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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7 毫秒
1.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共和国政府在1955年8月22日所签訂的貿易协定(以下簡称貿易协定)第一条的規定,兩国政府就第二个协定年度(自本议定書生效日起十二个月)的貿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本議定書有效期間,双方同意各向对方出口价值一千二百万英鎊的货物。兩国政府將尽最大努力使兩国贸易达到平衡。第二条双方同意兩國間的貿易平衡情况自本議定書生效日起計算,每三个月審查一  相似文献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同柬埔寨王國政府代表于1956年4月10日至1956年4月24日的期間內在北京進行了有关發展兩国經济貿易关系的商談。根据商談的結果,双方代表于1956丰4月24日在北京签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國之間的貿易协定和支付协定。  相似文献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國政府为了發展兩国間的貿易关系和經济合作,以加强中、黎兩国人民的友誼,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則,締結貿易协定如下: 第一条締約双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促進和發展兩团間的貿易,并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实現兩國間貿易的平衡。第二条中國向黎巴嫩出口的商品和黎巴嫩向中國出口的商品分列在甲、乙兩表內,这兩个表是本协定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締約双方的主管部門按照兩國当时有效的進出口法律和规划对甲、乙兩表所列的商品給予必需的進出口許可証。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为了便利和發展兩國間的貿易,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則締結貿易协定,条文如下: 第一条兩国间的貿易以進出口平衡为原則。第二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在發給進出口許可証方面將相互給予尽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間的貿易关系,达成协議如下: 第一条締約双方同意将一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签訂的并于一九六一年十月十八日延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国政府貿易协定,以及附表甲、乙和附函一的有效期再延长一年。  相似文献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錫蘭政府双方的代表,根据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兩国政府所締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与錫蘭政府關於橡膠和大米的五年貿易协定」的規定,在北京進行商談後,修改了一九五五年六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橡膠價格並簽訂了一九五六年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向錫蘭政府購買橡膠五万公噸的合同和錫蘭政府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購買大米二十七万公噸的合同。此次是中錫兩國政府第四次簽訂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貿易代表团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貿易代表团最近在地拉那就一九六四年互換貨物問題和继續扩大两国經济合作問題举行了会談。会談是在誠摯、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参加会談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計划委員会副主任方毅,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蘭共和国政府为了增强兩国政府和人民之間的友誼,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發展兩国的貿易关系,决定締結本协定,条文如下:第一条在本协定有效期限內,締約每一方用以交換貨物的出口总額各为五千万盧布。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錫兰政府双方的代表根据1957年9月19日两国政府所締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錫兰政府貿易和支付协定"的規定,在北京进行談判后,签訂了"196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錫兰换貨議定书"。談判是在友好和誠恳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所达成的各項协議显示了中錫两国間的貿易和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1960年5月31日在烏兰巴托签訂的友好互助条約,經过兄弟般的友好会談,于1961年4月26日两国政府貿易代表团在烏兰巴托签訂了中蒙通商条約。中蒙通商条約的签訂,对于进一步加强建立在无产阶級国际主义原则基础上的两国經济貿易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貿易代表团对1961年两国間互相供应货  相似文献   

11.
朗迦那顿先生:我谨提到在最近关于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之间的贸易的谈判中,曾同意两国贸易关系将继续依照1954年10月14日所签订的贸易协定的条款的规定延续至1958年12月31日止,但原协定第七条将由下列条款代替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之间的一切贸易和非贸易付款得以印度卢比支付。为了便利此项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及(或)其它在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将在印  相似文献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埃及共和國政府为增强中埃兩國政府和人民間的友誼,加强兩國的經济合作和發展兩國的貿易關係,締結貿易协定如下: 第一条兩國政府对中埃間的貿易均具有達成進出口平衡的願望,將尽最大的可能以促進和擴大兩國間的貿易。在本协定有效期間,双方在每协定年度終了的三个月前商定下一年度的貿易額。  相似文献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國于1956年12月間在北京進行了談判,中南科学技術合作委員会也同时举行了会議,并于1957年1月4日在北京签訂了关于延長1956年2月17日在贝尔格莱德簽訂的貿易协定和支付协定有效期限的議定書。双方進出口总額为七百万英鎊。代表我方签字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国对外貿易部副部長孔原,代表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貿易代表团和苏維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貿易代表团,繼在北京举行初步会談之后,最近在莫斯科进行了会談。会談已順利結束。中国方面参加会談的有:代表团团长、对外貿易部长叶季壮,对外貿易部副部长李强,对外貿易部部长助理周化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駐苏联大使館商务参贊郑拓彬,以及代表团的其他团員、中国对外貿易部負責工作人員。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共和國政府今日所簽訂的貿易协定(以下簡称貿易协定)第一条的規定,双方就第一个协定年度(自其生效日起十二个月)達成协議如下: 第一条中華人民共和國已肯定自埃及購買貿易协定附表「乙」所列的棉花及其他商品,總值壹千万英鎊。埃及共和國自中國購買貿易协定附表「甲」所列的中國商品,包括: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貿易代表团应馬里共和国政府的邀請訪問了馬里共和国。代表团在訪問期間,同馬里共和国政府就建立并發展两国間的經济貿易关系进行了会談。参加会談的,中国方面是以对外貿易部副部长卢緒章为首的代表团全体成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駐馬里共和国大使館临时代办田志东;馬里方面为以工商部长阿馬西勒·恩杜萊为首的、由財政部、农村經济和計划部、运輸部、外交部、衛生部、畜牧委員会和馬里进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經济、贸易代表团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經济、貿易代表团最近在北京就进一步加强中越两国人民兄弟般的友誼和繼續扩大两国間的經济合作和貿易问題举行了会談。会談是在亲切誠恳的气氛中进行的。会談的結果充分体現了无产阶級  相似文献   

18.
邊境綫總長一千四百多公里的吉林省,東部與蘇聯濱海邊疆區接壤,東南部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咸鏡北道、慈江道、兩江道隔江相望@兩個國家進行邊境貿易,有着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近年來,這裏的邊境貿易逐漸發展起來?忠延袌D們、集安、長白等十幾個對朝貿易口岸。第一個對蘇邊境貿易口岸——長嶺子口岸也於去年九月正式開通,對方對應口岸克拉斯基諾口岸正在建設中。  相似文献   

19.
2000年4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建交50周年。这是中印两国关系史上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50年前,新生的共和国刚刚诞生不久,就与亚洲的文明古国印度建立了外交关系。  相似文献   

20.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為進一步促進並發展兩國間的貿易關係,根據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北京簽訂的貿易協定的規定,於一九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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