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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作为法律实施、法律监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中国特色社会治理要求检察机关必须能动履职。加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参与社会治理理论分析,发挥基础理论指引作用,有利于拓宽工作视野打开工作格局,促进创新能动履职。检察机关应在社会治理大格局中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监督环境,构建法律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全方位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从而实现以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2.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是建立法治社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是其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实践。检察机关近几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进行了有益探索,下一步还应完善法律、制度、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才能切实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的地位及检察权性质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关系到检察机关在国家机关的角色功能定位及作用的发挥.检察权是具有独立属性的国家权力,检察机关的定位及其检察权的属性是在宪政体制下的制度安排.在强化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同时,加强对检察权的权力制约和权利监督是进一步完善检察制度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4.
关于检察权性质的研究,是近几年的热点。然而作为一个法律事实,我国检察机关定位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定位于司法权,已得到宪法之确认;作为一个法学问题,检察权与检察机关的性质之争却一刻也未曾停歇。关于检察权的性质,我国学术界存在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和法律监督权说几种观点。我们应该结合实际来对我国的检察权性质作出合理定位。  相似文献   

5.
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法治等数字化改革驱动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理念不断更新,法律监督技术不断升级,法律监督方法不断优化,逐步形成了“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数字检察工作体系。检察机关不断整合队伍、平台、技术等力量,充分运用数字化方式,根据法律监督事项的类型化特征进行数字检察力量的动态梯次配置,通过压缩犯罪黑数、消除法律监督盲区、完善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形成数字检察“三梯次两纵深”格局,从而为检察权科学高效运行开创出新型工作模式。  相似文献   

6.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各领域改革的全面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持续推进,检察机关也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以检察机关侦防职能转隶为背景,对检察权理论进行逻辑梳理和学术检视,从理论重述的空间维度创新检察权的内涵与形式,具有重要意义。在关照现有各派理论学说的得失,遵循法律监督与检察权之间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尝试利用权能配置工具重述检察权理论,并提出"1+5"的权能结构模型。将该模型运用于"四大检察"实践,以期达到服务新时代检察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提升检察效能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作为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种过渡性权力,检察权兼具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双重属性.与此相适应,检察权的运作也遵循着检察一体与检察独立的双重机制.检察一体,包括组织一体和心理一体两个层面;而检察独立,则包括组织独立与功能独立.检察权独立行使,是其承担法律监督功能的基础.为此,必须通过相关制度设置,从资源、身份、资质、权利等方面保障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在我国,虽然<宪法>规定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但是由于宪法和法律对保障检察机关组织独立的具体措施缺乏规定,致使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面临着诸多障碍,其中主要是检察权地方化问题.因此,当前我国检察机构改革的方向应当是保障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相似文献   

8.
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及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直接决定着检察权配置。应当围绕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来确立检察权配置的方向,同时必须按照法律监督的内在需求,科学配置检察权的结构性权力和职能性权力,以保证检察机关拥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必须的各项具体权能。  相似文献   

9.
王海军 《中国法学》2022,(6):262-281
“检察权”是我国《宪法》上一项由检察机关独立行使的国家权力。从概念流变来看,清末变法构建了现代“检察权”概念中的职权维度,在民国时期不断扩展。在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检察制度建设中,“检察权”概念术语首现,并与苏联检察立法一并影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检察立法,其内涵为具有法律监督属性的检察职权。1954年《宪法》将“检察权”概念宪法化后,拓展出了国家权力的意涵,确定了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并延续了法律监督属性。改革开放后,1982年《宪法》明确“检察权”为独立行使且具有法律监督属性的国家权力,在刑事检察方面行使职权。在现今中国立法中,“检察权”为独立行使、蕴含极强的法律监督属性、包含多项职权的国家权力,发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0.
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色"理解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检察权的内容是由检察权的特性所决定的,因而分析检察权的差异内容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一国检察权的特殊属性,而对检察权共有内容的分析,则有利于抽象检察权的本质属性.我国检察机关的"特色"不是指其所具有的法律监督职能,而是指检察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属性,是指这一权力在权力结构配置中的特殊存在、发挥的特殊作用以及运行的特殊机制.这些"特色"根植于我国权力结构模式中,是我们改革的根基,也是我们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系统研究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客观描述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的历程,从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检察权的属性、法律监督的科学内涵、检察机关的职权、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检察权行使的基本原则等六个方面对中国检察制度基本问题上的理论观点进行了综合评述,提出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面临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明确了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一元论"视角下的检察机关诉讼职权和监督职权均具有法律监督属性这一共性,是法律监督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检察权在横向上分为侦查权、公诉权和监督权;纵向上则关系到检察权能如何在检察院之间、检察官与检察院之间进行分配的问题。合理完善我国检察权之配置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使命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13.
王学成 《中国司法》2007,1(9):93-94
检察权是当代法治国家普遍设置的一种国家权力。一般言之,检察权的具体权能如何设置,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之大小,直接反映着一国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反之,一国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又直接决定着检察权的性质。  相似文献   

14.
李昌文 《江淮法治》2009,(17):54-55
检察权又称法律监督权,它是检察机关各种具体权能的总和,即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我国检察权的性质是法律监督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已深深植根于中国国情之中,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和理性选择,强化检察权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针对当前检察权本身还存在监督效力不强、效果不佳等问题,不断强化和完善检察权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孙韬  熊明 《行政与法》2013,(8):104-107
我国检察权的本质属性是法律监督性.这种本质属性是通过我国检察机关的一般性质、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方式表现出来的.而从检察权概念的学术争议与检察权的司法属性来看,检察权应承载司法职能.本文在提倡检察机关应直接参与社会管理活动的背景下,重新审视了导致检察权司法职能弱化和行政化倾向的主要原因.认为只有正确理解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检察权的司法功能,才能实现检察权参与社会管理.  相似文献   

16.
关于检察权的性质,最近在学界引起较大争论,主要有三派观点:一种主要从传统司法法官不告不理、个人独立、司法处理的终局性等本质特征入手,认为检察机关在诉讼中属主动追诉犯罪,在审判阶段主要担任公诉人的角色,以及检察机关实行集体领导,上下级是上命下从的关系等,认为检察权无论如何同传统司法权的本质特征不符,因而检察权应当是行政权,而绝非司法权,第二种观点主要从现行宪法的规定立论,认为宪法已明确检察机关的司法特征,且检察机关在诉讼中不仅是公诉人,还是法律监督者,这当然是检察权司法属性的集中表现。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检察权具有司法与行政双重属性,但本质上是一个司法机关,世界各国都有关于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机关的“鹰犬”与“附庸”,这种独立性正是检察权具有司法属性的最好证明,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还应当将检察权定位为司法权。  相似文献   

17.
实在法视野下的检察权性质与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实在法角度分析,我国的检察权既不属于行政权,也不等同于法律监督权,而是与行政权、审判权相并列的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检察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力,包括法律监督权、公诉权与批准逮捕权;根据我国宪法、法律以及检察权本身的诉讼性质,检察权可与审判权并称为司法权;相对于西方国家将检察机关纳入行政系统的立法例而言,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更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人民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与建设和改革同步发展,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也有探讨其自身改革和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9.
监所检察权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行使该项权力具有明确的宪政基础和法律依据。现行监所检察权的配置在许多方面还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致使立法预期价值与司法实践严重脱节,影响了权力的运行效果。实现监所检察权优化配置,需要考虑在现行立法框架下在上下级检察机关以及同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之间调整监所检察权的配置,完善相关机制。立法方面,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完善监所检察权的配置模式,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权力,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0.
刘方 《中国检察官》2002,(6):42-42,52
目前我国的检察权在理论上尚未形成一个成熟的理论框架,学术界和司法界对检察机关的权力提出了许多挑战,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笔者认为,我国检察权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法律监督的涵义不明确,法律监督职责不具体。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从这一法律规定直观地理解,我国的检察权所实施的法律监督是一种国家监督,其职责在于保障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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