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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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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辛科修订后的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与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比,作了许多重大的修改。其中在总则方面的一个重大修改,就是增加规定了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和罪刑相适应三个基本原则,以指导整个刑事立法和刑事...  相似文献   

2.
齐文远  刘代华 《法商研究》2005,22(1):109-117
目前,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要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界定“领土”的内涵;将《刑法》第6条至第10条的“本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我国公民在域外犯罪的,采用“双重犯罪原则”;对适用保护原则惩处外国公民在域外侵犯我国国家利益的情形尽量作详细规定;取消对外国人在我国域外犯罪适用我国刑法最低刑期的限制;在《刑法》中增设刑事代理审判原则以严密法网。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制定于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既不可能将经济领域中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犯罪现象包罗无遗,也不可能频繁修改,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刑法总是落后于经济生活的变化,难于适应当前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需要。因而国家通过修正型立法方式,即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通过单行刑事法规对刑法有关经济犯罪的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或散在型立法方式,即在经济法规中,根据刑法,对有关经济犯罪作出照应性或者比照性的规定。近几年来,围绕打击经济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已经制定了相当数量的经济法规,注意在这些经济法规中增加对经济犯罪的刑事罚则。同时,全国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12条第2款关于刑事既判力分离主义原则的规定不妥,从罪刑法定原则、刑事既判力原则的精神以及刑法的公正性、人道性,各国立法惯例和国际公约等方面考察,应将我国刑法有关既判力的规定由分离主义原则修改为有限制的相关主义原则。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立法模式已经并应该继续成为刑法部分修改的常态模式,但对于法定犯的修改有待进一步完善。应当树立正确的立法导向和理念。在出现刑罚处罚早期化、重罚化倾向的当下,要坚守刑事立法基本原则,充分论证、详尽调研,考虑修法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谨慎从事。妥善处理好刑法与前置性法律的关系。如果某一行为确实具备刑罚处罚的必要性,考虑能否运用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解决问题或者通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加以明确。修法的首选并非在法典中直接增加或修改法条,而是尽量用足现有规定。此路不通,才考虑修法路径。提高刑事立法技术,完善法条内部关系,加强体系性研究,构建完整的刑法体系;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空白法条,尤其是不完全空白法务;加强实证研究,加强立法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刑事立法通过、公布、施行时间不宜“三同一”编辑同志:在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刑事立法的通过、公布、施行时间是完全相同的。据统计,自刑法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有关修改、补充刑法的条例、决定、补充规定等刑事立法23件,其中属于立...  相似文献   

7.
单位犯罪诉讼程序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单位犯罪立法现状无论修改前还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均是以自然人为适用对象进行立法,对追诉犯罪单位都未作出针对性的规定。如果说1979年的刑诉法是基于当时刑法尚无惩处单位犯罪的内容,而至1996年3月刑事补充性立法已对单位犯罪作了大量规定,刑诉法修改时仍未就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作出针对性的规定,则反映出刑诉法修改和刑法规定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立法之间衔接不够。修订后的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客观要件及刑罚原则,分则中除“侵犯财产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外,各章对单位犯罪都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8.
犯罪的国际化和主权国家刑事管辖权原则的多样化使得相关国家在对同一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时不可避免地出现权力竞合现象,通过对刑事管辖权各适用原则的论述及比较分析我国新旧刑法典关于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文认为应对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做出修改,以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弥补刑事管辖权的不足。  相似文献   

9.
<正> 197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刑事法制建设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新中国建立后没有系统成文刑法典时代的结束,同时也表明刑事法制建设开始步入正轨。《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刑法》本身作出了十余个补充和修改规定。《刑法》颁布伊始,就有如此之多的修改和补充,这在刑事立法史上是值得研究的一种现象。笔者以为其原因有二:第一,《刑法》是基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产生的。它的立法基础基本上是建  相似文献   

10.
减刑和假释制度是我国1979年刑法典(以下简称原刑法)中规定的两个主要的刑罚执行制度,经过17年的实践证明,是两项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对于鼓励罪犯加速改造,实现刑罚预防犯罪之目的具有积极重要作用。但由于原刑法坚持“宁疏勿细”的立法观,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过于笼统、原则。这种状况与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及刑法自身的科学性的要求极不适应、极不协调。1997年刑法典(以下简称新刑法),坚持“尽量明确”的立法观,在立法格局上对减刑和假释制度从内容到程序作了必要的修改、补充,使立法更加具体、规范,使司法更易操作、执行,使减…  相似文献   

11.
在国内刑法中确认和体现国际刑法规范是缔约国应尽的国际义务,也是有效打击国际犯罪的需要。国际刑法公约中有关国际犯罪的实体法规定、程序和证据规则的规定、刑事合作的规定、预防性措施的规定等,应当成为国内立法体现国际刑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国内立法确认和体现国际刑法公约的主要途径有制定单行刑事法律、修改补充现有法律条款、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等。  相似文献   

12.
张惠芳 《时代法学》2004,2(2):38-43
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四个特征 ,即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行为特征及地域与情节特征 ;针对现行刑法第 2 94条立法之缺陷 ,特建议 :一、界定黑社会 (性质 )概念 ,方便司法 ;二、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 ,增设有关新罪 ,对现有罪名罪状予以补充修改 ;三、提高现行刑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定刑 ,增设没收财产刑 ;四、刑法总则增加规定“黑社会组织犯罪不得适用缓刑”。  相似文献   

13.
刘艳红 《法学》2023,(1):79-94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企业规模、犯罪主体、罪刑轻重、犯罪类型等适用对象方面的持续扩张,进一步加剧了刑法教义学困境,由此产生了单位刑事归责原则的重构、合规从宽处罚的法定化、涉企犯罪中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单独规定等刑法修改方面的刚性需求。企业合规刑事实体法修改完善应确立实质激励立法观,坚持合规正反双向实体法激励、事前合规与事后合规并重、单位和自然人责任相分离的立法原则,采取兼顾制度创新与体系稳定、刑事一体化双法联动协同立法、超越回应型修法的统筹激励等立法技术,并在刑法中建立合规激励机制。有鉴于此,企业合规刑事实体法修改可从单位犯罪责任、单位量刑情节、单位制裁方式、刑法分则有关罪名四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4.
涂龙科 《法学评论》2012,(1):127-132
非刑事规范补充空白罪状,一般认为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通说的主张并不足以解释为什么非刑事的补充规范发生变更可以在实质上改变行为的刑法评价,以及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下,补充规范如何可以具有上述功能。实际上,补充规范的刑法存在依据在于其对应的空白罪状为"授权立法形式"。在补充规范变更的场合,是否发生刑法条文的变更?我国大陆在立法及学理上均回避了该问题的探讨,这一现象导致了在讨论补充规范变更的效力时的逻辑矛盾。因此,应当在立法上完善刑法中溯及力制度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5.
新刑事诉讼法已于199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刑事法制建设发展的重要标志,对确保刑法的正确适用将起更重要的作用。由于程序刑法(即从程序上规定国家刑罚权的具体运用和实施的刑事法规,包括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与实体刑法(即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等)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因而程序刑法对该交叉内容的补充、修改即等于对实体刑法相关交叉内容的补充、修改。从这种意义上讲,新刑事诉讼法对现行刑法有一定的补充、修改,进而对刑法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新刑事诉讼法对现行刑法的补充新刑事…  相似文献   

16.
现行刑事立法采取了将所有犯罪规定在一部刑法典中的模式,没有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导致刑法典中出现大量的绝对空白刑法规范与相对空白刑法规范,并且形成了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法律保留原则、明确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是宪法原则;绝对空白刑法规范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空白刑法规范不符合明确性原则;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不符合比例原则。只有改变现行刑事立法模式,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在刑法典中仅规定自然犯,才能使刑事立法模式与宪法相协调。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何时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典总则的规定,应当说属于该法的基本原则的范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得任意修正刑法典总则的所有条文。应当制定单行刑法,死守《刑法修正案》作为唯一刑法修改模式的理由已经不再充分。刑法不是万能的,刑事立法不应趋附于公众舆论,不应违反中国的二元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的改革,需要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这样才能为刑法全面系统地修改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和成熟方案。(一)应当从深层次上认识“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典中的重要地位,在刑法典中明文设立罪刑法定原则条款,废除类推制度,明文规定犯罪名称。(二)犯罪犯立法的规模应当得到合理控制,以避免刑事立法与司法出现严重脱节,影响法制的权介(三)经济犯罪有其特殊性,应在刑法典中规定一部分较为常见并稳定的经济犯罪,而将“非典型”的经济犯罪规定在相应的附属刑法规范中。(四)全面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强调对公民民主权益的保护,消除重刑化倾向。  相似文献   

19.
介绍,作为一种刑法意义上的行为,由于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对其规定得都不够严谨,致使实践中争议很大,大致相同的行为定罪量刑往往迥异.立法和司法解释关于介绍的规定有两种模式,一是独立成罪,二是作为一种共犯行为,适用其他罪名.本文从宏观的视角,立足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对介绍行为的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利弊评析,最终提出兼具可行性、建设性、科学性的立法建议,即修改《刑法》总则中有关从犯的规定,将《刑法》第27条第2款修改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起辅助、介绍等帮助作用的,是从犯”.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改不宜再保留司法类推刘瑞华广义上的类推包括立法类推和司法类推。法律规范中对某种具体行为规定“以……罪论处”、“依照……处罚”、“比照……论处”,属于立法类推。我们通常所说的类推专指司法类推,即现行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适用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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