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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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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晟旻 《法律适用》2012,(12):84-88
一、存在缺陷:法律修辞的学理概述与功能评价近年来,在西方法学研究的影响下,作为把价值判断引入司法判决的一种方法,法律修辞在我国法学研究领域悄然兴起,并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司法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一种普遍适用的法律方法,修辞被限定为  相似文献   

2.
法治时代的法律位置——认真看待法律逻辑与正义修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现在社会的发展趋势,在不久的未来中国应该进入法治时代,在这个时代政治与法治并驾齐驱,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重新塑造法律的权威。实现法治需要建立在逻辑基础上的法律方法论。然而,法治的实质合法性是以追求正义公平为前提的。为达到和谐社会思维决策中的正义修辞不可缺少,没有正义等法律价值的修饰,法治会失去终极目标而不具有合法性。要想使法治具有可接受性,逻辑推演的解释方法和修辞论证的方法不能缺位。认真对待法律逻辑与修辞可以支撑起一个被称为法治的时代。  相似文献   

3.
中国权威的法理学教科书对于法学的知识性质与学科分类体系的分析是以误解知识的分界标准为基础的。逻辑与范式是科学与非科学分界的两种重要标准,借助于这两种标准,可以清楚地界定法学的知识性质,奠定法学学科分类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谢晖 《政法论坛》2012,(5):76-89
作为一套严谨的体系,人类的法律制度既搭架在逻辑的前提下,同时也建立在修辞的基础上,所以,法律制度不仅具有逻辑之维,也具有修辞之维。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逻辑推论的基本前提其实是修辞,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思维的产物,其逻辑体系结构在修辞前提下。被人们广泛认同的法治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假设和修辞主张,而无罪推定更是法律制度体系内部修辞表达的典型例证。  相似文献   

5.
谢晖 《法学评论》2014,(3):39-53
法律作为言语构造的规范体系,不仅是由一套逻辑命题所构筑的,而且也需要修辞命题作补充。法律实践需要理性思维和逻辑命题来展开,但也需要诗性思维和修辞命题来展开。法律的逻辑命题和和法律的修辞命题是两类不同的命题形式。前者在法律中表现事物的客观规定性;后者在法律中表达主体的价值期待性。这两种命题又有一定相关性,其最基本的关联根据是它们都从属于法律这种人类言语现象。因之,无论逻辑命题还是修辞命题,都可以参与法治秩序的建构。特别在一个习惯于诗性思维的国度,强调逻辑命题在法律中的作用至关紧要,但丢弃修辞命题,法治秩序就丧失了一些必要的前提预设。  相似文献   

6.
法学研究的范式与模式——兼与戚建刚博士商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曾祥华  吴涛 《河北法学》2006,24(11):155-159
"范式"整体作为一种方法是社会科学的方法,社会科学包括法学也存在范式,但是社会科学的范式与自然科学的范式有所不同.尽管库恩的"范式"理论存在缺陷,并不妨碍在"扬弃"的基础上于法学研究中加以运用."范式"不仅仅是一种方法,而模式仅仅是一种方法,"范式"之中包括模式(模型).一种"范式"仅属于同一个科学共同体,而同一种模式可以适用于不同的"范式"之中.  相似文献   

7.
人性:构建心理学统一范式的逻辑起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对于人性的基本设定为区分标准,心理学史上有两大研究取向-实证取向的科学主义心理学和现象学取向的人主义心理学,实证取向的心理学是“取消式的还原”,现象学取向的心理学则是“还原式的取消”,它们都否定了人性问题,心理学至今没有统一的范式是因为心理学没有确立自己的逻辑起点,当代心理学家应从学科统合的角度,登高望远,努力寻找心理学统一的理论支点,回顾与审视心理学的发展,从人性的基本含义及其与心理学的关系,以及从传统人性论与现代心理学的关系来看,人性应是构建心理学统一范式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8.
陈金钊教授最近提出了一种与西方法律修辞学不同的"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该理论因其独特的涵义界定、价值立场和修辞方法而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和批判。"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并非作者自由的学术创造,该理论几乎所有的构成元素都可以根据法治理论、法教义学、法律话语、分析修辞学、最新的法律修辞学理论等获得相应的理论证成。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把法律作为修辞"更是对西方法律修辞学的一种学术改造和重构。  相似文献   

9.
法律只是人权保障的方式之一,难免不足,个中局限,有待法学研究机制的弥补。联系《人权:跨学科的探究》一书,本文充分考虑了其他社会学科对人权保障的功用,建议在不失去法学特性的基础土充分考虑到其他学科的成果与方法,凡此种种,模式的探寻,皆最终服从于人权保障这一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10.
法学的学科定位与法学方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周永坤 《法学论坛》2003,18(1):96-99
在我国 ,法律方法论一直是一门处于边缘位置、发展迟缓落后的学科 ,主要原因在于 ,人们始终把法律方法论作狭义的理解 ,对其角色的工具性、实用性定位 ,在观念上的单一陈旧 ,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对法律方法论理论体系的建构。法律方法论要从困境中走出来 ,必须进行检讨与重构。  相似文献   

11.
吕玉赞 《河北法学》2015,33(3):2-16
陈金钊教授提出的“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根据当代西方法律修辞学虽可获得相应的证成,但这种法律修辞理论也有自己无法克服的多种局限和限度:游移于分析性修辞学和法律论辩理论之间,理论进路混乱;合法性、可接受性和合理性三种价值立场因无法在法律修辞的语境下兼容而始终充满张力;构造的“法律修辞方法”无法满足法律方法论的要求,并非一种真正的法律修辞方法;勾勒的法律修辞“谋篇布局”过于模糊、残缺不全且充满内在缺陷.这四种缺陷注定了“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难以作为完整的或真正的法律修辞理论.  相似文献   

12.
法学方法在德语语境中指法律适用的方法。德国的法学方法论最具有代表性,在先后经历了历史法学、概念法学、自由法学和利益法学的百年发展后,方法论完成了从“概念法学”到“利益法学”的最大范式转换。二战后,评价法学崛起,在吸收新理论的同时进一步补阙旧理论的不足,使法学方法论日臻完善。当然,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法学方法论亦有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  相似文献   

13.
杜健勋 《北方法学》2012,(6):115-126
正义是弥久常新的议题,随着"环境时代"的到来,正义也被赋予新的含义,环境正义成为环境时代的正义范式。环境是社会建构的,环境问题的真正根源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非正义性。环境正义主张所有地区与人群包括弱势群体有免于遭受环境损害的自由,有对干净的土地、空气、水和其他自然环境平等享用的权利,经由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达致可持续发展以提升民众的福祉。因此,环境法学研究应当走出"全称命题"与"重自然轻人类"的传统路径,其范式应当转移到环境正义议题。  相似文献   

14.
李晟 《法学家》2013,(1):15-29,176
法律与修辞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对法律修辞的历史加以考察,可以发现,传统社会中的法律修辞侧重于文学性的积极修辞,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修辞则以理性化的消极修辞为主,与推理论证结合得更加紧密。这种修辞风格的变化,反映的是社会变迁中社会分工的专业化。而社会分工的专业化与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并存于现代社会之中,使得不同修辞风格之间存在着竞争。这种竞争的更深层背景是权力的竞争。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学》2019,(6):77-90
计算法学是随着人工智能在法学中深入应用而产生的一门交叉学科,使用建模、模拟等计算方法来分析法律关系,让法律信息从传统分析转为实时应答的信息化、智能化体系,旨在发现法律系统的运行规律。计算法学的核心思想是计算思维与法学思想的深度融合,研究者通过主体的分布式实时计算来分析法律行为,从而发现法律发展的深层规律。人工智能等增强技术应用于法学有利于丰富和发展法学基础理论,提升部门法科学性及协调性,减少法律系统运行摩擦。计算法学对于提高立法与司法效率、应对和规避技术风险等均具有积极作用。计算法学涉及计算法学理论、立法实验、司法预测、法律的语义挖掘、法律逻辑分析、司法管理系统、司法证据等几方面研究。计算法学吸引着众多法学、计算机科学研究者的目光,正在形成一个新的学科分支,并有望孕育出一批新的法律职业群体。  相似文献   

16.
谢晖 《现代法学》2012,(5):3-17
法律价值预设作为法律中提纲挈领、统领全局的内容,在法律作为"制度性修辞"的命题、判断和架构中,有着独特的分析意义。法律价值的抽象性、统领性,提供了诗性思维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的空间,同时,诗性思维也把法律价值预设结构在修辞世界。不论作为技术的修辞,还是作为本体的修辞,都对法律价值预设作为制度修辞起着论证作用。如果说法律和法治本身是一种制度性修辞,那么,通过法律价值预设能更好地证立这一判断。  相似文献   

17.
从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命题出发 ,通过借鉴后现代主义思潮 ,以一个全新的视角 ,阐述了法学研究范式变革的必然性及其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8.
人们关于社会正义的认识是多元的,这要求居间作出的司法判决应当经得起理性论证的检验,以防范法官选择正义立场时的任意。经得起理性检验的判决又必须借助修辞方法的使用,才能使其为判决不利方接受。在社会正义的司法实现过程中,修辞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作用,但它必须在法律论证框架下使用,才符合其秉承善意而加以应用的本质。  相似文献   

19.
王茂庆 《法学杂志》2005,26(2):101-103
国内的法律经济分析一直停留在方法的引进介绍、模仿运用层面.法律经济分析者各自进行着分散、孤立的研究,难以对立法、司法实践产生有效影响.如何使法律经济分析从方法层面上升到范式层面,使之成为有效法律实践的分析范式,正是法律经济分析在国内面临的需要解决的难题.  相似文献   

20.
如何实现知识产权法学在中国的现代性是源起于对法律移植的思考。无论是以外观为标准的形式理性,还是以内在逻辑关联的实质理性为视角,均可获得实践化转向的必然结果,这表现为从“知识产权法是什么”进入“知识产权应是什么”的渐变过程。这一过程主要表现为研究范式的形成,以及理性元素的不断生成、积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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