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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纯粹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于其民事权利未受侵害情况下遭受的精神利益损害。在受害人利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大趋势下,纯粹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成为各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难以回避的理论难题。纯粹精神损害存在两种类型:可推知的纯粹精神损害和可证实的纯粹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法规定人身利益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意义重大,但应采取审慎的态度,建立多重限制规则避免纯粹精神损害赔偿的滥疡。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法》第22条确立了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如何恰当地界定纯粹精神损害,服务于未来的司法实践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既有界定方法的逐一分析,归纳出纯粹精神损害应具有的法律特征及其主要类型.  相似文献   

3.
高昊 《法制与社会》2013,(15):244-245
最近几年,频频出现的“惊吓费”也就是震惊损害赔偿,震惊损害属于纯粹精神损害的一种,从分类来说属于可证实的纯粹精神损害.在侵权法律空白的情况下,对震惊损害予以救济关乎侵权责任法之目的和精神.本文指出剖析震惊损害的具体类型和构成要件,研究震惊损害的责任限制对我国建立健全的纯粹精神损害赔偿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4.
德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新发展及其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德国,是否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扩大到危险责任和合同责任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争议。在这场争议中,赞成意见最终取得了优势地位。自2002年8月1日起,《德国民法典》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权的规定有了重大调整。新的法律调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新发展按照《德国民法典》原第847条第1款(该条属于《德国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在侵害身体、健康以及剥夺自由的情形下,受害人也可由于非财产损害而请求合理的金钱赔偿。这里所说的请求合理的金钱赔偿,即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从《德国民法典》颁布时起就设置的条款,一百余年以来,精神损害赔偿金条款的适用一直局限于该法典所确认的侵权行为法范围之内。德国议会2002年7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改损害赔偿法规定的第二法》(以下简称《第二法》)中,对《德国  相似文献   

5.
黄静丽 《法制与社会》2011,(33):295-296
第三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起源于英国,直到今天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是民事侵权行为法上一个争议颇多的领域。本文首先对第三人纯粹精神损害进行概念界定,然后分析了第三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立法状况,并提出了立法意见,最后构建了适合我国的第三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美国法上,过失导致的纯粹精神损害经历了一个从不赔偿到赔偿、赔偿范围逐渐扩大的发展历程。在判例法上,“影响规则”、“危险区域规则”、“旁观者规则”和“特殊关系规则”等的发展,一方面使美国的精神损害赔偿与身体上的损害逐渐发生分离,另一方面则使精神损害的赔偿从直接受害人扩大到第三人。美国《侵权法重述》也顺应了这样一种发展趋势,特别是第三次《侵权法重述》对判例作了很好的总结。美国法上的经验,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刚刚颁布并且仅仅对精神损害作出了概括性规定的今天,对于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附从性规则,是精神损害赔偿中颇具独特性的规则。尽管畅行于多国精神损害赔偿实践并起着事实上的基础性作用,附从性规则却一直未能取得与其实际作用相一致的地位。精神损害附从性规则未能反映法律的内在价值,其重要地位的形成,是法律向现实妥协的结果,这注定了其永不可能跃升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但当纯粹精神损害的确定成为可能时,对附从性规则的突破就成为大势所趋。正确认识精神损害赔偿的附从性规则,对于《侵权责任法》确立合适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1896年《德国民法典》首次将非财产损害可以获得金钱赔偿这一论点引入民法发展的视野,从某种程度上确立并发展了民法意义上的人格权保护制度。本文首先从精神损害的各种观点出发,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其次简单地概括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沿革;再次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及其原则,接下来阐述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的特殊问题,最后就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9.
国际航空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是国际航空法律制度一项重要内容,文章从人身损害赔偿的界定出发,梳理总结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原则的主要观点,提出并论述了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衡平原则;限额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0.
郝秀辉 《当代法学》2012,(1):119-125
空难致第三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三种类型。在空难致基础权益受损的地(水)面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类型中,国际和国内立法采不同态度,其请求权基础通常是财产权、生命权、健康权和其他人格权等。空难致第三人的纯粹精神损害赔偿类型是一种"需证实的精神损害",索赔实践极其困难,有着非常严格的构成要件要求,英美法系将其作为独立的诉因,大陆法系则通常以身体健康权为请求路径。在空难致受害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类型中,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对这种"可推知的损害赔偿"是广泛认可的,且通常以身份权益作为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但有关近亲属的范围差异较大。  相似文献   

11.
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和《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但由于上述司法解释对“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性质认定的不一致,以至于出现“赔偿权利人在主张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同时,还可否要求赔偿义务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疑问。对此,肯定者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1条的规定作为论据;而否定…  相似文献   

12.
《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对公民权的保护逐渐重视,它的颁布推动了我国的法制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例如赔偿的范围过于狭窄,致使许多公民、法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后得不到救济,尤其是未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行政损害赔偿的范围,而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已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行政赔偿范围,在我国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是符合现代法治和时代要求的。  相似文献   

13.
周念军 《特区法坛》2001,(3):20-20,22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对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及精神利益的损害进行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我国尊重人权、促进人权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但受法制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在立法和实务上还存在许多误区,也限制了这项制度机能的发挥。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多年来的司法判例,并大胆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堪称我国人权保护史上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14.
随着2009年《侵权责任法》的颁布,精神损害赔偿这一法律概念再次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根据该法第22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其人身权益受损、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事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那究竟何为精神损害?其赔偿机制是如何运行的?在其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着问题和弊端?单从这一条文是无法完满回答这些问题的。本文中,笔者将试图从比较法和法理角度全面剖析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试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对侵害与损害的区分,给损害赔偿的体系带来了深远影响。如何理解损害的概念,是认识这一损害赔偿体系的基础。损害概念的发展历经差额假说、客观损害说及规范损害说的演变。差额假说在实践操作中具有便利性优势,且实质上是损害赔偿的填补功能及完全赔偿原则的规范表述,其作为通说的地位依然应当肯定。客观损害说及规范损害说的提出,...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我国 2 0 0 1年 3月 10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分析 ,并结合国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的动态 ,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新规定进行必要的说明 ,进而提出进一步完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法律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董臻静 《法制与社会》2010,(28):273-2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首次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却缺乏相关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这将导致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实施陷入无序的境况。本文以“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切入点,就构建“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是我国立法史上的一次巨大进步,标志着我国从“国家无责任到国家有责任”的立法转变。但该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对精神损害赔偿可否列入国家赔偿的范围,目前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我国民事领域已规定了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目前不宜在国家侵权的领域再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9.
钟凯在2007年11月28日的《新京报》上著文《30万精神损害赔偿不应是特例》。近日,备受关注的“售票员掐死少女案”由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将一审判定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改判为30万元。法院方面表示,本案之所以支持原告如此高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考虑到原告晏教授夫妇因侵害行为遭受巨大的精神刺激,例如老年丧女,亲眼目睹爱女被杀过程;二是侵害人的侵权手段和方式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人们对于社会正常秩序与善良风俗的信心。应该说,法院的判决理由,大体上涵盖了现代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  相似文献   

20.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救济和抚慰,是救济人身权利损害的重要办法,是侵权损害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功能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金原则的论述,提出要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一、贞操权侵害的精神赔偿;二、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三、配偶权侵害的精神赔偿;四、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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