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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物权法》第24条规定机动车的物权变动模式为登记对抗主义。但是,规定该模式的立法理由不具有说服力,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实践中也产生很多问题。相比之下,交付生效模式更具有优越性,也符合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对机动车物权变动模式的规定。因此,我国机动车的物权变动模式应当予以变革,将登记对抗模式转变为交付生效模式。  相似文献   

2.
马秀梅 《法制博览》2014,(1):146-147
在融资租赁合同,针对融资租赁物所有权的性质虽有信用所有权说和弱化的所有权说,但是出租人的取回权的权原仍未所有权,融资租赁只是所有权权能的分离,在承租人违约的情形下,出租人有权选择回复到权利的圆满状态或者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但不可两者兼得。  相似文献   

3.
聂玮 《法制博览》2022,(14):78-80
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产生了融资租赁这种新型交易方式,因具有融资和融物的特征,亦有物权和债权的法律保障,迅速成为与实体经济密切联系的金融交易模式,该经济模式有利于缓解出租人资金紧张状态,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亦利于公司机器设备更新改造及公司规模化发展.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开始引入这种新型的融资租赁交易模式,随...  相似文献   

4.
徐明华 《法制博览》2015,(2):141-143
方便旗的出现以及光船租赁业务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船舶和船旗国之间的联系,使船舶所有权适用船旗国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方便旗制度的影响,但是其效果并不明显。在光船租赁的情况下,船舶所有权与原船舶登记国之间的联系足够紧密,船舶所有权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更为合理。总的来说,船舶所有权适用船旗国法律,在光船租赁期间,船舶所有权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相似文献   

5.
赵二同 《法制博览》2013,(1):234+231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交易中完善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利益、保障交易顺利进行重要规则。物权法明确规定,交付是动产善意取得的必备要件。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了四种交易方式,即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然而,现实生活中,对善意取得制度下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颇有争议,本文作者对此持否定观点并给出论证。  相似文献   

6.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法律在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更加的注重公民财产在交易时的保护。财产体系中,不动产的比例就占到很大一个部分,基于这个原因,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就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有时很可能决定在法律行为基础上的不动产的转移行为是否可以生效。因此,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研究,在理解物权变动方面和准确的适用法律法规,维护交易安全,保障交易秩序,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交付是善意取得成立的要件,然而物权法第106条却没有明文指出观念交付是否也属于善意取得制度里的"交付",比如占有改定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本文对此争议进行研究,探析了肯定说、否定说。在充分权衡利害得失的基础上,联系善意取得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和便捷,得出我国采用否定说较适宜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韩伟 《法制博览》2013,(10):246+230
我国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动产,进而扩大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作为非因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类型,交易相对人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合法享有对抵押物的抵押权,但当抵押物毁损灭失时,善意抵押权人是否可依《物权法》174条的规定,与所有权人自身设定的抵押权一样,优先于抵押物真正权利人对抵押物的代位物优先受偿,这是一个值得深刻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廖艳梅 《法制博览》2015,(7):259-260
2013年8月16日发生的"光大杨剑波"事件作为一类"新型案件",通过对该事件所涉内容的定性解读,引发了公众对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认定制度的反思。本文以"光大杨剑波"事件为基础,从内幕交易构成要件入手,探讨我国内幕交易认定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建造中船舶抵押人的界定是建造中船舶抵押权设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之一。从我国法律对其规定入手,分析其存在之问题,明确建造中船舶的所有权归属,进而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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