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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现行刑法对"见危不救"行为,没有设置"见危不救罪"规制。多数刑法学者认为"见危不救"行为不宜入罪。但"见危不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刑法对负有"见危应救"义务人的"见危不救"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其性质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玩忽职守罪;医疗事故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定罪处刑。对不负有特定救助义务的公民不作犯罪处理。对"见危不救"行为定罪处罚除符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外,同时要符合行为人负有救助的义务,有救助的能力,不救助行为与危害结果发生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并造成严重后果三个必备条件。  相似文献   

2.
见危不救是否应当入罪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从道德法律化的界限来说,见义勇为不属于最基本的道德,不适宜被法律化;从是否借鉴国外立法例来说,国外的见危不救罪是与相应的《见义勇为法》配合共同调整见危不救行为,而我国见义勇为制度尚未完全确立,不可盲目借鉴;法治发展状况和公民素质共同决定了见危不救罪在实践中难以认定,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见义勇为制度。  相似文献   

3.
对于"见危不救"行为是否可以刑法化,学界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观点。实际上见危不救行为刑法化从本质上看是道德义务的刑法化,但是见危不救行为在法益观角度无法证成其可罚性,其次,见危不救刑法化使得法律和道德的界限模糊,"见危不救罪"中犯罪人缺乏作为义务的来源,以及"见危不救罪"缺乏司法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见危不救日益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其中期待可能性问题值得研究。分析期待可能性的一些基本问题,与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理论有机结合,在厘清见危不救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无特定职责或义务人见危不救入罪的期待可能性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有助于借鉴该理论,发挥其刑法的法益保护功能、人权保障功能与刑法谦抑精神。  相似文献   

5.
对应否通过刑罚的手段来遏制见危不救现象,可以从刑法学和法经济学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刑法学角度的论述,着重对目前世界上与不真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的相关刑事制度以及刑法学说史予以评述,从而得出对将见危不救行为作为一种不真正不作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的否定态度;法经济学角度的论述,通过运用图表阐明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对犯罩概率的影响,从而得出设置"见危不救罪"将使该"罪"的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的比值处于非正常状态,最终将引起"见危不救罪"急剧飙升的结论。  相似文献   

6.
见危不救现象在学理上可以分为"特殊身份"型与"普通公民"型的见危不救两个大类,包括"职务"型见危不救、"特定关系人"型见危不救、无重大客观危险的见危不救和有重大客观危险的见危不救四个小类。现行刑法对不同类型的见危不救现象的反应还存在力度不够与方式不当的不足。不能试图通过刑法来塑造所谓"积极的好撒玛利亚人",因为其缺乏刑法的人性基础,也与刑法之善的合正义性,合目的性与合正当性理念相悖;刑法在此问题上的道德救赎功能表现在,针对无重大危险的见危不救应通过设立见危不救罪来加以刑法规制,同时通过激发正当防卫的鼓励功能来发挥刑法在道德救赎上的作用;道德的救赎不应仅仅寄希望于刑法,而要进行整套法律体系构建的考量。  相似文献   

7.
对于"见危不救"行为是否可以犯罪化,学界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观点,本文认为见危不救行为犯罪化从本质上看即是道德义务的刑法化,但见危施救不属于维持社会基本秩序运转的最低道德义务,故而不宜被刑法化。见危不救犯罪化不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不具备基本的可操作性,亦不利于刑罚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即使国外存在诸多见危不救罪的立法例,也不足以说明其在我国犯罪化具有合理性基础。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社会上屡屡发生的见危不救事例引发人们的于见危不救是否应当入罪的探讨。在国内,学者对此问题争论比较大,形成了赞成论与反对论相互对立的现象。以此为背景,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法情与民情,从"道德观、刑法观、比较法"三个层面展开研究,探讨对增设此罪的质疑。  相似文献   

9.
2011年下半年的“小悦悦”事件,再次引起学者们对见危不助是否入罪这一论题的讨论热潮。一时间将见危不助犯罪化的呼声高涨。另有学者认为,见危不助入罪应慎重,以免法律过度侵犯公民权利。笔者结合国外相关规定,从法益保护的角度切入,对见危不助犯罪化的法益进行判断,得出见危不助是否应该入罪的见解。  相似文献   

10.
见危不救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许多人呼吁在刑法中以见危不救罪对其予以明确规定,要求不作为者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刑法学界除少数学者予以声援外,大多对此持否定态度.这种否定未经论证和强有力的逻辑分析,有质疑的必要.从见危不救情境本身看,见危不救这种静止性行为,对后续事件具有作用力,具备究责的依据;其次,笔者提出紧密生活共同体、绝对支配力的概念,为能力责任的实现提供法规范基础;最后,从法社会学视角考察能力责任的提法,发现其具有极大的包容性,适用于见危不救者拒绝给予救助的行为具有可能性,并且是可欲的、正当的.  相似文献   

11.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理论不仅应具有市场经济基础,而且也应为主体意志的道德约束提供深层的社会心理基础。道德既是价值规范,又是实现价值的实践活动,还是人类利益意志的“人为法则”。市场经济一方面涵摄了人们道德的基础,另一方面为完善道德提供了条件。应从道德和市场经济的内涵和运作中寻求二者的生成关系,阐明正确理解的利益是道德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现实支撑点。那种强调在集体利益实现基础上充分发展合理的个人利益的、真正意义上的集体主义道德,应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重建的根本方向和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2.
我国古代传统道德文化中的“以民为本”、“为吏之道必洁正直”、“和为贵”、“重义轻利”、“诚实守信”以及法德并举等思想 ,内涵丰富 ,蕴含着伦理道德的哲理智慧 ,有批判地继承这一宝贵遗产 ,吸取其精华 ,古为今用 ,对我们今天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化解纠纷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 ,仍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3.
培养公安民警正确的荣辱观加强公安队伍道德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培养公安民警正确的荣辱观,加强公安队伍道德建设,既是保障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必需,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队伍道德建设的途径,应当从道德教育、自省与自律、舆论环境、用人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从帮助公安民警熟悉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入手,到提高民警的道德认知能力,强化道德情感,经过道德情感的反复作用,将原则和规范内化为道德信念、道德意志,最终实现公安民警道德自觉。  相似文献   

14.
以德治国重在落实 ,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现实需要和历史经验给我们以启示 :以德治国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 ,德法结合 ,营造良好的德治氛围。  相似文献   

15.
志愿服务:公民道德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公民道德建设应该具有丰富多样的教育方式,鼓励公民参与志愿服务是进行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志愿服务的方向、内容、形式都对公民道德教育有帮助。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自愿性有利于公民道德认识的培养,参与性有利于公民道德能力的培养,体验性有利于公民道德情感的培养,自律性有利于公民道德责任的培养。志愿精神是公民道德的一种体现,通过引导人们参与社会服务、培育志愿精神,有利于公民道德素质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6.
政德亦即为政之德、从政道德。作为执政党,党员领导干部的政德始终与政权安危、国运兴衰、百姓福祉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干部队伍政德建设,需要在准确把握领导干部政德内涵的基础上,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政德培育和修养,坚持育德、注重用德、科学考德、强化管德,形成重德修德育德的良好机制。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社会 ,民主政治不能脱离开现代法治 ,而且 ,鉴于法治与社会客观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 ,我国的德治实践也不应该把法治放在次要地位。不管是“讲政治” ,还是“以德治国” ,都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都应当以兴民权、行民治为圭臬。  相似文献   

18.
社会公德建设是推动实现中国梦的需要,要全面加强社会公德建设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完善立法和制度体系,完善公德立法、改善公德制度来推动和保障公德建设的顺利实行;社会方面要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道德模范的影响力;学校方面要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促进其与知识教育的融合;个人方面要增强自身公德意识,用公德标准指导个人实践。  相似文献   

19.
社会公德是一个社会的思想道德最基本也最原初的标志,它维系着社会道德生活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见义不为现象的出现昭示着社会公德系统产生了严重的故障.形成见义不为现象的原因主要有经济体制转型带来道德观念的多元化,使人们缺乏必要的道德共识;道德控制系统的乏力,使人们大多各行其是;保证和保障见义勇为的社会法规不完善,体制不健全,使人们行善的动机受损.矫正见义不为的缺德现象,需要我们在结合法治的基础上,加大社会道德调控的力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重建社会主义正义体系,使见义勇为、扶危助难的道德情操深入人心,促进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团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20.
从中国到世界,从古代到现代,法律和道德密不可分。依法治国与先进文化中的社会主义道德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条件和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应围绕着依法治国的先进治理国家方略,充分发掘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努力加强行政道德建设,适应依法治国要求。依法治国作为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应以法治方式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使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道德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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