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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是采用民商合一还是采用民商分立的体例,法学界有一定争议.从民商合一与促进社会交易与经济发展、发展商事法学、研究实质意义的商事关系、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尊重大陆法系有关国家民商分立现状、正确看待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之间的关系分析,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坚持民商合一.  相似文献   

2.
论国际私法的基本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私法作为解决国际民商法律冲突的法律系统,有其独特的结构和功能。国际私法功能受其结构制约,能从一定侧面反映国际私法的实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本文试图对国际私法的基本功能进行探讨,尝试从新的视角来研究国际私法的发展规律,以更好地把握国际私法发展的必然性、实然性和应然性。国际私法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选择,指主权者通过立法或司法机关借助一定的连结因素,在相互抵触的不同主权者民商法律中选择其一作为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准据法,其赖以实现的载体─—结构为冲突规范;(2)法律调谐,是通过彻底地消除不…  相似文献   

3.
网络环境带给人们快捷高效的同时 ,也带来了法律冲突问题。因特网的国际性决定了构建国际民商新秩序必须依靠国际社会的协调与合作 ,而这种合作的价值定位应该是寻求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4.
法院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选择过程中,会涉及各种利益,有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国际利益,而法律的功能之一就是对相互冲突的利益进行协调.法律选择理论中协调国家利益具有很强的重要性,在国际私法趋同化和建立国际民商新秩序的形势下,应更加关注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实现,强调国家利益的国际协调.  相似文献   

5.
关于国际私法的对象和范围问题,学术界的争论由来已久,作者试图结合国际统一实体法与直接适用的法在解决法律冲突时的运用与发展,对国际私法的对象和范围作一翻重新审视。文章作者主要阐述以下几个问题:(1)国际私法的对象为什么不是涉外民商法律的适用关系.而是涉外(或国际)民商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2)国际私法为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调整国际民商事秩序先后创立的三种方式决定了国际私法的范围。  相似文献   

6.
加强民商立法建设,完善民商法律制度,对于变革传统的重刑轻民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民商法是一个国家完备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商法是法治教育的一部重要教科书;民商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对促进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商事通则是民商合一或分立争议的复活,其面临的困境表明,商法的体系化和补缺不应依靠商事通则,而应在坚持民商真正合一的大趋势下,不仅实现商法内部的体系化,而且要实现民商的高度体系化。市场主体法是实现民商高度体系化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和可能性。市场主体法的立法应定位在民商兼顾,侧重商法的方向上。其价值在于将真正结束民商之争。形成合力,迎接民商对话时代,开启民商对话机机制,促成民商合作,实现民商共赢。当然这需要包括法学家们在内的所有法律人的勇气、智慧和努力。  相似文献   

8.
商法刍议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本文拟就商法的有关问题,谈点浅见。 一 商海茫茫,不乏陷井和暗礁,从事工商经营活动,必须知其规矩。现今世界,几乎所有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论在立法上采取民商分立体制,还是民商合一体制,为顺应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大都相继建立了各具特色,并有相当  相似文献   

9.
国际私法,从过去到现在,其法律内涵和功能一直致力于为解决国际民商法律关系中产生的法律冲突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方法,因此,国际私法常等同于冲突法。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被认为是国际私法作为科学理论形态的开始,后由法国、荷兰继受发展,德国法学家萨维厄独辟蹊径,在此基础上创立“法律关系本座说”,实现了方法论的变革,大陆法系至今仍在沿袭他的思路,强调私法的抽象概念和对法的识别制度;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以既得权理论为指导原则,强调对案情事实的识别,也创立了解决法律冲突为主的国际私法制度。然而两大法系殊…  相似文献   

10.
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种规范的认识过程。识别在判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性质、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规范的过程中被广泛采用,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必要程序。我国是一个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国家,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律冲突问题,即区际法律冲突,而科学的识别制度和完善的识别理论是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存在法律冲突的区际法律关系中,科学的识别制度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11.
论涉外民商案件的管辖权江伟钰涉外民商案件的管辖权是指某一涉外因素的民事或商事案件应由何国法院受理的问题。涉外民商案件管辖权的有无,对法律适应问题发生重大影响,同时也是一国法院判决能否被他国法院承认执行的先决条件之一。所以,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一直十分敏感...  相似文献   

12.
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提出对于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际民商新秩序要求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如果国家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享有豁免权,则不利于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关于国家豁免的范围,存在着绝对豁免主义与相对豁免主义的分歧。绝对豁免与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背道而驰,相对豁免与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相契合。《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第一次在全球性国际公约中规定了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原则,标志着限制豁免说彻底战胜了绝对豁免说,是国际民商新秩序构建进程中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13.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九部分,即“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法制建设的目标是: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4.
肩负实现普遍正义目的的法律必须坚持"人本"原则,具有特殊功能和特殊性质与表现形式的国际民商法律自然如此。尽管古典自然法就蕴含了"人本"的思想和精神,但并未将"人本"基石化;后世法学亦未将"以人为本"抽象为基本原则。随着法律趋同化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民商新秩序的重新建构,确立"人本"在国际民商法律秩序中基石地位尤为必要和重要。文章从"人本"的法律思想渊源,"人本"的基石地位及其在国际私法原则中的外化,"人本"的价值与实证分析和"人本"与法律趋同化的关系等方面展开论述和求证。  相似文献   

15.
我国仲裁制度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随着我国《仲裁法》、《劳动法》、《公务员法》的颁布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发布,在我国呈现出民商仲裁、劳动仲裁与人事仲裁三大仲裁制度并存的局面。三大仲裁制度都有其法律的支撑并自成体系。相对而言,民商仲裁制度比劳动仲裁制度和人事仲裁制度较为成熟,劳动仲裁制度需要重新设计仲裁程序,人事仲裁制度则应该并轨到劳动仲裁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16.
准据法确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法律冲突问题有区际法律冲突、人际法律冲突和时际法律冲突。本文主张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第 1 92条加以变通 ,使之既能适用于区际法律冲突的情况 ,又能适用于人际法律冲突的情况 ,并在将来的国际私法立法中采用。对于时际法律冲突 ,应尊重准据法所属国的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自主选择  相似文献   

17.
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经济.在市场经济社会,民商主体的利益存于多种领域.司法实践中,应当重视对不起诉制度中民商权利受害人的利益予以保护.起诉与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把犯罪嫌疑人和权利受害人都作为法律主体.做出不起诉决定时,检察机关应当从保护权利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通过相应的释明和公益诉讼制度的补充,更好地保护民商实体权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对受害人合法民商权益的保护,在不同种类的不起诉中,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和充分尊重受害当事人的意愿.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纪行为大都会触犯刑法,并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在这类案件的查处中,除追究行为人的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外,也应当注意在不起诉的情况下对民商权益受害人的合法利益给予保护.  相似文献   

18.
因中日婚姻法律制度固有的歧异,中日跨国婚姻的法律冲突在所难免。比较中日两国在结婚、夫妻关系及离婚法律制度方面的不同,研究有关解决婚姻法律冲突的国际私法冲突规则,对于保护我国公民的权益,预防和避免跛脚婚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法律规范的冲突客观存在,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规范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的尤其值得注意,《立法法》对于该冲突解决的规定虽然有较大进步,总体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实践运用的困惑难以避免,需要结合有关理论与制度进行分析,找到解决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规范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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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际法律冲突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与世界上其他复合法域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相比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除了具有一般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外 ,还具有其自己的鲜明特点。1.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两制”下的冲突。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有同一社会制度下的法律冲突 ,又有不同社会制度间的法律冲突 ,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不具有的一个特点。迄今为止 ,世界上现有的区际法律冲突都是“一国一制”的法律冲突 ,这些国家内尽管存在着不同的法律 ,但其政治、经济制度是一致的 ,仅仅在法律规定、法律形式上不同。如美国、英国、瑞士等国的区域法律冲突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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