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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侯巧宝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1999,(4)
挪用公款罪是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的犯罪,司法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和适用存在着一定的分歧,有必要在理论上加以澄清。本文通过对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认定本罪应注意的问题、本罪目前呈上升趋势的原因和对策等内容的分析,阐明了笔者的认识和观点 相似文献
2.
查处挪用公款犯罪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涛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6):95-97
近年来,挪用公款犯罪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对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在挪用公款可否包含间接故意,挪用人性质对犯罪构成有何影响,如何认定"挪而不用"、为公挪用行为,挪用公款的共犯认定,以及挪用后携款潜逃是否以贪污定罪等问题上,都存在讨论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刍议多次挪用公款的数额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石金山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9,(2)
多次挪用公款有多个种类,对挪用公款的数额认定存在分歧。为贯彻刑法原则,在对挪用公款的数额认定时,应坚持几个原则,注意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挪用公款罪的准确认定与立法改进争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兴树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2):20-23
现行刑法对挪用公款的用款人、行为形式、数额限定的规定有某些遗漏与不协调之处,造成了定罪量刑中的一定混乱,需立法加以完善:即取消“用款人”限定,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擅自挪用公款的行为都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全面规定挪用公款的起刑数额,以使本罪与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及本罪内各种行为形式达成协调、平衡。但在修改前的司法实务中仍应严格依现行刑法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5.
唐伯荣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5,(1)
挪用公款不退还以贪污论处质疑唐伯荣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九八八年元月制定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混淆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 相似文献
6.
7.
张建勇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62-64
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对挪用公款的共同犯罪问题进行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虽然规定了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问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认定、适用范围以及刑事责任问题尚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8.
张灵芝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54-55
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挪用公款罪中公款使用人的共犯责任进行了探讨,并对使用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的条件及其刑事责任等进行论述,认为挪用公款罪中公款使用人只能是个人,私有公司、企业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则可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9.
姚志荣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5,(Z2)
挪用公款罪作为一个颇受争议的罪名,理论界和实务界至今仍对一些问题争论不休。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由此可见,我国刑法根据挪用人挪用公款的不同用途,规定了挪用公款的三个基本类型,即通常所说的“超期未还型”、“营利活动型”和“非法活动型”。正确地认定被挪用公款的用途,是区别不同类型挪用公款行为的关键,进而在很多场合下决定着挪用人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关系… 相似文献
10.
睡睡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3,(5)
针对日益增多的电脑犯罪案件,香港警方近日采取一项措施,即在商业罪案调查科内成立电脑罪案调查组,积极培训电脑专家,专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及电脑犯罪的案件。 由于香港立法当局近日通过了一项“电脑罪行案例”,使得警方打击电脑犯罪获得了法律依据。新成立的电脑罪案调查组由一名从加拿大受训归来的总督察领导,另有两名高级督察辅佐,其中一人正在 相似文献
11.
12.
13.
对挪用公款用途认定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志荣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5,7(Z1):12-13
挪用公款罪作为一个颇受争议的罪名,理论界和实务界至今仍对一些问题争论不休.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由此可见,我国刑法根据挪用人挪用公款的不同用途,规定了挪用公款的三个基本类型,即通常所说的"超期未还型"、"营利活动型"和"非法活动型".正确地认定被挪用公款的用途,是区别不同类型挪用公款行为的关键,进而在很多场合下决定着挪用人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关系到罪轻罪重的问题.由于篇幅限制,本文试就挪用公款罪中的"非法活动"与"营利活动"两种用途的认定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有利于司法实务. 相似文献
14.
刘家勇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Z1)
在现实生活中,挪用公款犯罪屡屡发生,日益成为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腐败问题。挪用公款罪作为一种既有渎职性,又侵犯有关单位财产权利的犯罪,其犯罪构成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一个法定构成要件,但如何理解与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司法实践中解释多门,存在着许多困惑。本文拟结合刑法理论和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就如何理解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准确地认定和打击挪用公款犯罪。 相似文献
15.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2,(4)
香港警方日前公布今年第二季罪案情况,偷车案仍然严重,失车案比第一季增加近百分之九。警方正与保安科研究,建议加重偷车贼的刑罚。警方公布的数字指出,今年第二季整体罪案数字,有10721宗,比第一季12049宗上升3.3%。不过在暴力罪案方面,第二季则有4643宗,较首季的4410宗,增加5%。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在本市检察机关侦破的经济罪案中,受贿案件的比例逐年上升。在这类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侦查人员经常碰着“三难”,即:找行贿人难、要行贿人开口难、知情人如实作证难。下面,结合办案实践,简析造成“三难”的原因。 相似文献
17.
马顺成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3):41-44
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及从事其他活动超过3个月未还的,都必须是数额较大才能构成本罪,尽管立法对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未作数额上的规定,但司法实务在具体掌握定罪时还是要求具备一定的数额,并且司法解释也有相应的规定。然而,在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计算上还是存在争议的。本文主要就多次挪用用于不同种用途的数额计算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程彤华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1(4)
挪用公款罪中“公款”的性质并不能决定挪用公款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区别,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款,不应当包括普通的公物,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与贪污罪的主体不完全相同,挪用公款行为中挪用人可以和使用人构成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19.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2,(3)
“商业罪案调查科”是香港警察队伍中一个较为斯文且具备商业常识的部门。近年来,他们与之打交道的多为造假帐和诈骗货物等案件。此类利用造假帐的案犯多为银行的高级职员。他们利用职权,将银行的钱暗中 相似文献
20.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6,(4):115-120
挪用公款进行犯罪活动系一行为触犯数罪的想象竞合。挪用公款进行犯罪活动的应解释为挪用公款罪的"情节严重"。挪用公款罪的"情节严重"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存在形式逻辑以及规范适用上的交叉关系。当"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其法定刑上限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下限,即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是指其他情形,其法定刑的上限应依据《刑法》第45条确定为15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