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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编辑同志:对刑诉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拘留羁押期限有不同理解。一种认为,最长羁押期限是三日加延长的三十日再加审查批捕的七日,共四十日。另一种认为,三日加延长的四日,再加延长的三十日,再加审查批捕的七日,共四十四日。第三种认为,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其拘留时间最长只能延长至三十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七日,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请问上述三种理解,哪一种是正确的?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成效东成效东同志:我们认为,第一种理解是正确的。刑事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对于需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但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其最长拘留期限究竟是多少日?实践中对职务犯罪案件拘留期限的计算,是应当适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还是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江苏读者祝进王锦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在一起强迫卖淫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限未满前,公安机关将此案侦查终结未经提请批捕就直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受案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此案办结并移送法院审理。但从拘留之日起到法院开庭审理时已超过了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三十天),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属超期羁押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诉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刑事拘留后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羁押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十天,否则,就超期羁押。第二种意见认为,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措施,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刑诉法第七十四条的规…  相似文献   

4.
关于“人犯被逮捕后的工资待遇如何处理”之答复的更正我刊1993年第10期“检察信箱”栏目中关于“人犯被逮捕后的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答复有误,谨向读者表示歉意,并作如下更正:根据人事部关于惩诫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人核函[1990]5号)第三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公安刑事拘留专项检察监督调研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公安刑事拘留实践中存在拘留对象扩大化、任意延长拘留期限、被拘留人员权利保障不足等诸多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检察机关不能对公安刑事拘留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因此,必须完善相关立法,建立刑事拘留检察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6.
杨蕾 《法治研究》2009,(12):45-49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拘留的基本时限以及延长期限的法定理由,但由于现行法律对延长拘留期限的理由规定不合理以及监督机制缺位等原因.实践中公安机关突破法律规定随意延长拘留期限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机关形象,建议科学设定刑事拘留期限,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拘留后的三日”可以分解为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理解“拘留后”;一是如何计算“日”。  相似文献   

8.
《法律与生活》2012,(6):51-51
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第19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拘留所条例》,该《条例》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三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  相似文献   

9.
司法信箱     
司法信箱如何理解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编辑同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我们对“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理解有不同意见。一种意...  相似文献   

10.
孙占且 《法制与社会》2013,(14):124-128
刑事拘留期限既具有程序性,又具有实体性。在程序性方面,拘留期限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03条之规定,系期间,用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在实体性方面,拘留期限,即实际拘留羁押的时间段,用于刑期折抵。目前,拘留期限计算方法存在差异,主要以"提请批捕期间+审查批捕期间"作为计算公式。本文以案例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结合刑事司法实践,重新推导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拘留的基本期限、延长期限及延长期限的理由。据此规定,公安机关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但在司法实践中给人的印象恰恰相反,公安机关在一般情况下对诸多犯罪嫌疑人都适用了刑事拘留期限的延长,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最长期限为三十日。但在办案实践中,侦查机关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查不清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可以"无限期"地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公安部1998年5月14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办案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三十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13.
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为七天,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碰到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当地作案后,又流窜到异地作案,被异地公安机关拘留。当地公安机关将其押解回当地后,对其重新办理拘留手续,拘留时间从到达当地时间算起,拘留期限为37天。这种作法是否合法,目前存在两种观点。  相似文献   

14.
2001年7月2日,公安机关将涉嫌运输毒品的刘某刑事拘留,后于7月8日以流窜作案为由办理了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日的审批手续。7月1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从快审查,于7月2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次日来函要求检察院对刘某变更强制措施并将相关材料送交法院,而检察院认为法院可在刘某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直接作出逮捕决定以确保刑事诉讼的  相似文献   

15.
侦查监督视野中的刑事拘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拘留作为紧急情况下临时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外部审查缺失、拘留期限过长、讯问时间随意等诸多问题。由于"重配合、轻制约"观念的约束,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错用、滥用拘留权的监督方式、力度、程序和手段均不到位,必须加强对拘留杈的检察监督,以更好地保障被拘留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16.
国内学者大多认为刑事拘留的法定事由是《刑事诉讼法》第61条所规定的六种情形,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法定事由。这是值得商榷的。《人民警察法》第17条明文规定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中,可以使用拘留。通过对多方面详细分析,确定它是刑事拘留而非行政拘留,所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应当是刑事拘留的又一个法定事由。  相似文献   

17.
司法信箱     
司法信箱编者注:本刊1998年第三期“司法信箱”栏目中对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聂珍贞同志的“对减刑、假释案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刊出后,一些读者来信指出该解答中关于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如...  相似文献   

18.
国内学者大多认为刑事拘留的法定事由是《刑事诉讼法》第61条所规定的六种情形,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法定事由。这是值得商榷的。《人民警察法》第17条明文规定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中,可以使用拘留。通过对多方面详细分析,确定它是刑事拘留而非行政拘留,所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应当是刑事拘留的又一个法定事由。  相似文献   

19.
浅谈拘留适用应注意的问题高耀斌根据我国目前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拘留共有两类五种:一类是依照程序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包括三种:一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拘留,又称刑事拘留。二是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强制拘留,又称民事拘留或司...  相似文献   

20.
汗两亩国市营河滂间:——。答:《刑事诉机关对被拘留当在拘留后的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作室名号作S于,捉谓用巨批准的时问w以延卞ZJU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此规定,从逻辑关系上,我们认为,不能笼统地说有一个最长拘留时间,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下的最长拘留时间。首先,可以认为,该规定规定了三种不同的具体情况,即一般情况、特殊情况和对流窜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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