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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了便利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办案,提高审判效率,改变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数量过多、超审限严重的情况,以利于更有效地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工作,现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上海、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亿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发现少数高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时违反我院法发〔1999〕11号《关于各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所受理的案件争议标的数额大大低于规定标准,以致上诉至我院的案件数量有所上升,影响了办案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职能.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职能,合理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根据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工作中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实际情况,现就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裁判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中所称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是指原告、被告中仅有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本辖区.不包括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均不在本辖区的情形。在共同诉讼中.原告之一或者被告之一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属于上述通知所称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因第三人是参加他人之间的诉讼.故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住所地是否在本辖区不影响案件的管辖。  相似文献   

6.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办案质量,减少错案,减少再审案件的数量,确保被告人的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人权的精神,对整个刑事诉讼审级制度进行改革。一、改革一审程序众所周知,我国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改革一审程序主要是调整各级法院对一审案件的管辖。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四级法院都可以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而笔者认为,第一审刑事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  相似文献   

7.
按照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我国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级别管辖制度的设置会导致司法不公正、司法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公民的诉权得不到保障和行政职权被滥用等问题。解决以上问题的根本方法是提高一审案件的管辖级别,一审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取消基层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相应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范围;增设巡回审判机关,以解决对当事人造成的不便;建立"异地交叉审理制度",作为对改革后的级别管辖制度的补充。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海事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北海海事法院的批复》精神,现就北海海事法院正式对外受理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港口和水域以及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内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与广州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以英罗湾河道中心线为界,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东由广州海事法院管辖,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西,包括乌泥岛、涠洲岛、斜阳岛,属北海海事法院管辖,不服北海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由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现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目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标准(见附件)统一予以印发,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各地原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   

10.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但是,案件影响有大小之别,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所担负的审判工作任务和审判力量的配置也不同。为了保证案件审判质量和各级法院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民事诉讼法)设立级别管辖一节,明确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分别规定了本省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界限。其中对有诉争标的案件,以一定的诉争金额为划分管辖的依据,让(民事诉讼法)关…  相似文献   

11.
司法信箱     
司法信箱对发回重审的经济纠纷案件在重审时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编辑同志:审判实践中,曾遇到发回重审的经济纠纷案件在重审时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对此有两种不同认识。有人认为,在原一审时被告没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就视为接受管辖,重审时不能提出管辖权...  相似文献   

12.
今年5月7日——9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在福建省福州市组织召开了由福建、广东两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的审判人员参加的审理涉台经济纠纷案件座谈会.会议回顾了85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台经济纠纷案件的有关情况,总结了审理涉台经济纠纷案件尚存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有关的立法和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根据我们对沧洲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执行难的情况进行的调查,从1984年到1987年5月底,沧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848件,标的金额1447万元。截止1987年5月底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的案件76件,标的金额144万元,分别占结案总数的9%和9.95%。这76件未执行案件,1984年审结的1件,1985年审结的26件,1986年审结的48件,1987年1至5月底审结的1件。由于这些案件长期不能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致使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的威望在群众的心目中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通过对以上76件到期未执行或未完成执行的经济纠纷案件的分析,阻碍执行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七种:  相似文献   

14.
几年来,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对经济犯罪行为,人民法院自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和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九日《关于及时查处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经济犯罪的通知》,将经济犯罪的有关材料分别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  相似文献   

15.
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需要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时,是否全案移送,以及在什么情况下移送经济犯罪而不影响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中,发现经济犯罪时,一般应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全案移送,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果经济纠纷与经济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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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部分案件可“一裁终局”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协商、调解、一裁两审”,其中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案件的法定一般期限为2个月,人民法院一审的法定一般期限为6个月、二审法定一般期限为3个月。一些用人单位为此进行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使劳动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法律救济。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仲裁环节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这意味着,今后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而发生…  相似文献   

17.
自一九八三年开展“严打”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这对依法贯彻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保障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是完全必要的。随着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下放,部分死刑案件中的“上诉”和“复核”这两道工序概由高级人民法院承担。这在司法实践中会带来一个问题,即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判处的死缓案件,在检察院不抗诉的条件下,被告人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的  相似文献   

18.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于一九七九年六月建立,同年十月开始试办经济纠纷案件。一九八零年七月起扩大收案范围,十月又开始受理经济犯罪案件。到一九八一年五月底止,共受理案件八十九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七十九件(一审七十七件,二审二件),经济犯罪案件十件(一审四件,二审六件)。已审结七十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六十二件,经济犯罪案件八件。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从近两年的审判工作中深深感到,着重用调解方式处理经济纠纷案件十分必要,可以说这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现将有关几类案件的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1999年全国法院共收刑事、民事、经济纠纷、海事海商、行政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6229512件,比上年同期上升5.93%。其特点有:(一)从案件类别看,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最大,其次是经济纠纷、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上升11.41%,经济纠纷案件上升5.64%,民事案件上升5.29%,行政案件上升3.1%。(二)从审级上看三审案件上升明显,审判监督案件其次。二审案件上升15.26%,审判监督案件上升10.12%,一审案件上升5.2%。(三)从案件审级的比例看,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所占比例有所增高,一审案件所占比例相对下滑。二审案件同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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