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张玲 《中国民政》2013,(5):60-61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四项措施做好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一是按照婚姻登记等级评定工作要求,改扩建婚姻登记处。对婚姻登记大厅、离婚登记室、颁证室、档案室等进行了全面建设。二是积极向区政府汇报,统筹解决等级评定工作中人员、经费不足问题。三是局领导亲自组织人员对照婚姻登记等级评定标准逐条检查,  相似文献   

2.
3.
8月8日是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隆重开幕的日子,三“8”相聚,也是不少群众心目中“喜结良缘”的好日子,我省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空前火爆,300多个婚姻登记处喜气洋洋、热闹而又有序,全天办理婚姻登记达30000余对,婚姻登记量创历史天量,  相似文献   

4.
《中国民政》2013,(11):35-35
金林和银花2009年为了避债,办理了离婚登记,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承担1000元抚养费直至儿子成年,房产及存款归女方,所欠债务归男方偿还。男方外出打工,只在春节期间回来时住在一起。  相似文献   

5.
胡良武 《中国民政》2013,(10):44-44
案例男子宋某与邻村女子江某于2004年在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于2012年8月23日在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8月27日,宋某江某的双方父母及其亲属牵着抱着两个未成年孩子来到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称宋某江某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并生育二子,最近因家庭琐事闹矛盾,赌气冲动之下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双方父母和其他家人均不知情,其子女大的7岁,小的才10个月,其境可怜.认为婚姻登记机关没有通知双方父母进行劝导而当场登记,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况且当事人的另一子女末满周岁属违规登记.  相似文献   

6.
7.
案例 马宏青,男,30岁,某公司职员。郭艳红,女,31岁,某公司部门经理。二人于2006年5月1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结婚5年来,夫妻感情一年不如一年。2010年3月5日,当马宏青得知郭艳红红杏出墙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相似文献   

8.
案例2010年7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某镇刘某(男)与原告余某(女)前来邗江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要求,审查了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经过询问,双方都表示是自愿离婚,在完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婚姻登记员为他们颁发了离婚证。  相似文献   

9.
<正>案例李某,男,湖南临澧县人。苏某,女,湖北某市人。2006年,二人在广东相识并于当年在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不久,苏某以其父生病为由独自回家探视,并将5万多元喜酒礼金带走,自此杳无音讯。李某多次前往寻妻,但因苏某使用了假身份证,当地公安部门查无此人。5年后,李某欲与另一女子登记结婚,  相似文献   

10.
案例 2013年初春某日,临澧县陈二乡某村委会主任杜某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求助.杜某称,该村先天性智障女村民张某一年前因家庭变故丢下同为先天性智障的丈夫陈某和孩子,离家出走.最近得知张某已在澧县与另一男子黄某同居,并已怀孕,两地村组织虽多次出面做工作,但张某不愿再回到丈夫身边,也不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迫于计生工作的压力,杜主任希望婚姻登记机关能上门为其办理离婚登记. 评析 本案属于智力残疾人离婚的案例,虽然案情特殊,但根据《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应为张某和陈某办理离婚登记,如需解除婚姻关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理由如下: 第一,不符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案例 2013年初春某日,临澧县陈二乡某村委会主任杜某向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求助.杜某称,该村先天性智障女村民张某一年前因家庭变故丢下同为先天性智障的丈夫陈某和孩子,离家出走.最近得知张某已在澧县与另一男子黄某同居,并已怀孕,两地村组织虽多次出面做工作,但张某不愿再回丈夫身边,也不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迫于计生工作的压力,杜某希望婚姻登记机关能上门为其办理离婚登记.  相似文献   

12.
解庆谦  季岭 《中国民政》2010,(11):40-40
□案例2010年2月19日,某县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扎了堆,男青年吴志强和女青年王萍荣为了尽快领到结婚证,便找到吴志强的高中同学、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曾平安帮忙,曾平安放下手中的活儿一边和吴叙旧,一边指导他俩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就在这时,曾平安接到父亲出车祸让他速去医院的电话。  相似文献   

13.
例案律师王某与妻子张某于2012年6月在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7月8日,王某来到婚姻登记处申请撤换已经存档的离婚协议书,称因当初签定的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的分割一项析评临澧县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王某撤换已经存档的离婚协议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第一,王某的  相似文献   

14.
韩宗和 《中国民政》2007,(11):38-38
最近在报纸上看到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例:女方利用假身份证到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仓山区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审查中未及时发现,为男女双方颁发  相似文献   

15.
李想 《中国民政》2010,(11):38-39
引言近年来,因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而引发的诉讼屡见不鲜,各地各级法院有的认为是民事诉讼,有的认为应归入行政诉讼,判决也是迥然不同。这不仅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而且非常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婚姻登记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不完善,更重要的是理论界长期忽略对婚姻登记行为属性的研究,致使实践中对其定位混乱。  相似文献   

16.
<正>案例今年四月某日,小王和小张来到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办理结婚证。但奇怪的是,女方小张没有表现出结婚登记时新人的欣喜。在登记过程中,当工作人员将婚姻登记信息录入电脑时,小张突然提出暂缓登记的要求。约过10分钟后,二人再次提出结婚申请,但进行到办证程序时,小张却再次叫停。如此往复三次后,男方小王感到自尊心受到伤害,怒气冲冲,扬长而去。为防止胁迫登记,工作人员将小张请到"婚姻家庭辅导室"进行心理沟通和辅导。工作人员了解到,小张是湖南临澧县人,  相似文献   

17.
案例一:2011年9月16日上午,某县婚姻登记处结婚登记大厅像往常一样,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进进出出。男青年沙丘玉和女青年伏宜爱顺利地履行完初审、受理、审查程序后,进入登记程序,他俩轻松地坐在登记台前等待领证。突然,大厅内停电了,电工发现变电室着火烧坏机器,供电部门通知停电两天。登记员只好将这一情况如实地告知了沙、伏二人。  相似文献   

18.
翟建勇 《中国民政》2008,(11):34-35
婚姻登记是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登记方式对公民婚姻关系进行登录和确认的重要手段,既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依法行政工作.也是一项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的社会窗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重大调整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婚姻登记工作在执法、便民、服务等环节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社会工作与婚姻登记工作在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  相似文献   

19.
2005年底,当事人甲(男)与乙(女) 双方来到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表明自愿离婚,出具了合法有效证件,甲当场填写了《离婚协议书》,并自己写下了一份声明书。登记处人员经核实无误后,为双方颁发了离婚证。然而一个月后,甲的父亲丙找到民政局,要求撤销两人的离婚,丙的理由是:甲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离婚当日正在患病期,属《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二条“限制民事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规定范畴,其离婚当属无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明知其有病还办理了离婚,属行政违法,要求追究执法过错行为。  相似文献   

20.
2010年4月2日上午;女青年小何在父母的谩骂下,和男青年小善在汶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登记时间是2010年4月1日,也就是说这两位青年人的婚姻只维持了一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