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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平 《党的生活(黑龙江)》2005,(1):1
前不久,在某部门举办的一次警示教育报告会上,报告主讲人--曾参与审理某高官腐败大案的一位办案人员问听众:"大家是否知道,这个腐败分子在案发之后最恨谁?"我估计,听到这一问题的人大概要从两个方面想:举报人或办案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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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晖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5,(2)
<正>"受贿不划算,损失太惨重"。这是云南省永善县墨翰乡原党委书记陈勇的忏悔录。陈勇受贿225万元,获刑14年。他给自己算了一笔经济损失账:"我应该还可以活40年,假如每年按平均收入7万元计算,将来国家要发280万元给我,比我收受的贿赂多得多。我收受的贿赂已全部退还,现在可以说触犯法律让我‘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样一对比,我经济上至少损失280多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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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夫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1,(2):42-43
2000年6月15日,高官夫妇夏虹、王维义同上被告席,接受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夏虹是贵州省盐业管理局局长兼省盐业公司经理,其夫王维义是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消息传出,舆论哗然。贪欲滋生陷深渊王维义、夏虹夫妇过去的人生之路是一帆风顺的:双双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由于工作出色,先后从科长、处长升至单位的一、二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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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河北)》2015,(6)
<正>一2011年10月,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一案判决结果揭晓。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罪及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接受判决的,还有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弟弟李启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等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李启红当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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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婧 《党的生活(河南)》2017,(6):38-39
说起贪官贪污受贿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有人比较“实际”,想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有人从政多年,竞说不知贪污是重罪。其中,最不诚恳的开脱者,当属坚称“为了经济发展”“为国家培养人才”等。为此,有人梳理了部分落马贪官在贪腐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看看他们贪污受贿的理由都有哪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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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曾经风光无限的他因职务犯罪沦为阶下囚。身陷囹圄之后,他写出警示教育读本《人生核算——一名囚徒的感言》。聪明的人用别人的教训教育自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