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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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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王英,与刘某于一九八一年九月结婚。婚前,双方的工资均交给各自的父母安排家庭生活,无独立经济支配权。结婚时,王英陪嫁的财物有各式家俱和生活用品,价值近二千元。这些财物,均系其父母王某、顾某经手置办,但刘家也曾给予现金和材料上的少量支援。一九八二年七月,王英病故。临终前,曾将一张写有“一九八二年二月三日银行存单五百元”字样的纸条,交给自己的父母。经查所写内容确实,但存单由刘某记名。王英死后,所在单位除按规定发给刘某丧葬费八十元外,另据情补助九十五元,并告知刘某,王英婚前因购买结婚用品,所欠职工互助金一百六十八元尚未偿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殷小门夫妇,于一九八二年相继病亡,遗有八间瓦房。翌年春天,其三子殷泉与长子殷礼、次子殷和为分割遗房发生争执。同年十月,殷泉提出继承诉讼。殷泉在诉状中言明,他的胞姊殷芳虽已出嫁,但也有继承权。一审法院受理后查明,被继承人殷小门女儿殷芳应追加为本案原告,遂书面通过她共同参加诉讼。殷芳接到通知后,亲笔具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利。据此,一  相似文献   

3.
来信我与先夫沈××结婚时,他前妻留下的一个孩子才七岁。我又生养两男。现沈家兄弟三人为遗产继承人。土改时,继子年已二十多岁,先夫不懂政策,怕房屋被“没收”,把继子也登记为“业主”(解放前本宅契证业主为先夫一人,土改才加上继子名字。) 长期来,继子既不承担对我的赡养义务,并阻挠对遗产房屋合理继承。说什么我“无权处理遗产”,若需分割,应以土改契证为依据,他应  相似文献   

4.
1984年9月20日,某长江航运局科研所工程师陆××个人出资5000元,以联系人的名义,向某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申请,兴办“某冷冻空调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冷司”)。同年10月24日,得到同意,同时明确该公司为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挂靠“中心”。同年11月,陆调入某轮船总公司(以下简称“某轮总”),“某轮总”同意陆开办“冷司”。当月21日,经某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执照上载明,“冷司”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5000元,负责人为陆××。“冷司”开业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开业当年即获利4.6万元,其所得利润5%上交“中心”,30%留作发展基金,其余用于服务报酬、奖金。1986年8月15日,经“某轮总”多次要求,中心和陆本人同意在不改变“冷司”性质的  相似文献   

5.
江某(女)1980年与李某结婚,婚后生一子取名李昇,现年5岁。江、李长期在外地做缝纫生意,1986年8月江在四川省重庆市因车祸死亡,李痛不欲生,于当日自杀身亡。李某父母早年病故,只有一个哥哥。李、江死亡后,其子李舁由李某哥哥领养。李某哥哥和江某父母在处理完丧事后,为继承江某与李某在外地银行的12000元存款发生了争执。江某父母要求继承这笔遗产而诉讼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和第十三条的规  相似文献   

6.
[案情]邹某与章女于一九八○年初结婚。一九八二年十月邹某听说章女与同厂男工王某相处较好,便怀疑章女与王某有不正当关系,并多次与章女吵架。次年四月章女向某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并未发现章女有生活作风问题。经调解,章女与邹某和好。后因邹某疑心未除,夫妻关系再度恶化,章女遂携带衣物回娘家生活,一九八四年六月再次诉请离婚。一九八五年六月经县法院调解,章女与邹某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六月二十日双方到县法院领取调解书时,章女签收了调解书,但邹某却要章女写出离婚后不与王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 姚某夫妇的独子姚平,四九年由父母作主与张兰芳结婚。五○年生一子取名姚桂男。五二年双方离婚。五三年姚平又与徐芳结婚,徐提出不与姚桂男一起生活。于是姚桂男便由姚某老夫妇抚养,与姚平夫妻分开居住。从此双方经济独立。五五年姚平与徐  相似文献   

8.
原告何干瑕、何干环、何干宣、何干雨、何喜良与被告何干英均系被继承人何伯刚的子女。何伯刚在解放前娶妻李氏,生育子女四人(何干环、何干瑕、何干雨、何喜良);纳妾彭氏,生有二子(何干宣、何干英)。从1952年起,何伯刚与彭氏另户生活,李氏与其子女另户生活。1970年,城镇人口下放,何伯刚和彭氏下放后与何干宣共同生活。原、被告对父亲和各自生母均尽过相应义务,嫡母与庶子间、嫡子与庶母间未形成扶养关系。1972年,何伯刚去世;1981年,彭氏去世;其生养死葬主要由何干宣负担,何干英负担较少。李氏  相似文献   

9.
1992年4月,政府将1958年错改的房屋发还给我家,并要求我家根据有关法律政策与房客签订换约续租协定。三年来,房客拒不签约。我于1993年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属落实政策问题”为由驳回起诉。请问:怎样才能解决租用私房纠纷?  相似文献   

10.
陕西省吴堡县冯家坞村有果园30亩,其中苹果树493株,梨树35株。1986年2月15日,冯家坞村委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果园进行承包,并在村民大会上议定了承包原则:一、承包期8年;二、承包者须是本村村民;三、一次交清4年的承包款,再订合同;四、谁出的价高谁承包。经过报价投标,冯德康以每年交1100元中标,并当众提出“愿意和我合伙(指共同承包)的报名”。冯治平、冯治元、冯常虎、薛新成等人当即报名参加承包,村民对此均无异言。事后,村干部与承包人又研究了承包的具体问题,商定:由冯德康、冯治平、冯治无、冯常虎、薛新成五人合伙分股承包,由冯德康负责1个月内交清4年承包4400元后,再签订合同,随后,合伙承包人将493株苹果  相似文献   

11.
被告张××(男)与原告陈××(女)于一九六七年自愿结婚,夫妻都在兰州某厂研究所工作,生有两个孩子,感情尚好。被告张××一九七六年结识同所女技术员朱××(其父是高级干部)后,两人交往密切,关系暧昧。被告张××为了达到与朱结婚的目的,利用其妻陈××身体有病,要求调往南方工作的迫切心情,主谋策划了先行离婚,待调走后再复婚的骗局,陈××信以为真,遂由张草拟离婚协议,经陈誊抄呈送本单位,取得组织证明后,于一九七六年八月十六日在当地办事处办理了离婚手续。嗣后,张为了稳住陈的情绪,通过孩子给陈传条子,再三表示工作调成之后一定复婚,并以夫妻关系的口吻托人帮助陈调工作;在陈调走时,张又将离婚时确定由自己抚养的大女儿交她带到南京一起生活。一九七七年六月陈调至南京后,接二连三地给张来信商议复婚  相似文献   

12.
读了《法学杂志》一九八二年第三期《这件案子该不该起诉、该不该抗诉?》之后,我们认为这件案子应该起诉,但抗诉不妥。 1.周泰殿诈骗已构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理应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试行细则》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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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矿有个青年工人因犯罪被判刑。捕前,他从别人手里借了一笔钱,直到法办,也未还上。于是,债权人找到其父,要他偿还。可其父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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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管区的吉王刘,陈庄、双庙三个近邻大队,由一条南北千渠相连。一九七七年深秋,因鸭子在渠中戏水丢失,引起了一场牵涉三个大队的鸭子风波。寻鸭挨打一天晚饭后,吉王刘大队的社员吴广山,头破血流,跑到我家大声喊叫着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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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安庆市造纸厂有五十二吨防潮纸,委托枞阳县水上运输大队组织四条木船装运至蚌埠卷烟厂,途中与一拖船交会时偏离了主航道,致使船队挂拖的木船触礁进水,船舱内的防潮纸四百八十三件被浸湿.经实施救护措施后,该船驶抵蚌埠港二号码头,等待卸货.因防潮纸被浸湿受损,烟厂执意不让卸货,要船队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共损失七千二百元);船队认为自己是集体单位,队小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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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初,原告曹某到被告某机械厂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如数交付货款2316元。被告厂家开给提货发票一份,约定1989年1月31日交货。1988年11月13日在公共汽车上,原告的冰箱提货发票被窃,次日到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当即派民警与曹某同去机械厂报失。厂保卫科的同志带曹和民警去厂经营销售科查明了曹的购货发票号码(8808474)。曹请求经营销售科协助查堵,经营销售科答应如有人持该票来提货,卡住不发,并将发票号码和提货人姓名记录在本子上。此后,曹也经常去厂销售科发货窗口守候防范。截止提货日期并无人持票来厂提货。到1990年2月11日,厂经营销售科发货人陈某由于一时疏忽,让他人持这份窃去的提货发票逾期提走冰箱。曹某得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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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冯草、冯韵、冯信均系蔡显庭亲生子。蔡与妻子离异时,三冯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1985年蔡认识了于凤莲(时年16岁),因不时帮其做一些杂事,双方关系渐密。1987年,两人提出办理收养关系并经所在单位同意,但未办理公证手续。1988年3月,蔡、于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于的生活费用由蔡承担;蔡的生活由于照顾;并约定,蔡一旦去世,其全都遗产将赠送于凤莲。该协议经过公证。1996年4月蔡去世,留下一套具有52%产权的住房。  相似文献   

18.
王牟夫原系布店业主,解放前与张玲结婚,居住于自建的一幢私房(共三间60~(m2),价值人民币一万元)。1953年张玲病逝,王牟夫于次年再婚。后妻李珍(小学教师)带来一女黄凤(已工作)、一子黄龙(七岁)与王牟夫共同生活。一年后,黄凤结婚住到夫家并独立生活。1955年王牟夫夫妇又收养了王牟夫弟弟的儿子王尔强(八岁)。1958年王尔强因车祸致残,从此在家靠养父母生活。1960年因家庭  相似文献   

19.
《法学》1986,(7)
一九四六年三月魏玉庆夫妇率两个儿子魏富、魏强参军。一九五○年十月他俩和魏强在江苏某镇复员。乡政府临时安排其三人借住该镇居民陈某的两间空屋。该镇石桥巷南首有三间瓦房(一厅两  相似文献   

20.
这起不正当竞争案应怎样解决?邵读和,曹跃1994年5月,某县教育局以加强学籍管理为由向所属各中学发出《关于统一拍摄中学生学籍照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从当年起今后各中学的一年级新生学籍照片按统一尺寸(一寸)、统一色彩(彩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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