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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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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忆南 《中国司法》2002,(11):38-39
最近,围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一些媒体和学者,就“知假买假索赔行为”是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保护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依照《消法》相关规定,知假买假索赔行为不是“为生活需要”而购买的行为,因而不受《消法》保护。这本来是明白无疑的道理。但是,有的论者却将它等同于为生活需要而购买的行为,强行列入《消法》的保护范围。《为知假买假索赔行为正名》一文(原载《法制日报》2002年7月18日一版,以下简称“为文”),就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篇。  相似文献   

2.
审判实践中欺诈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强 《法学杂志》2003,24(2):49-51
欺诈案件的处理 ,涉及到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但上述法律对欺诈的规定过于简略 ,因此对欺诈故意的认定、知假买假、双倍索赔等问题加以探讨 ,便于在审判实践中正确处理此类案件。  相似文献   

3.
钱露 《法制与社会》2014,(12):60-61
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针对"知假买假"者、赠品不合格、明星代言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等等社会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将重点分析探讨"知假买假"不影响维权这一规定,通过详述这一行为各方争议的集中点,分析最高院对这些争议的解答,并进一步分析此司法解释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4.
在消费者与经营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以遭受损害为由,以通过媒体曝光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相要挟,向商家提出天价索赔的现象屡有发生。司法实践中,有些司法机关将此类行为定性为“维权过度”,不作为犯罪处理;也有的司法机关将其作为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理论界也有不同观点的争鸣,无罪论者认为对“维权过度”行为定罪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损害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有罪论者则认为,消费者非理性维权,侵犯了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破坏了法律秩序,应当作为犯罪处理。考察域外立法及司法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对维权过度型敲诈勒索行为进行分类甄别,区别不同情形做出处理,以期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刑事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葛江虬 《法学家》2020,(1):160-172,196
关于"‘知假买假’者能否主张惩罚性赔偿",大部分既有研究属于形式主义争论,在说服力、精确度、合理性三方面存在不足,故应转向功能主义,重构评价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的制度功能为威慑与制裁。由法经济学理论与实证结果可发现,知假买假者是上述两项功能的主要执行者。然而,他们的主张不应在所有场合都获得支持。基于威慑功能,应以知假买假能否帮助提升"被追责率"为判断标准,考察欺诈行为的隐秘程度与消费者相对于维权收益的维权成本;基于制裁功能,应以知假买假打击的欺诈行为是否具有较大负外部性为评价标准,考察欺诈行为造成不特定多数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可能性及程度,以及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程度。将上述标准应用于实践,可将作为知假买假对象的欺诈行为区分为"强威慑强制裁""强威慑弱制裁""弱威慑弱制裁"三种类型,并予以区别对待,从而得出更妥当的处理结论。  相似文献   

6.
对法律实践中存在的“知假买假”现象,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惩罚性赔偿时其是否适用,包括是否赋予“知假买假”者以消费者地位,其打假行为是否具有价值正当性的争论之中.但是,忽视这种行为的反契约性及其折射出的社会风险,必然怠于反思正当的规制路径.本文认为,应当以剖析假冒伪劣产品存续的时空条件为基础,确定政府、“知假买假”者和消费者在制假售假社会防治网络中的合理地位,以实现社会风险防控和契约精神捍卫的共同目标.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具有惩罚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和激励消费者维权的功能。但在司法实践中围绕该制度的适用却出现了问题,主要表现为知假买假者能否要求惩罚性赔偿,对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欺诈”应如何理解以及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等问题。认可知假买假者的消费者身份,对“欺诈”作有别于《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中的解释以及重新确定惩罚性赔偿的额度将有助于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8.
对于消费领域的过度维权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相当性”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刑法理论与审判实务围绕着维权依据、索赔数额、维权手段展开了争论。刑法理论上,持违法一元论的论者更多地强调维权行为有民法上的依据,基于民法依存模式而主张限制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持违法相对论的论者,更强调秩序维持模式而主张扩张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审判实务并没有完全贯彻某一种理论,行为人是否具有维权依据是认定敲诈勒索罪的关键要素,索赔数额是否合理在认定犯罪中的地位也在逐步提升,维权手段的不法程度在认定敲诈勒索罪中处于次要作用。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相当性”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应考虑公众法治观念、维权的规范意识、权利保护与救济的现状等,而非简单的公式化考量。法治的文明亦要求权利行使的规范化,因此应适度扩张过度维权的入罪范围。  相似文献   

9.
职业打假越来越火,应当是必然。自从有了消法,就有了打假这个职业,从"职业打假第一人开始",虽然饱受争议,却不妨碍这个职业的壮大。而新消法生效后,假货索赔从"假一赔三"提高到"假一赔十",客观来说赋予了消费者更充足用以博弈的司法筹码,无疑使得职业打假能够获取更大的索赔利益。客观来说,职业打假的目的与消费者维权的目的不尽一致,但是他们通过购假参与诉讼,行为的前提事实上是建立在消费关系的基础上,所运用的法律依据与诉讼程序与普通的消费维权是一样的,换言  相似文献   

10.
詹馥静 《法制与社会》2013,(25):141-142
版权商业性维权因涉及陷阱取证、恶意索赔等趋利性诉讼行为,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本文以三面向公司版权商业性维权的诉讼群案为考察对象,通过实证分析等方式,对司法实践在版权商业性维权领域的应对策略进行相关探究。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7.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20.
程玟玟 《法学家》2001,(5):78-85
一、前言 商标权的性质本来就带有浓厚的财产性,但在历史上世界各国的立法例,都并非先由于其财产性而加以保护,反而是以保护社会公益的目的,如:借对商标的监督管理,以保障产品的质量、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的公平竞争等公益的角度率先立法,如126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一项面包师强制标志法。根据该法: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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