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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媚俗广告到底有多俗? "今天,你泡了吗?今天,你漂了吗?"这句话几乎都成了男人们见面的问候语了。在众多的广告中,这条广告之所以有这么高的知名度,只有一个原因--它在彻头彻尾地媚俗。"泡"与"漂"都是人们进行衣物洗涤的一般工序,与"泡妞"与"嫖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实不该与"色情或性暗示"相联系,然而,"泡妞"、"嫖娼"等危害我国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确实是老百姓当下关注的"热门话题",它出现在广播电视广告节目中时,便会让人自然而然地产生这样的联想。 把女性当成男性玩偶和附属品的广告绝对不只这一条。有这样一条广告至今让我们"耳熟能详":"女人对男人的要求,就是男人对西服的追求。"乍听起来以为女子"要求"男性穿西服是追求"仪表美",但仔细一琢磨,这话里有话。如果说,男人要求西服的"笔挺",是为了外在美的话,那么,女人对一个健壮男人的"要求",不也像那个"做女人挺好"的广告,明显含有"色情或性暗示"吗?  相似文献   

2.
关于广告是应该国际化还是本地化的争论持续了五十多年,因此有必要进行更多的跨文化广告研究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本文在Hofstede和Hall的文化纬度理论框架下研究了两国杂志广告中的信息内容、对比广告和名人代言三方面的异同,希望对广告人有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今年8月1日的“禁播令”并不是两部门首次针对问题广告的治理,但令有关部门无奈的是,虚假广告的顽疾“久治不愈”。为什么总是问题广告出现之后,有关部门才会想起停播、查处?这种处罚为什么起不到真正作用?什么才是遏制虚假广告的良方?2006年8月15日,带着上述疑问,记者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广告研究所所长杨同庆副教授。利益链条法律与生活:问题广告目前成为让消费者痛恨、让管理部门头痛的顽疾。问题广告是如何出笼的?这些广告背后是否存在利益链条?杨同庆:在我国,问题广告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虚假广告。问题广告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广告主(…  相似文献   

4.
秦池酒厂以3.2亿多元夺得1997年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广告“标王”的消息传出以后,社会各界议论纷纷。业内外人士担心:从媒体到厂商,这种广告操作正常吗? 局外人不平则鸣秦池酒厂所在的山东省,宋运郊教授近日率先投书《中国青年报》,公开表示这种忧虑。宋教授说,得知山东的酒厂蝉联“标王”,他的心情“感到十分压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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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某广告公司的业务员。据了解,《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活动中负有审查广告内容及有关证明文件的义务,但具体应怎样审查.《广告法》未作明确规定。我们在广告经营活动中感到不易操作。请问: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应当查验哪些证明文件?如何核实广告内容?某广告公司:金建金建同志:《广告法》第27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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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剖析了广告的客观、真实性对人们的生活、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广告所涉及的公共责任问题,唤起人们思考和警惕。另外,指出了广告当前期待解决的问题该是广告如何做?客户如何想?广告人必备的素质和要求,进而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有关做好广告服务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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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与广告朋友的聚会中,一个同行神秘兮兮地问我: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是不是觉得这首诗性感或者有其他的意思?性感?!色情?!当我再次体会这首韦氏的《滁州西涧》,突然被电了一下。在广告的广阔天地里,跌打滚爬的这些年,一直想搞明白的一个问题是:哪种类型的广告最有冲击力?哪种类型的广告传递信息力度最强?怎样的广告最易深入人心?就如广告教父乔治·路易斯所说,把3万元的广告费,做成100万的效果。不管你承认还是反对,性感广告在一定的广告层面和方式上,确实有其独到的杀伤力和摧毁力。性…  相似文献   

8.
虚假广告及其判定标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什么是虚假广告?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第3条)、“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4条)。可见,虚假广告在我国不仅受到《广告法》的严格限制,同时被纳入了竞争法的制约范围。但是,什么是虚假广告?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其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相似文献   

9.
广告     
正在美国某大城市的一条大街上,贴着一张广告:"如果您给我寄一百美元来,那么我就告诉您得到一千美元的办法!"有个人真的寄出了一百美元,可得到的回信竟是:"您如能找到十个像您一样的傻瓜,那不就得到一千美元了吗?!……"  相似文献   

10.
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悬赏广告被应用于社会多个领域。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悬赏广告的规定却不够明确,难以处理一些疑难复杂的实践问题,并且引发法学界的长期争论,矛盾的中心所指就是悬赏广告法律性质。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理论界主要存在"单独行为说"和"契约说"两种观点,此两种观点各有利弊,但"单独行为说"较之于"契约说"更具优势,一方面弥补了"契约说"的缺点,另一方面使法律关系明确化。通过对悬赏广告的概念和现行的规范作简要分析,吸收借鉴国内外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对这两种观点进行系统的比较,在支持"单独行为说"的基础上提出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以及建议,从而兼顾各方利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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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自古有之,今日犹然,且日益普遍。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争论,也从未止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虽对悬赏广告作出了规定,但较为原则且并未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确定,应借鉴德国等大陆法系诸多国家之立法例,采单独行为说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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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经过十年砥砺之后终于出台,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撞了白撞”吗?警察拖车收费吗?“特权车”能横冲直撞吗?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这些现实中争论的问题,都能从该部法律中寻找到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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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悬赏广告纠纷日益增多,虽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之第3条对悬赏广告作了规定,但其规定得较为原则且并未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这无疑加大了此类案件的处理难度。其中关于悬赏广告是要约还是单方法律行为,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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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的法律评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广告是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普遍现象。它在为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带来获得信息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如虚假广告。面对泛滥成灾而严重破坏社会信用的虚假广告,诸多学者虽已从经济学、社会学等角度对其做出评判,然而作为法治社会的需要,我们更应该用法律的观点来评判虚假广告行为,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告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对虚假广告行为做出法律的界定?具体而言,与此相关的设问是现行法上有没有相关规定以及有什么样的规定;法律规范是抽象还是具体,是否明确、完整、统一等等。一、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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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究竟是彻底禁止,还是仅仅加以限制?这是此次广告法修订最大的争议焦点,一场空前激烈的立法博弈也因此贯穿了修法全过程.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害国.据统计,我国吸烟者超过3亿人,每年约有14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烟草危害如此严重,与烟草广告的推波助澜息息相关.1995年施行的广告法,仅仅在五类大众媒体和四类公共场所禁止直接烟草广告,给烟草广告留下了巨大空间.而烟草行业基于自身利益,亦在不断发动各种变相烟草广告攻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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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现象层出不穷,其中关于代言明星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更是争论不下,本文以信赖保护规则为基础论述了代言明星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包括信赖保护的概念,必要性以及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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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经过十年砥砺之后终于出台,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撞了白撞”吗?警车拖车收费吗?“特权车”可以横冲直撞吗?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这些现实中争论的问题,都能从这部法律中寻找到答案。●最大亮点是以人为本,“撞了白撞”之说未被采纳1999年8月,东北某市出台了“撞了白撞”的规定,从而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争论。《道路交通安全法》否定了这一做法,对行人予以特别的保护。该法规定,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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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玩家与日俱增,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已经成为了广告商关注的新焦点,将游戏玩家变成广告受众,则是网游内嵌广告所独有的广告魅力。它以大型线上游戏的固定用户群为基础,通过固定的条件允许,在游戏中适当的时间,适当的位置上出现的全新广告形式,也就是说,网游内嵌广告是以游戏为平台,将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广告置入网络游戏中,从而将广告推向游戏玩家的广告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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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的广告发布形式,植入式广告近年来在我国影视传播中被越来越多地采用。然而,由于立法欠完善、行业标准缺失等因素,植入式广告面临着如何规范的难题。"给你吧,1573块一瓶。""骗谁呢?这不是国窖1573吗?"2010年,央视春晚小品《捐助》虽然让本山大叔继续蝉联"小品王"称号,但短短20分钟几次强调"国窖1573"及某互联网品牌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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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2003年第七期上半月报道:2002年年底,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为宣传其绿色食品——“千年”牌系列南酸枣糕,别出心裁地邀请了某名模,在其背部作了一副广告宣传画,并拍照刊发在南昌某报纸上。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在该公司进一步准备进行户外宣传时,被南昌市工商局以“不符合社会良好风尚”而“叫停”。该公司不服,一纸诉状将南昌市工商局诉至法院。问 题:1、你认为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在靓女裸露的背部作彩绘广告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法律该如何对商业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良好风尚”进行界定?人体彩绘广告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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