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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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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育赛事转播依然以电视转播作为主要渠道,由于对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权利归属和权利范围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这就很难用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规制.我们需要深入分析电视转播过程中的法律发展现状寻求关于电视转播权的性质和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朱玛 《河北法学》2015,33(2):166-174
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定义、法律性质及权利归属都存在较大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法律位阶较低,保护力度较弱。通过研究其历史演变,可知体育赛事转播权是集合了无形财产权和著作邻接权的一种复合型权利,体育赛事转播关系涉及多重利益冲突。应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完善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3.
冯春 《法学论坛》2016,(4):126-132
体育赛事转播权是一项新兴权利,关于该项权利的法律属性和权利归属在理论界尚未达成共识.二分法是在扬弃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性质单一定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二分法将体育赛事转播权分成直播意义上的体育赛事转播权和字面意义上的体育赛事转播权,避免了单一权利属性说者的逻辑谬误,但同时片面割裂了体育赛事转播权在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属性转换.应当在动态和权利转换视角下正确认识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属性,有利于侵权责任的归责.  相似文献   

4.
姜栋 《法学家》2022,(1):128-142
体育赛事转播权作为一种体育行业约定俗成的惯用语,在我国并未构成法律权利。体育赛事转播“三点三层”的商业模式和法律构架能够证明,体育赛事转播建筑于赛事组织者对于体育赛事所享有的某种未经法律认可的基础性权利。学理分析表明,“商品化权”和“无形财产权”的学说并不能正确解释此种基础权利,而“物权”和“民事权益”的解释方法也难以精确的定位该权利属性。因此,赛事组织者对体育赛事所拥有的绝对权难以在现有法律体系内得到妥善解释。在比较欧美体育强国有关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定性的基础上,本文指出,赛事权利应由体育法进行规范,赋予体育协会赛事权利人的合法地位,从而借助民法和体育法间的一般法和特别法关系完整保障赛事权利,这也是解决具有行业特殊性的体育法律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5.
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及网络转播权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给北京乃至整个中国都带来了无限商机,有报道称,仅出售电视转播权一项,美国NBC广播公司、日本NHK广播公司、欧洲广播联盟、澳大利亚电视台、新西兰电视台等签订的2008年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合同的标的是15.8亿美元费用,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从中可以获  相似文献   

6.
2008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举行,这一全球体育盛事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这些法律问题可能原属于不同法律部门或学科,分别涉及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如国际法律关系与国内法律关系、纵向的管理法律关系与横向的竞赛法律关系、场内竞技法律关系与场外体育商业法律关系等。这些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通过国际体育盛会集中表现出来,表明体育法学正在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有必要对体育法律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本刊邀请部分正在深入研究体育法律问题的学者就奥运会法律热点问题进行笔谈,以期引起法学同行的研究兴趣、为我国体育法的发展建言献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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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体奥动力案"是一起因网站未经许可同步转播电视台直播的体育赛事节目而引发的网络侵权诉讼。此类案件涉及体育赛事主办者、现场拍摄者、广播组织者以及其他中间商等多类主体,不同主体基于其在赛事转播整个技术流程中的位置不同而享有不同的权利。"体育赛事转播权"是赛事主办方和参赛组织享有的民事权益,其权能在于禁止他人进驻比赛现场进行拍摄、转播。经"体育赛事转播权人"许可进驻比赛现场拍摄、转播的电视台等广播组织对其拍摄、制作、播放的节目信号享有广播组织权,其权能在于禁止他人无线转播其节目信号,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尚无法控制所谓的"网络盗播"行为。  相似文献   

10.
回顾过去 ,欧盟法律研究在中国是一块无人开垦的法学研究的“荒地” ;审视现在 ,欧盟法律研究在中国正在形成一种方兴未艾的发展趋势 ;展望未来 ,欧盟法律研究在中国将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势必形成为一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法律学科。  相似文献   

11.
目次引言一职业团队体育运动电视转播权权属界定(一)权利属性与权利归属界定(二)职业团队体育运动电视转播权与相关权利1、职业团队体育运动电视转播权与知识产权2、职业团队体育运动电视转播权与特许经营权二博弈:体育自治与国家法律的介入维度、力度选择(一)体育自治的合理性与挑战(二)法律介入的背景和考量因素(三)法制化的安排——对转播权冲突的解决三转播权销售模式下的利益冲突与价值取向(一)集中销售电视转播权的概念与必要性分析  相似文献   

12.
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法律与实践——一个欧洲律师的观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产品在国外遭受反倾销调查,欧盟是第一个(1979 年) ,案件也最多(71 个) 。中国对欧盟的出口,受到了反倾销很大的影响。本文是作者在不久前举行的中外反倾销研讨会上的发言稿,对欧盟对华反倾销的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  相似文献   

13.
以劳动者自由流动为代表的人员自由流动制度的建成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也是统一欧洲政治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本文从适用主体、权利内容和权利限制三个方面入手,结合欧盟基础性条约、二级立法和以往判例,对劳动者自由流动制度进行简要分析,并指出其重要性。  相似文献   

14.
浅析欧盟法中的辅助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辅助原则是欧盟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根据TEC第5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初步分析,并论述与比例原则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讨论辅助原则实施的范围和检验标准,由其利弊分析作出结论,辅助原则是符合欧盟一体化发展规律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学》2019,(6):149-163
体育赛事传播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适用缺乏一致的意见。从解释论的视角观之,体育赛事转播者的信号权益是广播组织权的客体;体育赛事转播内容则是录像制作者权的客体。解释体育赛事内容的独创性时应当考虑解释目的。体育赛事传播内容体现为唯一的表达形式,并不鼓励多样化的创作,所以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将体育赛事传播内容作为邻接权的客体,其法律缺陷是救济程度较弱,不利于体育赛事传播内容的后续商业开发。该缺陷只能通过立法完善广播组织权或设置新的版权客体类型来解决。  相似文献   

16.
王金勇 《河北法学》2001,19(6):129-132
近年来,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问题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界和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热门问题之一。对商标权的国际穷竭问题,世界各国有各自不同的态度。欧盟本着以建立共同市场之旨。实行的是“共同体内穷竭原则”.并发展了一系列判例、理论和立法。对国际穷竭原则,欧盟的态度尚不明朗,但其已进入议事日程。国际贸易自由化是大势所趋。国际穷竭原则符合这一潮流。我国应研究这一问题,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7.
欧洲联盟是当今世界极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一个国际组织,其在宗旨、原则、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能及法律体系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从最初的经济一体化,到后来的经济货币联盟、政治联盟,欧盟已成为林林总总的各类国际组织的楷模,而其在法制方面的成就更是令其他国际组织难以望其项背,从立法机关、立法程序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实施,整个欧盟法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而随着《欧洲宪法条约》的出台,欧盟又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法律一体化。  相似文献   

18.
论欧洲联盟的法律人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盟基本条约中并没有授予欧盟明示的法律人格,但在实践中它已经具有了缔结条约的事实上的权能。成员国不愿意赋予欧盟单一法律人格的原因在于担心欧盟权能膨胀,从而进一步侵蚀国家主权。欧洲宪法条约在其他条款给予充分保障的前提下明示承认了欧盟的单一法律人格,对欧盟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温树英 《法学评论》2004,22(1):106-112
为实现建立单一保险市场的目的 ,欧共体理事会分阶段地分别在非寿险和寿险业务方面发布了一系列不同的指令。指令不仅涉及保险公司授权条件和保险业务条件的协调 ,而且涉及分支机构的设立、跨境服务的通知程序、信息的强制提供、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等与设立权利和提供服务自由有关的规定 ,以及总机构位于共同体外的保险公司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等。相互承认原则、母国控制原则、最低限度的协调原则是欧盟保险市场一体化的主要法律原则。在保险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 ,欧盟采纳的是共同市场的方法。就保险服务指令的未来发展而言 ,可以说 ,法典化是其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0.
李滨 《新法规月刊》2011,(1):93-102
司法审查是欧盟反托拉斯规则实施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盟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对欧盟委员会在反托拉斯过程中的调查、决定、处罚等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施审查,有效地规范了欧盟委员会权力的行使,同时也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了欧盟反托拉斯规则。对于采取行政主导模式的反托拉斯立法而言,司法审查的作用在于维护两种重要的平衡关系:一是反托拉斯执法活动的效率与程序正当性之间的平衡;二是反托拉斯所要实现的公平竞争与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之间的平衡。与欧盟相比,一方面,我国《反垄断法》第53条关于行政诉讼的规定构成司法审查的基础,但其内容过于笼统,应合理借鉴欧盟的经验,进一步明确法院对反垄断执法实施司法审查的对象与范围、审查的标准以及具体的审查程序等事项;另一方面,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法律地位、权威和独立性等问题上,都无法与欧盟委员会相提并论。为了有效实施《反垄断法》,我国应当强化反垄断执法机构。因此,以规范和限制欧盟委员会竞争规则执行权为目的的司法审查如何服务于中国当下的特殊国情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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