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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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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实然层面,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位累犯,在应然层面,我国刑法应当规定单位累犯。单位犯罪中,单位成员承担刑事责任应跳出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这一大前提的思维,单位与单位成员是并列、独立的两个犯罪主体,其各自的刑事责任应相互分离,单位成立累犯和单位成员成立累犯应相互分离,单位初次犯罪后再次犯罪可以构成单位累犯的主体,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成立自然人累犯的主体。  相似文献   

2.
论单位犯罪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单位犯罪既处罚单位本身同时又处罚单位内部的有关自然人。在单位犯罪中,单位内部的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实现刑罚目的、预防单位犯罪的需要,这一需要是单位内部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出发点和归宿所在。单位内部自然人作为单位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及单位犯罪行为所具有的自然人属性,分别为单位内部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提供了法律上和伦理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一人公司犯罪主体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人公司属于刑法上的单位主体。经公司人格否定评价后的一人公司仅就特定事项在公司法上丧失公司人格,但仍具备成立单位主体的前提。如果因为犯罪行为而构成特定事项上的人格否定,则不能成为单位主体。经“单位主体否定”评价后的一人公司若属于有组织犯罪,应追究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一人公司属于刑法上的单位主体。经公司人格否定评价后的一人公司仅就特定事项在公司法上丧失公司人格,但仍具备成立单位主体的前提。如果因为犯罪行为而构成特定事项上的人格否定,则不能成为单位主体。经“单位主体否定”评价后的一人公司若属于有组织犯罪,应追究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是犯罪主体,而在单位犯罪的场合,直接责任人只是刑罚主体,而非犯罪主体。因此,即使犯罪单位可以构成累犯,直接责任人也缺乏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其次,在单位犯罪的场合,直接责任人是代替犯罪单位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处罚。这并非因为其自身负有刑事责任,而是刑事立法基于其在罪过与行为两方面参与了单位犯罪而强制其完全承担或部分承担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所以,直接责任人不能因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而构成累犯,也不能因单位构成累犯而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6.
论单位人格否认之法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单位人格否认法理,是指对于缺乏独立人格的单位所实施的犯罪,否认该单位具有单位犯罪主体的人格,进而直接追究单位背后操纵犯罪的自然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刑事责任。单位人格否认论,以单位人格的二元构造和间接正犯的理论为基础,其适用范围包括单位缺乏合法身份、缺乏犯罪能力和缺乏刑罚适应能力的场合。幕后操纵者是自然人的,以自然人犯罪处罚;幕后操纵者是有独立人格的单位的,以单位犯罪处罚。  相似文献   

7.
刍议刑法上之单位人格否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位人格之否认,是指对于缺乏独立人格的单位所实施的犯罪,否认该单位具有单位犯罪主体的资格,进而直接追究单位背后操纵犯罪的自然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刑事责任。单位人格否认论,以单位人格的二元构造为基础,其适用范围包括单位缺乏合法身份、缺乏犯罪能力和缺乏刑罚适应能力的场合。  相似文献   

8.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所实施的,由刑法典明文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传统的刑法学理论对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的研究是以自然人构成和刑事责任为基础的,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固然有其共同的特征,但单位犯罪在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等方面毕竟有其独特之处,而我国刑法学理论界对单位犯罪的研究起步较晚,导致对单位犯罪的概念、刑事责任的认定存在分歧,本文仅对此略谈粗浅已见。  相似文献   

9.
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独立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学界关于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理论基于对单位结构的不同认识以及刑法中对单位犯罪的双罚制和单罚制的规定而有失严谨。依据单位本质的独立人格性、单位意志的成员意志合力性及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可以肯定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独立性。以此为基础,可以解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刑法地位和单位实施的“非单位犯罪”的具体处理问题。另外可以把自然人本身视为“身份”来解决单位实施的“非单位犯罪”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0.
论单位的刑事责任能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位刑法人格与单位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其实质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单位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单位犯罪能力和刑罚适应能力的有机统一。单位具有独立的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表明单位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单位应当具有一定的经费和财产,即为单位刑罚适应能力的保证。筹建中单位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终结后的单位,其刑事责任能力不复存在。对于变更后的单位,如果其在变更前实施了单位犯罪,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罚金刑的执行范围以变更后的单位所承受变更前单位财产为限。对于单位内设机构,如果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的行为能力,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分支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的财产,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1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5.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6.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17.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   

18.
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明确规定了可以定罪的9种腐败行为,挪用公款是其中之一。我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早有明确规定,但刑法规定比较抽象、概括,以致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结合刑法中犯罪构成理论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对挪用公款罪加以分析、界定。  相似文献   

19.
COA标签为正版操作系统的合法凭证。盗窃COA标签的行为不涉及侵犯著作权的问题,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盗窃COA标签的犯意不在于故意毁坏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COA标签载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其属性决定其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因此,盗窃正版软件标签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  相似文献   

20.
无身份者可以构成渎职犯罪的狭义共犯;无身份者不能构成渎职犯罪的共同正犯。身份犯与非身份犯罪名确定出现规则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详细区分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型职务犯罪的条文结构差异。渎职犯罪共生模式包括静止型与动态型。应当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类渎职罪的专属性特点归纳为渎职犯罪共生模式,结合犯罪构成原理、共犯原理、竞合犯原理,区分不同情况细化讨论,从本质上解决渎职犯罪中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罪名的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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