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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与英美国家警察服务职能的演变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姜忠 《公安研究》2008,(4):66-70
警察产生以来,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各国,其职能重心总是随着这个国家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而转变,一般都要经历"政治镇压"到"打击犯罪"再到"公众服务"的转变过程。警察服务职能的发展是政府职能日益扩大的结果。在政府强化公共服务的背景下,警察服务职能的泛化成为政府职能扩张的代价,当然,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阶段,警察的打击性职能与服务性职能各有侧重,其基本趋势是向多职能并存格局发展。  相似文献   

2.
中西警察职能比较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近代专职警察产生后,西方国家经历了四次警务革命,每次都引起了警察职能的变化。追寻其变化轨迹,发现有一个“政治镇压→打击犯罪→服务民众”的职能重心转变过程。考察我国警察的发展,其职能的演变规律与西方具有明显的一致性。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实现了警察职能重心由“政治镇压”到“打击犯罪”的转变,现阶段正在进行由“打击犯罪”向“服务民众”的职能重心的转变。认识到这一规律,警察机关就会主动适应并促进警察职能的转变。  相似文献   

3.
薛典武 《公安研究》2011,(10):85-88
警察职能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警察的职能定位是关系到我国公安工作方向性和如何履职的重要问题,警察职能决定、影响着警务理念和具体的警务方式。为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变化与发展,警察职能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纵观世界各国的警察职能演变,我们发现警察的职能重心是从政治镇压到打击犯罪再到服务民众转移的,世界各...  相似文献   

4.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全过程,是新时代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发展理念是化解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和关键,我们必须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基础上,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  相似文献   

5.
尚文化 《公安教育》2003,(11):12-15
我国公安机关是行使我国警察权的主要机关。有学者认为,警察权(指公安机关)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警察权是指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切权力,包括履行警察刑事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中所运用的一切权力;狭义的警察权,仅指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在进行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所运用的权力,即警察行政权。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警察权是警察行政权与警察刑事职权的统一。我国公安机关行使警察权的目的,是确保国家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障百姓安居乐业。而警察权的行使,又依靠着公安机关这支强大的队伍,是以警察为主体。所以,公…  相似文献   

6.
警察具有国家统治工具和社会服务的双重角色和职能,由于保障国家统治和社会安全的需要,公安机关拥有一系列直接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单纯地限制这种权力往往会极大地削弱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甚至连警察自己的安全也不能保障。规范警察权力才是出路。对公民来说,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合法的;对警察来说,凡是法律没有授权的都是禁止的。  相似文献   

7.
《群众》2017,(22)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关乎我国社会未来发展大局与大计极为重要的新论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特别注意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作出积极转变,抢抓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对此,省委书记娄勤俭有明确表述。10月30日,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委常委会上指出,抓住时代性需  相似文献   

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根本问题作出的重大判断,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确定工作重心的重要依据。社会主要矛盾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需从理论上厘清四个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9.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这一重大政治判断,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矛盾存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社会基本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主要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相似文献   

10.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我们准确把握新时代的发展新要求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实践遵循。围绕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历史逻辑、现实依据和实践要求谈谈对这一论断的理解。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历史逻辑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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