,并通过农业信贷把反哺农业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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