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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期货结算机构的法律地位缺失是我国期货结算机构所面临的巨大法律风险。本文在对国际著名期货结算机构法律地位对比分析基础上指出期货交易所应借鉴国际经验,在结算规则中构建中央对手方的法律基础——合同更替制度,并明确结算机构的中央对手方地位。  相似文献   

2.
赵磊 《财经法学》2019,(3):51-65
证券登记结算的状况决定着证券交易目的是否可以实现,本质上属于证券交易的信用机制。信用风险主要通过中央存管机制(CSD)解决,由存管机构担任买卖双方的共同对手方,负责证券结算,承担信用风险。货银对付原则(DVP)有利于证券结算各方当事人利益的维护,并可大幅节约成本、降低风险。CSD模式效率较低、信用风险大,涉及法律关系复...  相似文献   

3.
井涛 《现代法学》2005,27(1):119-124
证券交易涉及的金额巨大,交易发生的次数频繁,交易关系复杂。为使其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进行,人为地设计了处于中央交易对手方的结算公司。由此也在客观上产生了证券结算信用、流动性、操作性和系统性四个方面的风险。本文建议直接进行一级结算,或者保留结算上的两个层次,但是要把结算对象和登记对象统一起来以便于降低信用风险;取消券商融资融券方面的限制有助于控制流动性风险;完备结算风险基金的运做可以降低操作性风险;通过资格审查、结算参与人制度等可以控制系统性风险。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22,(4):125-135
电子数据相较于传统证据,其容易被篡改的特性,导致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更加难以判定,降低了电子数据在司法实务中的采信率。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完整成为电子数据进一步发挥其独立价值的关键环节。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自证其真的特性,可有效增强数据的真实性,并提高其可采性。但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型存证技术,其与法律相融合的保障机制尚有完善空间,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在其生成、收集、存储、提交和审查过程中面临个人区块链存证使用率低、链上数据存在失真风险、第三方存证平台取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中电子数据的司法适用率,在区块链存证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分析区块链技术在司法中应用的优势,针对区块链存证中的困境,从案涉当事人、第三方存证平台、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三个主体角度,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算法的迅速发展,区块链技术在保护商业秘密数据真实性方面显示出突出优势,但也面临公有链与联盟链形式的系统风险、区块链自身延展性价值实现不充分及对区块链高位阶法律规制不健全等各类风险.探索"标准共识兼容插件+多链并存与跨链兼容"模式、鼓励前置性商业秘密司法鉴定业务、完善区块链诉讼证据机制、加强对智能合约...  相似文献   

6.
周阳 《法学评论》2020,(1):94-105
“区块链+”已经开始延伸到政府监管的应用场景,其有利于提升监管的整体效能。鉴于区块链技术在政府监管中的定位及法律规制问题的复杂性,海关监管是合适的样本。区块链背景下我国海关监管存在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过程无纸化以及交易信息中心化的问题。为此,需要客观冷静看待区块链技术在海关监管中的定位,它不仅仅是海关监管过程中的技术增量,也是优化海关监管流程的重要推手,更能够孵化实现海关监管核心目标的创新措施,但也存在着双刃剑的负面效应,应通过确定多维宽容的规制理念、拓展行业协会与企业为规制主体以及鼓励适用柔性规制方法来构建我国区块链海关监管的法律规制体系。同时,我国必须秉承国际视野,把向国际社会提供一个完整的、带有普适性的区块链技术政府监管方案作为远期的重要目标。  相似文献   

7.
我们说私募基金法律地位不明确,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主要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样一种以非公开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的投资方式则是完全合法的.从中央到地方,对其都是大力扶植的,甚至在一些风险投资公司中参股.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明确表示,私募股权投资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用现有的民事和公司、证券法律框架,完全可以约束其法律关系,因而其法律地位是明确无疑的.  相似文献   

8.
吴弘 《检察风云》2007,(19):56-57
我们说私募基金法律地位不明确,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主要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样一种以非公开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的投资方式则是完全合法的.从中央到地方,对其都是大力扶植的,甚至在一些风险投资公司中参股.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明确表示,私募股权投资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用现有的民事和公司、证券法律框架,完全可以约束其法律关系,因而其法律地位是明确无疑的.……  相似文献   

9.
区块链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风险。对此,中国的规范监管一方面有效控制了部分风险,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这些不足包括“无币区块链”内涵存在矛盾,虚拟货币法律定性存在欠缺,ICO规范监管具有现实困境,监管政策与现行法间不和谐,“证券”概念与监管的局限,法规对一些重要概念未作明确界定。故而,仅以一刀切式的监管政策无...  相似文献   

10.
区块链因其突出的时间戳、非对称加密、分布式账本、去中心化信任、智能合约的优良特点,受到了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重点关注。在这一背景下,文章以区块链为视角,分析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基本情况,阐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法律风险,并对基于区块链金融的法律变革方案进行深入探究,以期为区块链金融稳定、长远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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