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考试作为升学深造、求职晋升、获取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手段被广泛采用。据统计,我国每年参加各种考试的人数多达几千万,堪称世界第一考试大国。近年来,考试作弊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有向产业化发展的不良趋势,几乎规模较大的考试,考前在网络上都能找到众多关于买卖试题及答案、作弊设备的广告。日益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不仅破坏了考场秩序,侵害了广大诚信考生的权益,而且违背了考试制度所追求的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理念,危害了社会诚信体系,应予严惩。 相似文献
4.
5.
6.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第284条之一,针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增设了三个故意犯罪。本文对其中的组织考试作弊罪,从侵害法益、犯罪主体、犯罪行为三个方面分析该罪的认定,并对其他考试中作弊行为的刑事处罚进行梳理。 相似文献
7.
桂亚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2):36-42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认定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关键在于准确地界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同时还需明确“作弊”的各种表现。考试作弊罪的既遂应当同时考虑组织行为的完成和作弊行为的实施。帮助组织考试作弊应是一个独立罪名,帮助组织作弊的行为不属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8.
窦某、彭某、周某分别是西南政法大学的自考生和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他们和其他几名大学生在经过学习后,分别获得了专科文凭。不过,他们对自己的学历并不满足,为圆硕士研究生之梦加紧复习准备,想在2006年度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中一举成功。然而,他们为自己浅薄的英语知识而烦恼,害怕过不了关。为此,他们想走英语过关的“捷径”——采用现代高科技手段秘密获取试题作弊。于是,几人在西南政法大学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场上上演了一场作弊闹剧。可是,他们非但未能圆研究生之梦,反而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重庆市沙坪坝区人… 相似文献
9.
高考前各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果断行动。近期连续破获了45起涉及高考的贩卖作弊器材、考试诈骗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2名。对高考作弊行为,将“出重拳”予以坚决打击,对严重违规者一旦查实,不但取消今年考试或录取资格。还将予以取消下年度考试资格.并记人考生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北京晨报》6月6日) 相似文献
10.
《警官文苑》2008,(1)
目的:探讨大学生作弊行为的发生与大学生本身各人格因素之间的关系,并尝试通过人格特质来预测作弊行为的发生。方法:采用作弊行为评定问卷和大五人格问卷对湖南某职业学院各年级共244名学生进行调查,并对调查数据使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和分析处理结果:(1)作弊行为在大学校园发生很普遍(2)男生作弊行为要多于女生(3)外向性、宜人性、谨慎性维度与作弊行为存在显著的负相关(4)外向性维度、谨慎性维度的不同作弊行为水平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5)宜人性和外向性维度对考试作弊行为有一定的预测作用,外向性维度对考试外作弊行为有一定的预测作用,宜人性和外向性维度对作弊行为有一定的预测作用,但R2值比较小,预测率不是很好。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考试作弊行为在近年来愈演愈烈,其社会危害性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到来而剧增,在社会新形势下需要刑法的适时介入和干预。由于现行刑法罪名体系难以全面地涵盖并妥当地规制考试作弊行为,同时也为构建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有必要将考试作弊及其相关行为独立成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32条增设考试作弊系列罪名的做法在总体上值得肯定,但需要进一步的立法证成。 相似文献
15.
大学生考试作弊研究——基于某高校2001-2009年356名作弊大学生处分档案资料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方法,首先根据2001~2009年南京某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档案记载资料,对大学生作弊现状及作弊特点,包括作弊类型、作弊处罚和作弊新趋势等,进行总体描述。本文深入分析了作弊行为的心理、作弊后的影响。最后提出对策建议,针对当前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现状及其个体心理因素,需要根据作弊状况改进教学和考试机制。同时,也需要根据大学生作弊的心理,针对性地开展诚信价值观教育。 相似文献
16.
一所大学的9名在读大学生在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短信方法作弊,被学校开除学籍。因考试作弊被一次性开除学籍人数之多,使该案成为了江苏考试作弊处罚第一案。9名大学生被开除学籍后,其中两名大学生不服教育行政开除学籍处分提起了行政诉讼。2007年11月27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省内该起大学生利用通讯设备作弊被处罚第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驳回了大学生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7.
随着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各类教育考试的参考人数逐年增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各种考试违规行为也如影随形。考场纪律关系到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关系到考试的公平、公正,2004年教育部发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相似文献
18.
随着现代社会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高科技在招生考试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数码摄像、光电读卡、网上录取,科学技术为考务管理提供了高效率,同时创造了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然而,近几年,各类考试考生的违纪舞弊行为已经逐步走向隐蔽化,舞弊手段的科技程度也越来越高。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普及,考生维护自身权益和考务人员依法治考的自觉性日益增强,对违纪舞弊的有效取证,摆上了招生管理的重要工作议程。因舞弊证据的可信性问题,有的已经诉诸法律。由于现行考务管理对舞弊不能获得足够的证据,招生管理部门败诉的案子也已有发生。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对组织考试作弊行为初步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本文在探究国内外相关刑法规定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客体特征、客观方面、主体特征和主观方面,以期使本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合理、准确的运用,进而对组织考试作弊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