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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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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法学》2016,(1):3-13
死刑改革是当下中国重大的现实问题,而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改革问题则是死刑改革中最受关注和争议最大的重要问题之一。中国最新刑法立法《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明确了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促进了死刑适用规范化;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以积极限制死刑适用;并且确立了严重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的终身监禁制度,以达到严惩严重贪污受贿犯罪和着力减少死刑立即执行之适用的双重功效。在未来中国对严重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立法控制中,应当考虑将死缓制度作为适用死刑的优先考虑方式;在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分立时,应择机先行废止受贿罪的死刑;待时机成熟时,应在立法上及时全面废止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2.
随着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死刑存废备受司法界及社会各阶层的关注,尤其是中国68个死刑罪名中占死刑19.1%的13个非暴力经济犯罪罪名被废止。然而这13个非暴力经济犯罪中并不包括同为经济类非暴力犯罪的贪污受贿罪。如此大面积的死刑改革无疑把贪污受贿罪这一敏感罪名推向了风口浪尖。本文以法理学为研究指导、中国国情及文化渊源基奠为背景、分析贪污贿赂罪中的主要罪名贪污罪、受贿罪存在的土壤、客观必然性及如何完善我国刑法中关于贪污受贿罪的死刑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立法模式、死刑适用条件、死刑适用范围、死刑规定方式的控制以及死刑案件程序、死刑赦免、死刑执行的控制,还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的理念。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分析发现,台湾地区死刑控制与我国大陆死刑的改革方向不谋而合,即对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犯罪绝对不适用死刑。此外,台湾地区死刑控制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也有一定的启示,即将死刑适用的具体条件限定为危害生命或健康的严重犯罪;废除绝对死刑;提高无期徒刑的假释门槛、新增重罪累犯不得假释的规定、延长死刑追诉权期限;增设死刑案件强制上诉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终身监禁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对贪污受贿犯罪慎用死刑与严惩腐败的有机结合,尤其对于严格限制死刑适用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属于死缓执行方式之一,只能适用于原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受贿罪犯。借鉴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终身监禁制度之立法精神,对于一些短期内难以废止的死刑罪名确立死缓犯终身监禁制度,有助于切实减少相关罪名的死刑适用;应进一步对无期徒刑进行合理改造,将终身监禁制度的合理内涵纳入无期徒刑中,使其能够担负起死刑废止后的死刑替代措施之功能。  相似文献   

5.
现行刑法对贪污罪、受贿罪的法定刑按贪污、受贿数额和犯罪情节规定了四个档次,可适用的刑种中,主刑有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没收财产。剥夺自由刑和生命刑适用广泛,财产刑和资格刑适用狭窄。对行贿罪的法定刑规定了三个档次,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单位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实行双罚制。总的说来,现行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法定刑的规定是合理的,符合目前新形势下我国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实际。但从进一步完善贪污贿赂罪法定刑的立法来看,还有些问题值得认真研究和解决。  相似文献   

6.
本文指出受贿罪存在一系列立法缺陷,比如规定了死刑作为最高刑等。文中认为应该通过取消死刑,将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规定为无期徒刑;对受贿罪应当单独设立罚则,确立以犯罪情节为主,受贿数额为辅的定罪量刑标准;受贿罪应当改革和完善财产刑的适用,增设罚金刑等措施完善受贿罪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尚不宜立即废除死刑,而应该保留并限制死刑的适用。本文通过对我国死刑具体适用中的立法限制以及司法限制的阐述,以期对今后的立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8.
毒品犯罪死刑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出于现实中打击毒品犯罪的需要,我国现行刑法的毒品犯罪仍然保留了死刑。但是,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我们应当严格限制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从立法论角度看,出于对人权的保护和尊重,以及受到毒品合法化等因素的影响,我们应当力争废除我国刑法中毒品犯罪保留的死刑。  相似文献   

9.
自古以来,贪污贿赂犯罪就被人们所痛恨,并依据实行死刑.因此,它对我国的刑事法治来讲,已不算是一个非常新颖的话题了.本文今天所讨论的,关于贪污犯罪死刑的适用,是基于2007年12月18日,在联合国大会上,以104个国家投票赞成暂缓死刑,54国反对,29国弃权,通过了“暂停适用死刑”决议草案;同时,联合国希望最终在全球废除死刑的情况下所开展的.本文认为,赦免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适用,将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还是具有一定意义的.本文首先对赦免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必要性原因进行了阐述,然后从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案例分析入手,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最后就赦免贪污贿赂犯罪死刑后的后续工作中,提出了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引言部分则主要对中国贪污贿赂现状进行了描述.  相似文献   

10.
本文首先比较了中日刑法涉及死刑条文数量、中日死刑的适用条件、中日死刑的适用范围、中日死刑的规定方式。在比较的基础上,文章得出一些启示:我国在立法上应该削减死刑的罪名,即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我国刑法中的抽象的死刑适用条件也为我国在司法上限制死刑提供了空间;取消我国刑法中的绝对死刑,变为选择性死刑。  相似文献   

11.
《现代法学》2019,(5):195-209
毒品犯罪是我国当前死刑适用的主要犯罪之一,其不断受到正当性、必要性和有效性的拷问。在毒品犯罪中严格控制并逐步废除死刑,是我国《刑法》发展的未来趋势,也是刑罚回归人道的必然要求,亦是刑法谦抑性、刑罚轻缓化的应有之意。基于我国严峻的毒品情势以及国民的普遍情感,立法上废除死刑在短期内几无可能,通过刑事政策控制死刑又欠缺明确性、稳定性与统一性。基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对《刑法》第48条第1款"罪行极其严重"进行严格解释,并在司法上构建一套完整、清晰而又科学的死刑适用标准,是控制死刑的正确路径。"罪行极其严重"的判断,应当从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两个维度展开。司法上应当对毒品进行分级,将死刑适用局限于涉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极个别犯罪,涉及其他硬性毒品的犯罪最高判处无期徒刑,涉及软性毒品的犯罪以有期徒刑最大值为刑罚上限。死刑适用主要针对走私、制造毒品罪,对贩卖毒品罪以不适用死刑为一般,只对发生在制毒者与贩毒者、贩毒者与贩毒者之间的贩卖行为适用死刑,对运输毒品罪不再适用死刑。对采用诱惑侦查手段、未进行毒品纯度鉴定的案件不再适用死刑,仅对毒品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主犯以及毒品个人犯罪中的特定累犯、再犯适用死刑。通过司法上对死刑适用的严格控制来释缓立法上过于严厉的刑罚配置,实现刑法社会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2.
中国毒品犯罪死刑的概况及其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解放初期我国大规模的禁毒运动成效显著,长期是“无毒国”,无需对毒品犯罪规定死刑。改革开放后,鉴于毒品泛滥、社会危害加剧的新形势,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毒品犯罪始规定死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并受国际社会废除死刑潮流的影响,我国对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立场演变为既保留死刑又限制其适用。从毒品犯罪市场化、准组织化的现实来看,刑罚轻重应与毒品犯罪的利益、风险相适应。还应通过医疗技术、替代药物、帮助吸毒者回归正当的社会生活、加强国际合作等举措,更好地发挥社会措施对刑罚的替代作用,尽可能切断毒品犯罪的经济根源,从而限制和减少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3.
略论中国刑法中的死刑替代措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铭暄 《河北法学》2008,26(2):18-21
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基于限制死刑适用的目的,对于立法上特定性质的犯罪,司法中特殊情况下的罪犯,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代之以其他刑罚处罚方法。死刑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中不可或缺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从完善既有方式、探索新的途径入手,死刑替代措施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严格的无期徒刑;附赔偿的长期自由刑三种。当前,有必要在立法上对刑罚体系作进一步调整、修改、完善,以全面体现死刑替代措施;在司法中,注意发挥死刑替代措施在限制死刑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论中国死刑发展趋势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现阶段 ,死刑的威慑力和一般预防的作用受到广泛质疑。就中国适用死刑而言 ,死刑不是严重犯罪的杀手锏 ,应在死刑与重刑主义之外寻求和制定更为科学的刑事政策 ;死刑误判危害是巨大的也是双重的 ,不仅给无辜者造成终生难忘的伤痛和屈辱 ,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公正的形象 ;死刑适用应体现立法中已表达的民意 ,而不是屈从于局部民愤而扭曲法律的规定。中国死刑制度在大幅度削减的基础上 ,最终走向废除 ,这是我国死刑的发展趋势所在。  相似文献   

15.
从当前国情和现实来看,我国还不具备全面废止死刑的条件,目前我国应该在暂时保留死刑的同时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在立法时,明确死刑的适用条件、严格死刑的适用对象、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死缓制度、构建死刑赦免制度,为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逐步推动中国废除死刑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16.
我国自古就存在贪污贿赂犯罪,最高法定刑在各朝代都是死刑,然而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并未因为刑罚的严酷而减少,说明死刑对于遏止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并非治本之策。无论是基于国际轻刑化的趋势,还是基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合理配置死刑原则、人道性分析、效益性分析以及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我国都应该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同时,在废止死刑后,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做出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17.
受贿罪死刑适用社会效果调查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贿罪死刑适用的社会效果,包括社会主体各阶层对死刑适用于受贿罪的认知,以及将死刑适用于受贿罪对社会主体各阶层的影响两个方面,处于互动之中的社会评价与社会影响共同构成受贿罪死刑适用社会效果的范畴体系。不同的社会群体和阶层对将死刑适用于受贿罪的认知、感受及其评价并不相同;死刑适用的社会意识及其效果也受制于不同群体的人员与受贿罪犯之间的关系远近;行刑方式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死刑适用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8.
论死刑的立法控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死刑立法设置为各国刑事立法所重视,“决不废除死刑,但要少杀”向为我国力倡并坚决贯彻的死刑政策。本文在回顾我国死刑立法进程的基础上,对新刑法典的死刑立法控制问题作了深入论述。作者指出:限制适用死刑的政策在79年刑法典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79年刑法典颁行后,单行刑法的死刑立法则进行了大幅度的扩张;97年刑法典虽然在削减死刑的改革步伐上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但在总则中,进一步明确了死刑适用范围的限制条件,放宽了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条件;在分则中较大幅度地削减了死刑罪名,提高了某些犯罪的死刑适用条件。作者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减少、限制、乃至废除死刑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我国刑事立法对死刑的限制亦必将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日益加强  相似文献   

19.
毒品犯罪死刑的逐步废止是当代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废止进程中的焦点问题.应从立法与司法上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努力促使毒品犯罪死刑废止这一应然目标的早日达致.为此,可在即行从立法上废止运输毒品罪之死刑的同时,在司法中摈弃针对毒品犯罪之“严打”政策,着力统一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数量标准,客观分析并慎重对待毒品再犯、累犯对于死刑适用的消极影响,积极发挥立功在毒品犯罪死刑适用中的限制性作用.  相似文献   

20.
回顾了1949年以来我国打击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历程,根据不同的节点将其分为七个历史阶段,整理了不同阶段的重要刑事立法文献及其特征.贿赂犯罪刑法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有: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受贿罪的数额标准,取消现行对国家机关判处罚金的规定,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将贿赂犯罪对象由财产扩大为财物和财产性利益,对贪污罪、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条件作进一步明确以从严控制死刑,明确贿赂犯罪中的共犯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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