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敲诈勒索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对他人施以精神强制,从而获取对方交付的财物。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缘无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较为少见,总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或藉口,即敲诈勒索行为中又伴随着一定的行使权利行为,如何准确把握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明确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分辨敲诈勒索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之间的组合变化,以及区分正当行使权利行为与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恐吓勒财之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
周光权 《现代法学》2023,(2):158-174
实践中,行为人主张债权或其他财产权利时使用恐吓或欺骗手段的情形并不少见,司法人员面对这类案件极易产生定罪冲动;理论上的多数说认为这类行为符合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仅可能阻却违法。这些立场都值得反思。定罪范围过宽的实务操作与财产犯罪的本质并不相符;依靠私力救济这种(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解决涉及权利行使的犯罪认定问题,等于没有给被告人“出路”,在我国当下不是理想的方案。为此,从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角度切入,根据整体财产损害的逻辑,认为主张权利的行为不会给对方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害,从而在违法性判断之前就否定行为的犯罪性,从逻辑上讲得通,也更为务实,能够遏制近年来将主张权利的行为大量认定为敲诈勒索等罪的司法趋势。基于请求权基础而恐吓对方的,由于从一开始就不可能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失,实行行为性、非法占有目的等也都可以被否定。在权利存在争议,以及行为人自认为在拆迁补偿等事项中“吃亏”,使用举报、向媒体揭发等恐吓手段提出较高赔偿要求等情形中,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权利根据,对相对人的交付就不应评价为产生了财产损失,被告人不应构成敲诈勒索等财产犯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索要债务,其滥用权利的手段行为构成妨害社会管...  相似文献   

3.
目次一、我国行使财产权行为刑法评价的概况二、我国行使财产权行为刑法评价状况的检讨三、我国刑法评价标准的重构和适用所谓行使财产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某种客观原因认为自己有取得对方占有之财产的权利,因而采用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取得了财产的行为。由于其手段与一些财产犯罪行为相同,故往往被纳入到刑法视野中,从而产生了刑法评价的问题。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屡屡  相似文献   

4.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其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但在司法实践具体案件中,如何认定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的行为存在一定争议。  相似文献   

5.
黎宏  贾小我 《人民检察》2022,(18):11-18
借助互联网进行的“酒托案”频发,引发网络社交诚信危机。司法实务对此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通常以诈骗罪定性处罚,但在具体释法说理上存在不足。从“实质的个别财产说”出发,诈骗罪的成立,以行为引起了经济性财产损害为成立要件,这种财产损害,必须结合所转移财产的内在效用、支付者的交易目的等考虑。在“酒托案”中,行为人实施了使被害人误以为“以酒为媒”二人进一步交往的骗局,掩盖了其推销酒水的欺骗行为,使被害人付出对价中所蕴含的和被害人进一步交往的目的落空,遭受了能够经济评价的实质个别财产损害。虽然转移对价行为是被害人自愿实施的,但该种对价的转移、交付是在处分人陷入法益关系错误的情形下进行的,属于有瑕疵的同意,应属无效,所以被害人即便得到了与其对价相应的酒水服务,也构成财产损害。  相似文献   

6.
财产犯罪,是司法实践中多发、也是存在较多疑难问题的犯罪类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各样的侵犯财产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给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行为性质、恰当定罪量刑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其中。盗窃行为司法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度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热烈讨论。就盗窃罪若干疑难问题的认定以及与其他财产犯罪的区别.本专题辑取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界若干篇文章.以期能抛砖引玉.不断深化对盗窃行为认定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7.
对刑事没收的对象范围的准确界定,有助于解决实务部门适用没收的混淆与困惑,防止犯罪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受到公权机关的任意剥夺.没收的对象范围,还决定了刑事诉讼中相关审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我国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退赔被害人财产的急迫需要,导致了实务中审前财产保全措施突破了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扩大到被追诉人的普通财产,产生了“一揽子扣押冻结”现象.基于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考虑,刑事司法制度应增订相关的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则.以明确刑事没收及其保全的对象范围.  相似文献   

8.
郑泽善 《时代法学》2011,9(4):50-58
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是没有记载的构成要件要素,是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关键。处分行为,是指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地交付财物或处分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诈骗罪的成立需要有处分意思,但是,作为处分行为的主观要件,被骗者应当认识到何种程度,即处分意思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便有待探讨。处分意思的内容要求财产处分者对所处分的财产性质、种类、数量、价值有完全的认识,还是只要认识到财产的外形的转移即可,抑或只要具有某种中间形态的认识内容即可?其实,只要被骗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把某种财产转移给对方占有,而根据自己的“自由”意思作出这种决定,就应当认为已经具备了处分意思的内容。  相似文献   

9.
周洁 《时代法学》2020,18(2):75-82
我国刑法典对敲诈勒索罪行为的罪名式表述未能为我们区分和认识该罪的行为手段提供明确的指引,学界和实务界采取的是相对比较随意和混同的表述,暴力、威胁、要挟、胁迫以及恐吓各种称谓兼而有之,且未详加区分。结合词源考察,对其行为方式进行区分和鉴别,以“暴力”与“威胁”指称其行为手段是比较恰当的,进而就敲诈勒索的手段行为的“暴力”与“威胁”的内容、程度、方式,包括不作为的威胁等进行教义视角的检讨,这将有助于我们对实务中各种不同敲诈勒索行为的识别和定性。  相似文献   

10.
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威胁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基于恐惧交付财产等几个要素,其中行为人实施的威胁行为是本罪客观要件的核心要素,被害人产生恐惧是本罪构成既遂的必备要件,而这两个要件的基本特征又都是由本罪的次要客体,即意思决定自由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1.
论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明楷 《中国法学》2005,65(5):118-137
诈骗罪是财产犯罪,倘若欺骗行为不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便不成立诈骗罪;如若欺骗行为具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危险性,但没有造成现实的财产损失,则成立诈骗未遂(中止)。对于“财产”损失的认定,宜采取以经济的财产说为基础的折中说;受骗者(被害人)基于不法原因给付财物的,存在财产损失;欺骗他人使之免除非法债务的,以及使用欺骗方法取得对方不法占有的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实现合法债权的,不存在财产损失。对于财产“损失”的认定,应采取实质的个别财产说;行为人在骗取财产的同时提供相当对价的,应认定为造成了财产损失;行为人就交付财产的用途、财产的接受者进行欺骗因而取得财产的,视受骗者是否存在法益关系的错误认定判断是否存在财产损失。  相似文献   

12.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构成盗窃罪的刑民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彰 《法学论坛》2016,(2):152-160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为“公私财物”,因而实务中在认定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时存在争议.网络虚拟财产是否为“财物”,在刑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解释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通过民法上对网络虚拟财产之概念和特征的分析以及对“物”的相关理论和对《物权法》相关规定的梳理和剖析,认为应当明确分别网络虚拟财产与本地虚拟财产的本质差异,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权利凭证,其法律属性为债权而非物权,基于物权法定原则,在无任何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网络虚拟财产不可以作为物权客体,亦不可以被扩大解释为财物,因此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13.
张咪 《法制与社会》2010,(15):75-77
诈骗罪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财产性犯罪之一。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该罪的认定,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中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尤其是对于该罪构成要件中的“被害人自愿交付行为”,各方也有自己不同的分析角度与结论。再加上如今犯罪手段方式发展变化甚为迅速,这就给诈骗罪的认定增加了不小的难度。本丈在收集整理各种观点学说的基础上,联系现实生活中诈骗罪认定的相关问题,对这一“自愿交付”行为进行了分解探讨。  相似文献   

14.
对于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刑法以数额是否达到较大作为划分敲诈勒索罪罪与非罪的标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不利于打击犯罪,除采用数额标准外,对多次敲诈勒索的亦应规定为犯罪。一、这是由敲诈勒索的客观危害性决定的一方面,尽管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的敲诈勒索行为是针对财物进行,但由于敲诈勒索必然使用威胁或要挟,故往往会不可避免地造成财产所有人心理上恐惧,和精神上的限…  相似文献   

15.
实践中侵犯财产犯罪的行为中最常见的就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罪存在很多行为上的相似之处,我们很难将其区分开来。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敲诈勒索中的暴力行为和抢劫中使用的暴力加以分析,澄清理论上的误区,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6.
<正>在大数据的“互联网+”时代,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的重要措施。在此程序中,亟须充分发挥检察院的外部监督作用,确保法院履行执行程序中应尽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网络司法拍卖可撤销概述网络司法拍卖是执行财产处置程序的关键环节。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对于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社会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至关重要。在司法拍卖实务中,难免出现拍卖行为或拍卖结果是否违法的争议,执行当事人、竞买人、买受人等主体的权益可能受损,  相似文献   

17.
论诈骗罪中的交付财产行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被骗者交付 (处分 )财产是诈骗罪完成的必备条件。交付 (处分 )意思是交付 (处分 )行为的主观要素。交付 (处分 )意思的内容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把某种财产转移给他人占有 ,并根据自己的“自由”意思作出此种决定。诈骗罪的成立是否以被骗者交付 (处分 )财产为成立要件 ?交付 (处分 )财产是否要求有交付 (处分 )的意思 ?对交付 (处分 )的意思又如何理解 ?如此等等 ,是刑法理论上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骗取他人放弃之物或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场合 ,也具备被骗者交付 (处分 )财产的条件 ,同样可能构成诈骗罪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侵犯财产犯罪中,敲诈勒索犯罪是常见性犯罪之一,近年来有所增加。如某基层法院2004年受理敲诈勒索案件就比2003年多了3倍。根据办理敲诈勒索案件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在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罚中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与探讨,其中有些问题还须由立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在侵犯财产犯罪中,敲诈勒索犯罪是常见犯罪之一,近年来有所增加。本文拟通过与国外关于敲诈勒索罪行为的立法比较,指出我国立法的不足;深入研究探讨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解决有关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界定混乱的局面,以期通过理论的完善服务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0.
盗窃罪和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传统犯罪,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对典型意义上的盗窃罪与诈骗罪的认定一般不太会产生争议。但如果在犯罪活动中既有盗窃行为又有诈骗行为时,不管是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都存在对相同的案件事实作出不同的定性意见的现象。本文拟以几例盗窃与诈骗行为交织的案例为视点,以诈骗罪的客观行为特征为基点,再次审视现有刑法理论并对照司法实践的现状,提出盗窃与诈骗行为交织的财产性犯罪定性的关键不仅在于考察行为人取得财产所采用的直接手段,而且要考察行为人取得财产的结果是否需要他人为对应的处分(交付)财产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