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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八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其中第八种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这里的制作和出售属于一般的事实行为,几乎不会产生歧义;作品的含义虽然比较复杂,但著作权法第三条对它已有明确的界定,即包括以文字、口述、音乐、美术、建筑、摄影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内的作品。因此,如何正确地理解假冒他人署名的含义就成为准确适用该法条的关键所在。过去法学理论界的通说以及司法实务部门的通行做法都主张假冒他人署名就是指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他…  相似文献   

2.
质疑"专有出版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春明 《知识产权》2002,12(5):42-4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新《著作权法》)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之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按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应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新《著作权法》并没有对“专有出版权”的涵义作出界定,也没有对“出版权”的涵义作出界定。讨论、研究“专有出版权”问题,首先必须界定其法律涵义。  相似文献   

3.
论台湾新"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台湾1964年“著作权法”修正案第1条第1款曾规定 ,编辑教科书节选他人著作 ,经注明原著作的出处 ,不以侵害他人著作权论处。台湾法院判决也曾特别指出 ,依照著作权法的真正目的 ,为方便使用人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之著作 ,避免著作人的权利滥用 ,而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和文化的发展 ,著作权法特别规定在一些情况下 ,可以利用他人著作而无须事先征得著作人的同意或授权 ,但这些规定都不明确。1985年修正的“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但是只对图书馆、各种考试、盲人点字、学生研究以及节选节录等情形有所规定 ,仍嫌不足…  相似文献   

4.
计算机软件究竞是否适用著作权法保护,我国经过数年的激烈争论,同时受国际上采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趋势的影响,终于在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中作出了选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是受该法保护的第八类作品。同时,考虑到计算机软件与传统的作品相比有其特殊性,于是在著作权法附则中的第五十三条又规定“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此,国务院于1991年6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为《软件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5.
汇编权质疑     
所谓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6项)。在《著作权法》经2001年修订以前,称为编辑作品,即指“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汇集编排成为一部作品”的权利(旧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11  相似文献   

6.
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激励创作与接近作品之平衡.作品的合理使用能够增进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推动知识创新.在数字环境下,作品的表达方式与传播途径多样化,著作权的内容不断丰富、著作权的保护标准亦进一步提高.在著作权强保护的情形下,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的12种合理使用情形不能平衡创作的激励与作品的接近,以及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基于此《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43条则采用折中式的立法模式即一般规定与具体列举相结合,扩充了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增强了合理使用的适应性,而第43条尚存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7.
评我国《著作权法》中“为教学目的”合理使用的规定何菁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了属于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其中包括“(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有人把该规定归纳成“为教学目的”合...  相似文献   

8.
为保障公民的预见可能性,对于《刑法》第217条第6种情形规定的“技术措施”的解释,不应突破《著作权法》关于“技术措施”的规定。规避防止未经许可而传播的技术措施的,能够成立侵犯著作权罪;规避防止未经许可而复制的技术措施的,规避防止未经许可而运行计算机程序的技术措施的,制造和向他人提供规避装置或服务(间接规避行为)的,均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刑法规制规避技术措施的正当性根据,不在于著作权人的接触权和收益权,而在于预防侵害著作权专有权利。由此,并根据举重以明轻的解释原理,《刑法》第217条第6种情形规定的技术措施所保护的著作权专有权利,必须仅限于《刑法》第217条第1种至第5种情形规定的著作权专有权利。《刑法》第217条第6种情形规定的“避开或者破坏”的认定,应采用客观的技术标准。刑法保护的“技术措施”应为“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非任何技术措施都具有刑法保护的必要性。除合理使用等违法阻却事由之外,若著作权人设置的技术措施构成著作权滥用,则亦可阻却此种技术措施规避行为的违法性。  相似文献   

9.
目前,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对《新刑法》第217条(包括对原《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第1条)罪名的确定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应定“侵犯著作权罪”,此主张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的认可;二是认为应定“盗版罪”;三是认为应定“非法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或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罪。”笔者认为,以上三种意见所主张的罪名均不太妥当,不能体现罪名的本质特征。理由如下:一、从形式上来讲。刑法理论认为,罪名应是某种犯罪行为的最本质特征的简明概括。它具有简练、准确、规范的特点。据此来衡量以上三种罪名,…  相似文献   

10.
一、《著作权法》第52条的理解与适用我国《著作权法》第52条的内容是:“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条根据复制品的类型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解为两种情况:(1)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在不能证明自己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2)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出租者(只限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  相似文献   

11.
网上传播国内一般作品应当适用“法定许可”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针对在我国网上传播作品能否适用“法定许可”这一问题 ,目前叠合着三方面的背景因素 :一方面 ,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为代表的国际惯例要求传播他人作品应当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 ;另一方面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了在若干特定条件下传播他人作品可以适用“法定许可” ,即只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不必事先经著作权人授权同意 ;再一方面 ,为调制、衔接“授权许可”的国际惯例和“法定许可”的国内法律规定两者之冲突 ,当年在《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阴影下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 ,形成了“内外有别…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第36条作为“互联网专条”,其第1款是无过错责任条款,第2款和第3款是过错责任条款.如果第3款中的“知道”包括“应知”,应将其含义解释为“因过失而不知”.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上的“避风港”规则可以作为免除损害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承担停止侵权等其他形式的民事法律责任按《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处理.为此,有必要将著作权法上的“避风港”规则提升为著作权法的规定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那么所谓的“依法”是依据哪个法律呢?笔者认为所说的“依法”并不是指依据著作权法,因为,“依著作权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纯属毫无意义的同语反复。因此,这里...  相似文献   

14.
目前,“抄袭”一词成为影视圈的新热词,其传播与流行的程度与影视剧的热播基本同步,如影随形.是时候该为这个“抄袭”正名了. 抄袭之析:抄=窃 抄袭,在《辞海》中的释义为:把别人的文章、作品私自照抄作为自己的去发表;照搬别人的思想、方法、经验等. 在法律意义上,抄袭一词出现在1990年《著作权法》.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即是“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由此可见,1990年《著作权法》把剽窃和抄袭作为并列的侵权行为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5.
《法学》1991,(4)
尽管一再受到谴责,但自古以来就有的制作、出售假画行为却终未消声匿迹,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我国亦不例外。某些城市已出现专门的制作、出售假画的集团组织,这对美术家权利保障潜在严重威胁。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款明确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为侵犯著作权行为。但假画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不仅限于著作权领域,而且延及其他法律领域。为了寻求制止制作、出售假画行为的法律措施,有必要对假面作一深层次的法律剖析。  相似文献   

16.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所采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模式最有利于维护合作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适用,在合作作者违法单独行使权利的对外效力、“不能协商一致”的内涵是否可作目的性扩张、如何具体化不确定概念“正当理由”、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的界定、除外的是否仅限于“转让”等方面存在疑义,文章对其从法律解释学上进行了分析.《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17条规定了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其关于合作作者在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受侵害时得单独行使诉权的规定值得肯定应予保留,而其关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的规定,则应吸收前述法律解释成果作进一步完善,同时应规定该规范可类推适用于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7.
(二)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在网上的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那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又享有什么权利呢。笔者认为,著作权人在网上同样享有《著作权法》所规定的5项权利。关于对作品的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对它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作用作品的权利,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那么,作品在…  相似文献   

18.
教师用书在各国著作权法中的法律地位各不相同,但都把是否具有商业性作为决定其法律地位的重要因素。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教师用书基本进入市场运作,应通过市场交易取得作品使用权。故教师用书不应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教科书”。《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应调整为合理使用,并应将是否具有商业性作为确定教学用书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参考因素。  相似文献   

19.
邓社民 《法学论坛》2006,21(6):99-104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视频短片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人们对著作权合理使用与侵权的争论。本文认为《馒头血案》是独立作品,并且是合理使用产生的作品,而不是戏仿作品。对于戏仿作品应当在著作权法中给予合法地位,以保障数字环境下新的作品创作形式,繁荣文学艺术。但《馒头血案》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第22条之(二)的规定,属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作品,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列举了加重法定刑的八种情形,其中第(六)种情形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司法实践中,对这一情节的认定,存在不少争议,本文试作简要辨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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