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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10):4-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对国务院部门其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论证。经研究,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406项行政审批项目,另将82项行政审批项目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等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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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京政发[201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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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18):4-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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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20):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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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1):1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2项属于保密项目,按规定另行通知)。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提出的涉及法律的16项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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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坛》2012,(11):5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据人民日报10月11日报道,中国政府网1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明确,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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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日前颁布,国务院决定取消、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71项。文件明确规定: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自2001年10月我国开始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这已经是第六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并且确立了政府必须退出行政审批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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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6):5-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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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33):8-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四批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58项(下放管理层级29项、改变实施部门8项、合并同类事项21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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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1)
<正>晋政发[2014]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取消和调整了95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53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1项,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1项。根据《决定》要求,我省需相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8项,承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