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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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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勇胜 《法制与社会》2012,(31):114-115
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恶意串通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而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相对于原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设置了专门的条款即第112条规定恶意诉讼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恶意诉讼的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主观上存在共同损害的故意,客观上存在共同损害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的产生。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恶意诉讼之规制仍然存在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仅规定了恶意诉讼之责任,而没有设置恶意诉讼事前规制机制。因此,我国应当通过完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设立诉讼承担制度而实现对恶意诉讼的全方位规制。  相似文献   

2.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恶意诉讼案件的发生也呈上升趋势.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加入诚实信用原则,对恶意民事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指导原则.本文分析了恶意诉讼的定义与特征,论证了诚实信用原则在解决恶意诉讼问题上的意义和具体应用.  相似文献   

3.
为了应对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运用理论分析和文献研究的方法,结合司法实践,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和成因进行论证和分析,认为在我国现有立法和司法现状下,应树立合理的应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立法理念,并从程序法方面提出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作为保护私人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解决民事纠纷,使当事人的诉权得以保护.然而,法律赋予的这种自由却使得一些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通过恶意串通进行自认或认诺,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还没有系统规定对于这些问题的规制方法.本文希望通过分析现行制度缺陷,借鉴国外立法,提出建立完善我国诈害诉讼救济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5.
本文案例启示:一般的恶意诉讼行为,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恶意诉讼行为,才以犯罪论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恶意诉讼行为,在实践中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可能涉嫌不同的罪名,其中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恶意诉讼行为即诉讼诈骗行为,属于典型的三角诈骗,构成诈骗罪。在处理恶意诉讼所涉及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程序交叉衔接问题时,需同时考量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6.
本文要研究的是恶意串通行为,是我国民法特有的概念。本丈从"恶意"、"串通"的界定,恶意串通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它与通谋虚伪行为的区别来分析这一制度的内涵,同时从法务分析恶意串通行为的法律后果。最后探讨恶意串通行为的效力,在实践中实证中合同当事人利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很多,笔者认为应根据情况分别处理:可归入债权撤销权的范畴,或者适用侵权行为法进行规范,或者赋予第三人撤销权予以调整。  相似文献   

7.
在前苏联民法理论的影响下,我国民法上规定关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为无效行为.该规定极其含糊,既不具体分析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关系,又不区分行为人意思表示之真实与否,在实践中极易被曲解和误用,其实效性与立法初衷相悖.目前来看,是一项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规定.因此,本文详细探讨了民法上恶意串通的研究进展,从而为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民事恶意诉讼在新近民事司法实践有愈加频发之势,相较而言理论界对其的研究则滞后许多.而当前司法现状下,究竟是民事恶意诉讼还是民事诉讼策略,认定中常有两可的尴尬.这对民事恶意诉讼的司法规制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本文即针对这一论题展开.希望对司法实践以及该论题的进一步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论民法上恶意串通行为之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法上关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之规定,系在前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的影响下产生的,该规定不具体分析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关系,也不区分行为人意思表示之真实与否,这样一项极其含糊的规定,在实践中极易被曲解和误用,其实际效果必然与立法初衷相悖,是一项不合理的规定,故在今后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予取消,对于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之效力,应当斟酌具体情况,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0.
小额诉讼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方便民众接近司法,避免人民因为程序的繁琐而远离司法,提高效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正义的实现,而不是为了方便法院或某些特定程序主体,更不能损害公正。  相似文献   

11.
李毅 《法制与社会》2011,(14):139-141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以合法的形式规避其法定义务,致使实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破坏了社会市场秩序,损害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亟须加以厘清并加以解决。本文拟从恶意串通行为的表现形式着手,分析当前法律理论和实务方面的缺失,并提出相应的规制措施,尤其是在立法上的完善,以期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2.
刘莹 《法制与社会》2011,(1):123-124
民事恶意诉讼在新近民事司法实践有愈加频发之势,相较而言理论界对其的研究则滞后许多。而当前司法现状下,究竟是民事恶意诉讼还是民事诉讼策略,认定中常有两可的尴尬。这对民事恶意诉讼的司法规制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本文即针对这一论题展开,希望对司法实践以及该论题的进一步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定事由之一,《民法典》第154条规定了恶意串通行为的效力,为调整此类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适用时,应明确《民法典》中恶意串通规则的调整范围和法律效果,将该行为作为相对无效的行为对待,只能由特定第三人主张其无效。应当区分恶意串通行为与虚假民事法律行为,在两者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可以优先适用虚假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应当区分恶意串通与债权人撤销权,在撤销权与恶意串通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利益。应区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与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前者在性质上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后者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由于恶意串通行为还涉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侵害,因而也可能涉及侵权责任法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14.
15.
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之无效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伟  王佳云 《法制与社会》2010,(21):93-94,100
《合同法》第52条第2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效力与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有着天然的区别,其合同的性质并非一律当然无效、绝对无效。首先对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无效合同的请求确认权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得以请求的权利,并非任何人都得以主张之。其次,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的主张应当依诉讼时效加以限制,从而促进权利的有效快速行使,同时也是对市场交易环境安全稳定的考虑。再次,对于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的合同,法律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并不必然需要规定一律无效,有效的补正亦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知识产权成为世界各国加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强化。然而,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垄断,所以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等恶意诉讼现象,亦日趋严重。但是,在审判实践中,究竟如何审查、识别、判定恶意诉讼?司法界与理论界认识不一,更无成熟有效的判断、应对及规制措施,是近年来严重困扰法院审判的一道难题。  相似文献   

17.
恶意诉讼,是指行为人没有诉权而恶意提起诉讼或行为人有诉权而滥用这种诉权恶意提起诉讼,以追求达到该诉讼程序以内或以外的非法目的的一种陧权行为。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的迅速提高,权利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公民通过诉讼途径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识也逐步增强。与此同时,部分公民借助诉讼这一合法的外在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动机同样得到了"强化",给受害人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并且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秩序价值。"恶意诉讼"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已经成为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恶意诉讼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探讨了"恶意诉讼"的社会危害性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9.
在公民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当人们遇到权利义务纷争,更多的人选择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各种权利义务相互交织,损害案外人或当事人权益的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为确保公民更好的行使自己的诉权,免受恶意诉讼的侵害,避免恶意诉讼案件的发生,更好维护诉讼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写作本文。  相似文献   

20.
汪佳 《法制与社会》2010,(18):74-75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经济的飞速发展,涉及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一房二卖的情形比较突出,情况较其他房产类纠纷也要复杂。因此,本文在此试就一房二卖中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作简要的分析论述,以期对相关案件的解决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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