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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电视节目模板的可版权性引起了学界广泛的争论。反对的观点认为,节目模板缺乏固定性、独创性且属于思想范畴,难以受著作权法保护;支持的观点认为,可以比照戏剧肯定其可版权性。电视节目模板具备可版权性的理论条件是要符合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要件,即具备独创性、可复制性以及属于思想表达等特征;而且节目模板的保护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已经落实到制度层面。对电视节目模板提供版权保护,体现了法律追求公平、效率的诉求,体现了《著作权法》的保护宗旨,且促进电视产业乃至整个文化产业的繁荣与昌盛。  相似文献   

2.
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特别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法律规则带来了新的挑战,著作权领域也不例外。网页作为互联网最为基础性的资源和工艺技术的产物,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艺术价值。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缺乏对网页的有效保护,应该对具备可版权性的网页赋予作品的地位,并且将其明确地纳入汇编作品的保护范围,从而在此基础上再对相关法律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试析自由软件及其版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由软件的“自由”体现为通过版权许可给予的自由 ,而不是自由得没有知识产权。也就是说 ,自由软件不是没有版权 ,它首先是承认软件的版权 ,即软件有原始的版权所有者 ,然后纳入自由软件的版权许可约束 ,使其在维持该许可条款不变的情况下 ,都有权复制、修改和发布软件及其衍生的工作。  相似文献   

4.
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出现促使版权法把技术措施纳入其保护体系之中 ,但随之也使原有的版权领域的利益平衡被打破。对版权人利益的过分保护 ,必然会侵害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 ,技术措施与合理使用制度的冲突不可避免。我国版权法应在保护版权人技术措施权的同时 ,规定其限制与例外 ,以解决其与合理使用之冲突。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助推了同人作品的发展,大量同人作品被创造的同时也引发了学界对其版权问题的关注。其中同人作品对原作人物角色要素的利用较为常见,从角色独创性标准与不同程度的利用两个维度出发,角色不宜采取版权法保护。此外不同种类的同人作品与滑稽模仿在构成要件上都存在交叉之处,滑稽模仿可以归为同人作品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人作品与原作之间的关系并非唯有侵权一种形式,不同形式的同人作品应获得著作权法的不同保护。  相似文献   

6.
差异化的特效及模板已经成为美颜类软件的主要市场竞争力,对其进行的侵权行为严重妨碍了美颜类软件的市场经营活动。通过思想/表达二分法的测试以及独创性的认定,美颜类软件特效及模板属于作品,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通过对美颜类软件特效及模板侵权案件中计算机软件代码以及具体美术设计的比对,分析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确认具体著作权侵权行为。同时,也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进行救济。但在当事人诉请《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双重保护的情况下,不能支持反不正当竞争的诉讼请求,而仅能支持针对著作权侵权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7.
随着微博用户数量的增多,信息量剧增,微博版权侵权案件数也随之上升。微博版权不同于传统的非网络版权,也不同于其他类网络版权,微博版权的保护举措应充分尊重微博分享、传播和免费的特点。一方面要完善微博的传播规则,便于确权,另一方面要完善微博侵权行为的认定和归责标准,成立网络仲裁机构。  相似文献   

8.
定量要素是指刑法规定中反映危害行为对法益造成损害的量的要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典型罪名,其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程度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本罪的定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犯罪行为特征等。行为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条件和对象数量条件;集资行为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利诱性、社会性必须进行程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定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相似文献   

9.
定量要素是指刑法规定中反映危害行为对法益造成损害的量的要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典型罪名,其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程度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本罪的定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犯罪行为特征等。行为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条件和对象数量条件;集资行为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利诱性、社会性必须进行程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定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相似文献   

10.
版权法对原创作品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赋予了对角色的保护,但这种保护的标准是非常模糊而不确定的,这就导致版权救济的不充分性,因此,对文学角色单独进行保护的重任不应由版权法来承担,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文学角色也能起到补充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11.
肖像、姓名、声音等人格要素的商业化利用,使传统民法理论关于人格权为具有专属性的非财产权的认识面临挑战,产生了对人格上财产利益进行保护以及承认其可继承性的需要。美国和德国在各自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分别形成了公开权与隐私权分离的"二元"模式和人格权包含财产成分与精神成分的"一元"模式,我国更宜采纳"一元"模式。在"一元"模式下,人格上财产利益是人格要素财产化的结果而具有承认其可继承性的必要。  相似文献   

12.
定量要素是指刑法规定中反映危害行为对法益造成损害的量的要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典型罪名,其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程度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本罪的定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犯罪行为特征等。行为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条件和对象数量条件;集资行为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利诱性、社会性必须进行程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定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相似文献   

13.
版权国际保护中最重要的,曾经是伯尔尼公约。但发达国家坚持提高了保护标准后的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重要性,已经在90年代中期超过了它。版权国际保护中最新的公约,应推WIPO1996年12月缔结的版权条约与邻接机条约。而我国在短期内并不打算加入它们。这样一来,对我国来讲,当前讲到版权国际保护,最应了解的就是Trips协议了。一、Trips所保护的版权范围Trips第9条要求其成员保护伯尔尼公约实体条文中所明文保护的一切经济权利,此外还增加了一项伯尔尼公约中求加明确的“出租权”。伯尔尼公约列为各成员国必…  相似文献   

14.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日益常见。在对网络版权侵权行为进行认定时,应先考虑其是否符合侵权构成要件,但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对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必然有不同于一般版权侵权之处,可结合超链接这一典型的网络行为对网络版权侵权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5.
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企业五大类资产之一,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专营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根据取得无形资产的渠道、有无法律保护、是否可确指、是否有固定的生效期分8类。鉴定无形资产的存在、类型、有效期、价值、科学性、可靠性迫在眉睫,利国利民。无形资产有6大特性,即依附性、持续性、排他性、非流动性、增值性、社会性。分析了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无形资产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相似文献   

16.
侵犯网络文字作品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具有扩散面广、行为简便且成本低、隐蔽性强的特征。面对这一趋势,对侵犯著作权罪中的"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行为、定量要素等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都要与时俱进;在未来的立法中,可适当扩张刑法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改革罪状表述,并逐步确立多元化的刑事立法体制。  相似文献   

17.
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网络空间一种十分重要的主体。正确界定其版权侵权责任对于充分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在国外特别是美国是通过判例法发展起来的。近几年来这方面的立法也在发展,其中尤以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为典型。国外在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立法与司法实践方面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8.
论网络时代版权管理信息的国际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时代版权管理信息很容易被他人篡改或消除 ,从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 ,故对其进行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至关重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了两个新条约 ,美国也通过了《数字化时代版权法》 ;在司法领域 ,已经产生了一些有关版权管理信息的判例 ;研究版权管理信息的国际法律保护 ,可使我们获得有益启迪 ,从而借鉴他人经验 ,完善自身立法。  相似文献   

19.
建立一个高效、稳健、可靠性和可维护性高的分布式信息系统是软件开发者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可以在系统分析和建模的基础上,设计出可靠性高、可重用性好的各种构件,通过构件的组装复用快速开发应用系统。这种基于构件的开发方法与传统的基于代码的开发方法相比,显著地提高了系统开发的效率和质量。  相似文献   

20.
在网络版权领域至今尚无国际商业惯例,有学者主张适用网络法解决网络版权法律冲突。但是网络法方法存在以下缺陷:网络法无法为作品创作人或投资人提供对世权和独占权的保护;在版权领域很难产生国际商业惯例(网络法),在版权保护领域网络法与国家法难以共存。因此,适用国际商业惯例(网络法)解决网络版权法律冲突几乎是不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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