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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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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结合我国《合同法》论述了行纪的概念、特征 ,分析了行纪的构成和内容 ,认为 :行纪关系是一个由委托人、行纪人和第三人三方所形成的具有两重法律关系的系统。行纪制度所具有的这一独有特色 ,构成了行纪系统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叠、交叉、相互关联性 ,在行纪纠纷的解决中 ,在坚持传统民法相对性原理的同时 ,对其有所突破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相似文献   

2.
卢建军 《四川审判》2002,(2):9-10,12
《合同法》首次规定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建立了间接代理与隐名代理制度,在我国合同立法史上具有历史性意义。但对间接代理、隐名代理及行纪三者的认识以及对《合同法》第402条及第403条的理解,尚存在一些混乱。本文笔者拟通过对间接代理与隐名代理的由来及理论基础和内容进行分析、进行甄别,适当予以提及,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合同法》条文进行简单评述。  相似文献   

3.
刘亚玲 《法律科学》2001,(5):98-103
新合同法设立了三种代理制度,隐名代理中被代理人的介入权以及第三人的选择权,半隐名代理中规定的对被代理人的法定约束力,均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提出挑战.同时也使得合同法的规定与仲裁的理论产生了较大的冲突.  相似文献   

4.
我国《合同法》引入类似英美法的间接代理制度后,学界对行纪与代理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很多观点。本文在整理不同法系代理制度,区分行纪与间接代理的基础上,主张在行纪人破产时,在委托人和行纪人或其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上,委托人对委托物应享有取回权或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合同法》在保留大陆法系的直接代理制度和行纪制度之外,又在第402、403条规定了英美法系的隐名代理与不公开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看似融合了两大法系之长,实际上却造成了学理上的混乱和实务中可操作性的缺失。在不公开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中,被代理人可以因行使介入权而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从而有权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请求撤销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  相似文献   

6.
介入权是政府资助科研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等相关立法规定中都对介入权有所涉及。有必要从理论层面和立法实践,对介入权的法律性质、正当性基础及其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探讨,进而完善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7.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明确了异议权的行使期限,目的是要激活《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的异议权。应该基于督促非解约人及时行使异议权的思路,借鉴德国法上的形成反对权,重塑异议权的性质:异议权并不反对解除权的成立,只是针对已经成立的解除权,提出抗辩,以此来阻碍、阻止或是消灭该解除权存在。当异议期徒过后,非解约方丧失的是提出抗辩事由反对解除权的权利,而非反对解除权成立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简析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外贸代理制的主要弊端是性质不明和代理人地位不确定,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和划分。作者认为宜借鉴大陆法的间接代理,引入普通法中不公开被代理人身份代理中的被代理人介入权,以完善我国外贸代理制,并应逐步取消对外贸经营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是对英美法隐名代理与不公开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的借鉴,分别规定了我国的隐名代理与间接代理制度。间接代理与行纪虽然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两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绝不能将间接代理归入行纪,也不能认为行纪为典型的间接代理。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应确立优先权制度——围绕合同法第286条之争议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针对目前有较多争议的《合同法》第 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定性问题,通过比较不同观点,提出三大疑点,进而对该三大疑点进行具体解析,澄清了优先权概念,通过比较优先权制度和法定抵押权制度,阐明了我国物权法应建立优先权制度,并对我国对优先权效力之限制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1.
本文首先介绍了世界各国立法以及我国法律对间接代理中介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而结合我国与间接代理相关的其他法律制度,对我国《合同法》中有关介入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了分析,从逻辑和价值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立法上的缺陷,并通过对我国现行立法及学者起草的民法典草案中有关介入制度的立法模式进行评析,最终提出了对该问题的一些观点。  相似文献   

12.
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大陆法系传统代理制度奉行显名主义,故代理仅指直接代理,间接代理被称为"行纪".我国<合同法>第402条的规定系对"以被代理人名义"的扩张解释运用之结果,但其第403条则借鉴英美法中的代理规则,承认间接代理在一定条件下得发生本人与第三人之间相互的违约责任请求权.这一做法,并非承认间接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得在本人与第三入之间发生直接的效果归属关系,故其并非对显名主义的否定,且对既有代理制度具有朴充和完善之功效.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行纪"应解释为行纪经营者所从事的商业活动,故该法第402条对之不得适用,而该法第403条则仅适用于非行纪的间接代理而不适用于行纪.  相似文献   

13.
江茜 《法制与社会》2011,(22):38-39
两大法系的差异在代理方面尤为突出,从《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到《欧洲合同法通则》,国际社会对融合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我国《合同法》也对间接代理介入制度进行了移植。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将对外贸易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2008年商务部废止了《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我国间接代理介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张平 《清华法学》2012,6(2):164-172
解雇权与就业权存在着冲突,是劳动法面对的难题之一.法国劳动法就解雇权的规制,经历了从私法思维到社会法思维的转变.私法思维把劳动合同视为一般合同,把解雇权视为形成权,因而解雇权不受合同法以外的法律之限制.但是,社会法思维把解雇权社会化了,解雇权不再单单是私权.国家开始介入解雇权的行使,要求解雇必须实体上具有“真实且严肃的理由”.雇主还必须遵守严格的解雇程序.任何实体上或者程序上的违法将导致雇主面临经济上甚至刑事上的惩罚.而且,法国劳动法还设置了独立的劳动司法机构,这是规制解雇权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的精神必须具有人权原则,即现代法必须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和保障人的权利。本文通过对我国新《律师法》中涉及到律师会见权规定的解读,阐述了其规定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刘嫣姝 《法学论坛》2003,18(4):72-75
在我国《合同法》引入了类似英美的隐名代理和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的合同委托制度后 ,作为大陆法系特有的行纪制度在发展中面临着一系列困境。本文综合相关问题出现的原因 ,提出我国行纪制度要保持独立性并获得发展 ,必须解决不同法系理念的整合问题、确定行纪与非显名代理的区分标准并且弥补现有立法的不足。随后提出了一系列对策 ,主张目前应理顺代理与行纪的关系 ,积累司法实践经验并加强商事单行法的制定工作。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第286条吸收和借鉴了国外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成熟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必然要求,第一次在《合同法》中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各地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也在积极摸索和探索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和统一《合同法》第286条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审判实践,及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8.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对其法律性质,学界争议较大。本文将该优先受偿权界定为一种法定优先权,并从优先受偿权的范围、行使该权利的限制及实现方式等角度分析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具体适用,认为现有的规范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还应细化,以完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制度。  相似文献   

19.
唐素琴  李科武 《科技与法律》2010,83(1):74-76,82
介入权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平衡机制的支点,它的存在使得政府资助的知识产权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具有了法律上的正当性。美国拜杜法案和我国科技进步法第20条都规定了政府资助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介入的相关内容。成果转化状况是介入权行使的重要条件,其目的是督促科技成果向产业界转移。介入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推动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转化。  相似文献   

20.
一、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权利性质《合同法》第286条赋予了建设工程承包人就工程价款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权利。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权利性质,在理论界存在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是留置权,有的认为是法定抵押权,有的认为是优先权(或先取特权)。我认为,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抵押权人、留置权人对抵押物、留置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从这一点来讲,他们的优先受偿权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并无本质区别。问题在于,当某一特定物上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优先受偿权时,其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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