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概念早在中共中央1990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即被明确提出,但是并未加以界定和展开,特别是没有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得到运用。但是,随着党内法规制度“1+4”体系一些问题的日益凸显,把“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赋予其应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此,要正确认识设置“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必要性,明确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构成,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最主要的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而配套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和地方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要看到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在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原则,规范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协调不同党内法规制度之间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完善,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已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与"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相比仍有较大的努力空间。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包括评估、清理、建设三项基本任务。评估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前提条件,要求评估内容要全面,评估主体要多元,评估方法要可行。清理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自我更新机制,主要有集中清理和即时清理两种形式。建设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关键环节,包括党内法规"点"上体系性建设,党内法规"线"上体系性建设,党内法规"面"上体系性建设。  相似文献   

3.
4.
党内法规解释是党规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党内法规解释机制的科学构建则离不开法规解释权的合理配置。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深入,党内法规解释机制逐步得到完善,法规解释权的配置也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和体系化。但在现阶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党内法规解释权的配置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党章和准则的解释权归属问题、受权解释主体①范围的内涵与外延问题、被撤销机关的解释权承继主体问题等,导致在党内法规解释工作中部分党内法规解释活动的顺利开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如何针对党建工作的实际,优化党内法规解释权的配置,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解释机制,是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中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以地方为视角审视和思考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对应地方法治理论,分析地方党内法规建设与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的关系。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部署和逻辑架构看地方党内法规建设,实质即站在中央的高度来规划和引导地方党内法规建设的推进和发展,将依规治党基本精神运用于地方党建。地方党委应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的职责权限,承担中央授予的法规制度建设职责,从加强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地方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推进和加强地方党内法规建设,充分发挥地方作用以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6.
党内法规学是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其内在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新兴专门学科。党内法规学的提出、建设与发展,既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自身制度变革和理论创新的需要,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尤其是中共党史党建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现实展开。党内法规学的建设刚刚起步,在形成共识性观念认知、发展完善的知识结构、构筑坚实的学科支撑、形成有影响力的话语体系等方面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推动党内法规学的建设和发展,既要及时实现从“研究方向”到“独立学科”的转变,更要一体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保持科学性与现实性的平衡,理论性与政策性的平衡,独立性与开放性的平衡,本土性与国际性的平衡,党内法规学的建设必将迎来更快速、更稳健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7.
党内法规研究逐年趋热,但相关概念仍存在混用现象,亟待辨析。“党内法规”应按照规定性意义来使用;“党内法规体系”是规定性意义的党内法规所构成的规范文本的结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则应理解为包括规范性文件、组织机制和不成文规范制度在内的概念。基于以上,“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概念旨在强调横向领域和纵向层级的体系化划分,由此引出统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等并列概念的“党内法治体系”概念。把握“党内法治体系”,便能构建相关概念的逻辑体系,有利于推动党内法规学科成熟、加快多学科对话场域建设及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  相似文献   

8.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程序是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的程序依据所在,但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程序尚缺乏明确的规范依据,尚未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为此,我们应借鉴立法后评估程序,并结合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的自身特点,以合规性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公开原则、科学性原则为指引,具体构建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程序,包括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方案的选择和确定,评估工作启动时间的科学界定,评估信息的搜集与研判,评估报告的形成、公布以及运用等环节,为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9.
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是制度治党,而制度治党中制度之“骨干”便是党内法规,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注重把握其内在逻辑,同时全面检视当前党内法规建设现状,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其主要建设路径有:着力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筑牢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全面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抓住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不断加强党内法规文化建设,厚培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文化土壤。  相似文献   

10.
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历程是将党内法规制定权作为独立专门的权力进行集中行使的历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颁行标志着党中央开始重视通过把控制度的制定权来确保党内制度的统一性,“一元多层次”的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模式初步形成。高度重视制度治党是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重要政治基础,整合制度资源是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制度约束是党内法规制定权配置的重要政治目标。  相似文献   

11.
“党内法规”最早由毛泽东提出,至今,已被广泛使用。党内法规可以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从广义上讲,还包括一些意见、通知、答复、解释。新中国成立至今,党内法规逐步形成比较齐全的体系;更为关注出台法规的普遍适用性,注重法规的长期效力;程序性法规开始占相当比重;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也有很大提高。  相似文献   

12.
党内法规试行制度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是党内法规制定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党内法规质量的重要方面。目前,党内法规呈现出试行数量过多、存续时间过长、表现类型分布不均匀、转化过程复杂和路径单一等特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在于:启动党内法规试行的条件简便、程序模糊;对党内法规试行工作的性质认识不足、定位不清;试行尚未形成制度化的反思模式。为更好发挥党内法规试行的价值,提升党内法规的制定水平和整体质量,应加强对党内法规试行制度的研究,确立党内法规试行的各项规范,并推动构建试行性法规的科学评估等机制。  相似文献   

13.
郑敏 《理论导刊》2024,(1):17-23
类型学是社会科学的一种常用研究方法。通过类型学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描述事物的特点和规律性,并帮助进行系统化的知识整理和归纳。从不同的角度或以不同标准进行归类,可以将党内法规分为不同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党内法规在完善思路上可能存在差异,但都致力于建立一个科学完备的体系,以适应党的建设实践不断发展的需要。当前,基于制定主体的党内法规体系、调整对象的法规体系、地位程度的法规体系、是否公开的法规体系、调整内容的法规体系都存在很大的完善空间,需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加以推进。  相似文献   

14.
季冬晓  王婵 《理论探讨》2023,(3):44-51+2
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大力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新时代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各位阶党内法规体系、各领域党内法规体系和各层面党内法规体系等三个部分构成,呈现出体系架构的统一性、具体内容的规范性、调整范围的双重性、作用方式的多元性等基本特征。完善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以党章为本与上下有序相呼应、系统构建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协调、与时俱进与稳中求进相融通的原则。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社会行为规范两个宏大视角予以考虑,合理利用德法共治的思维方式来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15.
确定评估对象是党内法规评估的首要内容,党内法规评估对象选择应符合政治性、可评估性、可行性等原则。结合党内法规效力和执规责任规定,当前党内法规评估对象主要包括效力冲突性党内法规、执行冲突性党内法规、试验性党内法规,这三类党内法规的评估分别对应形成性评估、过程性评估、总结性评估。为了实现党内法规评估对象的科学化,需要进一步明晰党内法规评估对象的范围,丰富党内法规评估对象的内容,建立党内法规评估的责任机制,优化党内法规评估对象的选择策略。  相似文献   

16.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的作用,在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全力争得党纲和党章的创制权,亲力亲为制定了党纲、党章。马克思恩格斯制定的党纲、党章,为无产阶级政党确立了20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政党的组织原则、制度,为后代的共产主义者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始终成为根本的遵循,其精神实质是永存的。  相似文献   

17.
新形势下推进党内法规解释的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对完善我国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党内法规解释对填补党内法规漏洞、贯彻党内法规实施、精准党内法规适用以及密切党规国法衔接的价值日益凸显,创新其法治方式、融入其法治精神是实现党内法规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目标的微观要义。当前,我国党内法规解释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问题明显,存在体例形式混杂和权责归属分散等双重弊端。对此,需要从完善法规政策和优化机制设计两方面入手,规范党内法规解释工作程序与体例并明确其权责归属与监督,以实现党内法规解释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目标。  相似文献   

18.
习近平关于党内法规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围绕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的一套逻辑严密、论述深刻的理论体系,是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根本遵循。这一理论体系明确了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指明了党内法规要与国家法律统筹推进、高质量建设的发展方向,解答了如何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重大问题——构建责任机制、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问责机制等,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以保障党内法规及其制度建设的长期发展。  相似文献   

19.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取得了一系列富有开创性、建设性的成就,包括首次明确党内法规制定的总依据、首次出台党内法规制定的总规范、首次对党内法规进行集中清理、首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五年计划、修订一批具有根本指导意义的党内法规、制定一批体现问题导向意识的党内法规等,同时呈现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与分离相结合、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法规制定与督促落实相结合的特点。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是顺应形势变迁、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20.
关于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背景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引导党员确立党内法规信仰,更好化解党内法规稳定性和实践变动性之间的矛盾,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当前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仍需通过完善党内法规解释的原则、充实党内法规解释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内法规解释主体及其责任、促进党内法规解释名称的规范化等加强对一般党内法规解释机制的建设,并建立规范的党章解释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