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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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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信箱     
你有困惑,我来解决。这就是我们开办本栏目的宗旨。法律信箱意在通过来信解答的形式,为广大读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宣传法律知识,共同构建一片正义的天空。这样的抚养费该付吗编辑同志:王某与丈夫协议离婚已有两年,7岁的女儿由丈夫抚养,王某则每月付100元的抚养费。离婚后,王某回娘家与父母同住,女儿抚养费每月按时交给前夫。半年前,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刑入狱,至此,中断了给女儿的抚养费。会见时,听父母说前夫欲向二老讨要女儿的抚养费,王某很气愤。请问,王某的父母应替王某付抚养费吗?徐玉花徐玉花读者:王某父母没有给付抚养费的…  相似文献   

2.
《人民检察》第3期刊登《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讨论案例,我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理由是:1、王某在代表某冶炼厂发送价值3万余元的货物后,就私下与李某约定,用该批货物抵偿王某个人欠李某的债务(不可否认王某在发货前就有预谋)。显然,王某具有直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2、王某发出货物后,为能“合法”占有货物(款),冶炼厂不会向王某(或李某)追要贷款,就自己出具甲企业负责偿还的“证明条”(是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的骗取方法)交冶炼厂财务科人账,蒙编冶炼厂,使其以为贷款能安全收回。简而言之,王某是用“…  相似文献   

3.
《人民检察》第3期刊登的讨论案例,笔者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理由如下:一、王某的行为从表面上看,系将单位应收货款冲抵个人债务,应同挪用公环的行为。但是,与纯粹的劝用公款偿还个人债务又有一定的区别。究其实质,不难看出,这笔货款难以收回是因王某的无效民事行为引起。王某是单位职工,无权自行处分单位货款,更不能私下与李约定冲抵个人债务,其擅自转移单位债权的行为无效。二、王某的行为如称得上锁用的话,也属于挪用了扭权债务关系,而不是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公款。在事实上,王某并没有挪用一分钱公款。由于王…  相似文献   

4.
王红兵 《江淮法治》2013,(13):40-41
案例一被告人王某,1962年出生于安徽省庐江县。王某在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期间为经营收购粮食、种植兰花、工程建设等业务,采取出具借条,定期支付利息的手段,向社会不特定的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71.8万余元未归还,给存款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其中,被告人王某在2010年以月利率30%向汪某借款56万元未归还。庐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2年10月11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相似文献   

5.
王某系某市人民医院财务科长。2000年7月,王某找到承包该院房屋维修工程的包工头陈某,以医院房改要交钱为名向陈某借款2万元。陈某考虑到工程付款等事情需要王某关照,就拿了2万元给王某,也没要借据。后来王某对陈某提起还钱的事,陈某说:“王科长,你太见外了,我以后请你帮忙的地方多着呢。”以后数年,王某一直没有将2万元还给陈某,陈某也没有向王某催要。在王某的关照下,陈某在该院房屋维修工程的付款一直比较顺利。上述案例涉及到如何认定转化型受贿问题。所谓转化型受贿罪是指开始时未表现为受贿行为,而是表现为借贷关系或是有偿服务等,但…  相似文献   

6.
彭颖  马峻 《中国律师》2010,(6):66-67
2007年底.被告人张某受王某等人邀请参与赌博,张某输去赌资4万余元。一年后,张某从朋友处听说王某与人赌博时“出千”(赌博时作弊)被抓,遂怀疑自己一年前赌博输钱系王某“出千”施诈所致.于是张某找来朋友陈某、李某等人,一起去王某家讨“说法”,要求王某退还“出千”作弊赢取的赌资3.5万元。由于王某拒不同意退还.张某就动手打了王某两耳光.并扬言如果王某不退还这3.5万元,就要砸烂王某的汽车、拆毁王某的房屋,还对王某进行人身威胁等。王某报案后不久,张某等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对张某的行为究竞该如何定性,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7.
1996年元月份,某县农民王某同本村村民李某经协商双方共同出资,合伙做煤炭生意。为了便于在生意交易过程中携带方便。双方均在中国银行办理了长城卡。同年3月16日王某用长城卡汇到李某长城卡中78000元,8月26日王某又汇到李某卡中16000元。在来往生意过程中,李某归还部分货款,其余部分李某用化肥等抵算货款。合伙终止后,双方因结帐发生矛盾,对盈亏分配未有达成共识。2003年8月16日,王某用向李某长城卡中存人的78000元和16000元二张现金收入传票起诉李某要求还款,原审中,在未通知李某到庭参加诉讼情况下,采用公告栏公告送达形式送达,缺席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人民币94000元。李某不服到检察机关申诉。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2006年6月18日下午,冉某持王某出据的王某借款18500元的借条,以2000元的报酬邀请谭某、刘某、唐某等人,找王某催收欠款。因王某暂时没钱偿还,当晚,谭某、刘某便向王某提出由他们负责将冉某手中的借条“弄”出来,交给王某自行处理,事成  相似文献   

9.
正基本案情王某,中共党员,2006年3月至案发任A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分管的请托,王某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申报、排污监管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2007年12月,王某在北京开会期间,林某专程去北京宴请王某,饭后陪王某  相似文献   

10.
《律师世界》1995年第7期刊登了邓小林同志的《王某构成何罪》一文,针对文中所提的四种观点,笔者提出如下几个问题:(一)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满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诈骗罪的特征,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诈骗故意;客观上必须是用虚构事实或隐满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产生错觉,‘咱愿地”交出财物。本案中,王某与丁某、胡某事先没有通谋,事先也不知丁某、胡某会用空白发票去诈骗,所以王某主观上没有共同诈骗故意。客观上,王某只是趁同室开票员蓝…  相似文献   

11.
1997年1月上旬,王某等人在被告叶某开设的饭店吃饭后未付钱。数天后,王某等人路过被告人的饭店,被告人便向其催讨,王某认为有损其声誉,于同月20日晚纠集郑某等人到该店滋事,王某用鱼头击打被告人,被告人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反抗,王某等人即逃离,被告人叶某又...  相似文献   

12.
原告宋某与被告王某同为某公司职工,2003年8月在一场非正式足球比赛中,王某意外将宋某撞倒,致宋某右肾挫裂伤。宋某住院治疗34天,花去医疗费用12862.60元,其中王某主动垫付了5950元。事后,宋某向王某索赔遭拒,遂于2004年8月将王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8082.4元。原告宋某认为,其腰部受伤是王某比赛中撞击所致所以王某应赔偿其全部损失。被告王某则辩称,双方碰撞是比赛中的正常碰撞,不具有违法性,主观上也无过错,不构成侵权;况且事后他已补偿原告5950元,故请求法院驳回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  相似文献   

13.
笔者认为《人民检察》第3期刊登的案例讨论中,王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职工以及公司以外的企业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王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特征。理由如下: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财物所有权,其侵犯对象是公私财物。本案中,王某私下与李某达成协议,把由王某代表本厂发送给李某的货物用于王某个人对李某的私人欠债的抵偿(价值3万余元),侵犯了本厂(冶炼厂)的财物所有权。其次,王某符合本罪的特殊主体要件。根据(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  相似文献   

14.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2分。1.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  相似文献   

15.
基本案情王某,中共党员,2000年8月任某市林业局所属林业站站长(王某持有林业行政执法证,属行政监察对象)。经调查证实,2000年至2004年,王某在本林业站辖区内先后与他人合股买卖青山25片、经营青山木材砍伐销售16片,从中获利12万余元。对王某的上述行为如何处理,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认为,虽然2003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以下简称9号文)第14条规定“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转等形式参与流转”,…  相似文献   

16.
司法信箱     
同一律师是否可以先后接受两名共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委托?编辑同志:  被告人王某是一抢劫团伙成员,在其他同案犯被处刑后归案。在审理阶段,曾为其中一同案犯辩护的律师又接受了王某的委托。就该律师能否为王某辩护,法院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律师可以为王某辩护。理由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定》第6条规定:“律师不得同时接受同一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而该律师没有同时接受两名被告人的委托,所以,可以为王某辩护。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律师不能为王某辩护。理由是:…  相似文献   

17.
[案情]王某是某村的党支部书记,2002年10月至2003年11月, 他先后十几次驾驶其村委会的小轿车到村附近的加油站加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知道王某是村支书,所以同意王某签单。一个月中,签有王某名字的账单金额就达2000多元。后加油站要求王某结账付款,王某称这些账虽然是他签单,但他是代表村委会签的,是村里的小轿车加  相似文献   

18.
王某是某单位收款员,年初一天,无业人员张某找到王某,说自己正在做生意,缺少一笔流动资金,请王某帮忙。王某表示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张某便提示王某说:“你不是管帐吗,先从公款中拿一点,我的生意要是赚了,很快就会还你的。”王某碍于朋友  相似文献   

19.
问:严某欠王某4000元钱,王某因急需,要来严某还债。严某东挪西借只凑上3500元,无奈征得王某同意将刚买尚未开奖的奖券500元(面额百元共5张)一并还债。事后,其中一张奖券中奖,奖金50O0元。严某得悉后.心里很不平衡,前去索要奖金,理由是他还的是40O0元,奖金不应归王某所有·但被王某拒绝。两人发生争执.有人说王某应返还奖金一有人说每人一半.访问应如何处理2答:债,是由借贷或其他合同形成的权利义务所产生,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奖券是有价证券,国家规定不准在市场上流通,但可到政府指定的单位(如证券公司)按规定…  相似文献   

20.
法院改变指控罪名的程序问题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被告人王某于 1999年 12月注册成立某公司北京代表处 ,王某任首席代表。在代表处成立后的一年间 ,被告人王某为刘某等多人办理赴奥地利签证。为了顺利获取签证 ,被告人王某伪造了户名为“刘某”三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书和户名为“马某”等四人的银行存单 (面额共计 30余万元 )。被告人王某被举报归案后 ,公安机关从其办公地点起获了刘某等人的护照、伪造的房屋产权证明书和银行存单。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入境证件罪 ,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 ,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王某所伪造的证件和票证属于办理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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