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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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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湖南的内涵涵括国家法与民间法两个层面的法治化,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规约,具有民间法意义上的软法特质,村规民约法治化是法治湖南的必然要求。当前湖南村规民约存在违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形,同时存在制定程序不规范和执行力有限等问题,建议严格依据法律和政策修订,确保村规民约自治性质,突出湖南地方民族特色,同时加大村规民约的程序保障,增强村规民约的执行力。  相似文献   

2.
张泽想 《中外法学》1992,(4):29-30,28
<正> 村规民约是农村村民共同制定的一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社会自治规范,是法律在农村的一种补充手段。目前我国农村村规民约的制定、执行还存在着许多正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违法。村规民约在制定程序上的违法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 村规民约根据基层政府的要求制定。很多地方的村规民约不是根据村民的意愿和要求制定的,而是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制定的,使村规民约成为一种不为群众所拥护的  相似文献   

3.
管洪彦 《政法论丛》2012,(5):117-122
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关系到农民集体成员的个人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应该给予特别关注。立法缺失、经济利益驱动、传统思想影响等因素的交汇作用,促使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利用村规民约认定农民集体成员资格的做法。在制定法存在漏洞的特定情境下,通过村规民约对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进行认定是不得已之选择。民事司法过程中首先应该尊重村规民约,但是也需要对村规民约进行必要司法审查。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规则赋予不同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4.
在城乡变迁的背景下,村规民约在适用主体、作用领域、价值取向、约束手段上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但也存在着角色和功能不清、没有充分体现村民集体意志、形式和内容缺乏规范性、部分内容存在滞后性、权威性不高、滥用“多数人同意”原则、缺少合法性审查的有效机制等问题。要充分重视村规民约的意义和价值,依法明确村规民约的地位、效力和作用范围,严格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程序,完善村规民约的备案、修改和审查核准机制,依法对村民自治的范围予以合理限定,培育村民的民主精神、公民理念和法治意识.这样村规民约才能真正实现其制度设计的初衷.成为基层民主治理的成功实践。  相似文献   

5.
村规民约作为传统乡约的流变形式,虽然其消解趋势不可逆转,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民族成分的复杂、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民族地区的封闭落后,又给它的生存和价值发挥提供了土壤。村规民约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有其客观性;从法理学角度对现存的在少数民族地区发挥作用的村规民约进行分析又可挖掘出其法律的特性与价值,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村规民约也应当顺应时事的变化,现如今就是要与国家法实现内升外连。  相似文献   

6.
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体现了国家完善和发展村民自治制度的决心。作为村民自治制度核心内容的村规民约也日益受到关注。村规民约自身的特点及其特殊的地位,使其与"法治"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内在张力。通过对村规民约与法治的内在关联正反两方面的剖析,揭示出"村规民约"对法治的推动保障作用与客观消极影响之间的矛盾,并从法律多元格局的角度,为协调这一矛盾,推进村规民约的完善和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以期实现国家法律与民间秩序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7.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瑶族的村规民约受到瑶族固有习惯法的深刻影响,在保障实施、处罚方式等方面明显体现瑶族固有习惯法的痕迹,瑶族村规民约实施的观念、机制与固有习惯法一脉相承,瑶族固有习惯法通过村规民约形式在当代瑶族地区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8.
村规民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不同的时代其地位、作用和影响都不尽相同。在国家法治化的进程中,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冲突加剧,本文结合调查资料展现村规民约与法律的冲突表现并探讨其根源,最后针对冲突发生的根源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9.
村委会以村规民约等方式限制、剥夺"出嫁女"的土地权益,而这种以村规民约等形式表现的民间法以单系继替偏重的社会继替规律以及"男婚女嫁"的习俗为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因此,要实现对"出嫁女"土地权益的有效保护,必须通过发展农村经济、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开展法治宣传、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动、消除这种民间法存在的基础,实现国家法在农村的有效推进。  相似文献   

10.
农村基层“准法律”——“村规民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基层“准法律”——“村规民约”汪俊英一、村规民约建设的重大意义所谓村规民约,是指在村民自治的条件下,由全体村民共同制定并遵照执行的关于村务管理的行为规范。村规民约建设关系着中国农村民主制度的法治化进程,对于促进基层农村依法治理工作,进而推动依法治...  相似文献   

11.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的实践表明,村规民约成为传承固有习惯法的主要方式,侗族固有习惯法主要通过村规民约得以传承和弘扬.魁胆村在议定、修改村规民约时,从尊重、选择的原则出发传承良善固有习惯法,延续法统.魁胆村村规民约广泛传承了固有习惯法的观念和规范,具体包括民主机制、族长地位、敬老爱幼、保护妇女、团结互助、热心公益、爱护公物、诚实守信、严禁造谣惑众、禁止内勾外引、吃款处理、喊寨处罚、调解收费等.由于形成了遵守习惯法的传统,村规民约又传承了固有的法统,魁胆村民普遍具有守法遵规意识,严格依约办事,自觉按规行为,魁胆村形成了遵纪守法、遵规守约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应当重视村规民约在传承和弘扬良善习惯法、延续固有法统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相似文献   

12.
<正>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为基层解决社会纠纷、创新治理模式提供了有效的规范支撑。围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人民法院要立足社情民意,创新司法供给形式,推动纠纷源头化解。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和职能就是指导、规范和健全村规民约的制定及适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纠纷解决、乡风文明建设、依法治村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3.
制定和实施一部好的村规民约,对开展村民自治、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维护农村稳定,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有些村规民约由于制定得不规范,甚至与宪法法律相抵触,所以,不仅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反而产生了负面影响。本文作者提出的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应该把握的一些问题,的确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4.
现阶段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村规民约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形式之一,其本身并非法律,却可以弥补法律的一些不足,有时候甚至能达到比法律更好的效果.本文就村规民约进行分析,以期对其进行各方面的认识,使村规民约更好地为规范范围内的村民们服务,在完善我国法治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谭万霞 《法学杂志》2013,34(2):80-86
广西融水苗族村规民约在财产权保护上十分重视,以较大篇幅对财产权的保护以及财产权纠纷的规制进行规定,在承继和发展苗族习惯法有益部分的基础上有力地维护了村民利益,同时明确地将自己定位在国家法的框架内,逐步向国家法治靠拢.因此,对广西融水苗族村规民约的阐述更明确了村规民约作为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不断调适的首要选择和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6.
实践证明,推行村民自治,是现代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石和保障。村民自治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来约束管理者的权力和保障自己的权利。通过对三个村寨的村规民约的考察,发现规约中所缺的正是为了规约管理者——一般是村委会——权力的条款,缺乏有效的监督,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目前一些村寨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甚至连形式也不做。文章借鉴善治理论,并运用相关的法律分类理论,对如何完善村规民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7.
徐宗立 《法治研究》2010,(11):48-53
作为村民自治的产物,村规民约实践中较为普遍地存在规定和实施处罚的情形,这一直是一个令许多学者倍感疑惑的问题。就村民自治的内在逻辑而言,村规民约规定和实施处罚,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其可以任意地规定或实施处罚。其一,村民自治是一种民主的实践,而强制则是民主政治实践的内在的构成性因素之一。其二,村民自治固然是村民公民权利的运用,但权利并不是单纯消极性的,它在一定条件下就是权力,即,村民自治权力,它是管辖村级公共事务并能够作出强制性安排的一种公共权力。其三,观察和思考权力时,不能有意识地区分权力的存有与权力的运用两个层面,这是我们常常不能接受村规民约规定和实施处罚现象的重要原因。当然,这种区分的视角也提醒我们,接受处罚权力的存在正当性,并不是问题的完结,而恰恰是我们进一步深思明辨权力运用规则的开始。  相似文献   

18.
现实中一些出嫁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已引起各方的关注,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由此引起的村民资格认定标准不一以及村规民约缺乏审查机制,是侵害出嫁女权益的最主要手段。应明确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采纳户口与综合考虑为村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并建立村规民约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9.
论村民自治权规范体系之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村民自治权的保障离不开作为其基础的系统化的规范体系。目前,我国村民自治权规范体系在诸多层面存在问题,如定位不准,体系混乱等。村民自治权规范的体系化必须处理好国家层面规范、地方层面规范与“村规民约”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20.
刘雪婷 《法制与社会》2013,(12):219-220
"村规民约"是指村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会议制定的涉及村风民俗、社会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行为规范。本文以"女客打官司"为切入点,探讨现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屡遭侵犯的表现及成因,尤其是村规民约对其土地权益实现带来的影响,并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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