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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民事、经济案件的执行中,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不在本法院的辖区内,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办理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委托执行,要向受委托人民法院发出《委托执行书》。但在实践中,有的法院却向受委托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混淆了委托执行与协助执行的区别。今年第5期《人民司法》刊载的文章中对此也有混淆。为了正确使用这两种诉讼文书,有必要明确二者的区别。 《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委托执行书》是不同种类的民事诉讼文书。前者是审判机关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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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行,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特殊情况,依法将由本院执行的案件,委托有关的人民法院执行。我国民诉法第210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上述规定初步确立了我国的委托执行制度,《最高人民  相似文献   

3.
古有蜀道难,今有执行难,委托执行难上难。这恐怕不仅仅是个别法院的感叹。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召开电话会议,部署、指导和督促全国法院下大气力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算是抓住了执行难的一大症结。 本来,从民事诉讼法(试行)到民事诉讼法,对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都明文规定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然而,一个时期以来,这一法律规定在不少法院那里 却形同虚设。君不见,有多少委托函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有击无回;有多少委托执行案,几经扯皮,一一搁浅,成为执行案中的“老大难”。  相似文献   

4.
执行不能的概念和特征就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来看,一般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执行义务人有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执行标的的足够财产,这可以称作被执行人有完全执行能力。二是被执行人经营状况不好,尚有部分资产可供执行,但不能满足或暂时不能满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全部执行额的实现,这可以叫作被执行人部分执行不能,或曰相对执行不能。三是被执行人资本运营不良,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看不到在执行期限内有恢复执行能力的希望。这通常被称作无执行能力,或曰绝对执行不能。由上述分析可以…  相似文献   

5.
去年年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采用行文、电话会议等形式,连续多次,专门部署、指导、督促集中清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执行案件工作。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首次组织的全国性的较大规模的行动,引起了各级人民法院的普遍重视,反响强烈。有的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下这么大力量抓集中清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执行案件工作,抓住了执行难的一大症结。这些案件不仅是执行难的难点,也往往是地方保护主义的焦点,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调动各级人民法院的整体优势,化解纷争,排除难点,既可打开委托执行工作局面,也有助于将整个执行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有的认为,这次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工作,实际意义远远超出清理范围本身,应当抓住时机,借东风,推动本地区执行工作的全面开展;而有的则认为,受委托代为执行案件,是为别人代劳,不能荒了自己的田先替别人拔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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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法院委托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一)我省法院委托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从调查统计情况看,近几年我省法院办理委托执行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委托执行案件数量占执行案件总量的比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我们认为,作为委托执行制度的法律根据,虽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仅此一条,但从其全部内容来看,较之以往民事诉讼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而言,委托执行制度已经进行了较大的的修改而得到明显的完善,这集中体现在它对受委托法院的适用刚性已经大大加强上面。据了解,当初之所以要对这一制度作较大的修改,其目的在于以期借此解决久治不愈的“执行难”问题。①然而,通过考察数年来的执行实践,人们却发现,原本应在对“执行难…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李国光副院长在1999年8月召开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说:“委托执行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笔者认为,委托执行应成为异地执行的一般原则。(一)委托执行有利于直接暴露并有效约束来自法院系统内的干扰和影响。通常认为,直接到异地去执行似乎比委托执行更能有效的抵制当地法院的地方保护主义,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在直接执行模式下,执行法院与当地法院之间是难以确立起基于法定程序而产生的协助关系。当地法院在表面可能超然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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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中央11号文件下发后,全国各法院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在理论上深化研究,相继制定了一批约束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解决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效果明显,可以说执行工作已冲出瓶颈,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集中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已基本建立并启动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协调的新机制;二是跨辖区案件以委托执行为主的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委托执行的优势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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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刑事立法忽略了财产刑的委托执行与民事委托执行的不同点,因此未能建立独立的财产刑委托执行制度。面对财产刑委托执行所面临的制度困境和实践困境,需要我们参照民事法律规范中关于民事委托执行的具体规定,建立满足司法实践需要的财产刑委托执行制度,并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配套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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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纠纷的大量涌现和经济案件的逐年增加,执行难问题日益凸显。本文指出委托调查的出现将有利于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并对此做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2.
邢曼 《广东法学》2009,(3):75-76
委托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其辖区以外的案件,委托当地同级人民法院实施执行的制度。委托执行制度是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协助制度,其目的在于克服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开展异地执行活动的困难,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是对执行管辖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功能性补充。  相似文献   

13.
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相互间可以办理委托事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民事诉讼法对委托执行的问题,特别规定了“在30日内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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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如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调查地或被调查人不在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区内,受诉人民法院不便自行调查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调查。对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受诉人民法院不便前去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可见,相互接受、委托调查、送达、执行,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调查、送达、执行的方式之一,因而也是民事诉讼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制度,在性质上属于人民法院之间的司法协助。但自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施行以来,一些司法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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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委托执行工作抵制地方保护主义□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地处浙江东部的东海之滨,辖11个县市区,人口500余万。几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的执行案件每年以60%递增,执行任务十分繁重。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的委托执行工作与其他省市兄弟法院一样,一度处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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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有效地搞好委托执行工作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强化委托执行工作,更好地解决执行难、执行乱,提高全省法院的整体执行工作水平,几年来,我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端正委托执行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全国一盘棋,摒弃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从统一思想、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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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票务订购、房产交易……款打到“第三方担保交易平台”,由其其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其将货款放于卖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第三方交付”防范风险,  相似文献   

18.
田夏 《方圆》2021,(33):42-45
争抢孩子的戏码每天都在法庭上演,每个家庭背后都有着各自的痛苦和烦恼.她的父母离婚了,姐姐离婚了,哥哥也离婚了,他们家中没有一个孩子是过着完整幸福生活的,我觉得他们家的情况不适合养育我的孩子.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他就没管过,现在想起孩子来了,说要孩子就要孩子,凭什么跟我抢?孩子又不是小宠物,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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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思考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出发,概述了当前执行工作的普遍情况及面临的困境.希望在现有制度下,通过委托调查制度缓解执行难问题,并详细阐述了委托调查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及重要性.同时在委托调查制度的构建上发表了相应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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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民事委托执行是指执行文书需要在委托法院辖区之外执行时,委托法院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由受委托法院具体实施执行措施,以最终实现执行文书内容的过程。民事委托执行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民事交往和秩序,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法院的职能活动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尊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安定和国际间的正常交往。自从一九八二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法院的民事委托执行活动逐步走上正轨,但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仍有不少不统一的做法,反映出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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