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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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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锋队》2012,(3):55
凡外出采访和从事工作的本刊人员,均在版权页和名单中公布,并须持有本刊工作证件和介绍信。凡未在刊物上出现和列入名单的人员,均非本刊工作人员。欢迎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相似文献   

2.
《先锋队》2011,(24)
凡外出采访和从事工作的本刊人员,均在版权页和名单中公布,并须持有本刊工作证件和介绍信,凡未在刊物上出现和列入名单的人员,均非我刊工作人员。欢迎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发现有人假冒我社  相似文献   

3.
郑重声明     
随着《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影响的扩大和各项事业的开展,近期某些单位和个人借杂志社名义设立网站、电子信息和办事处在全国进行组稿、征稿和出版活动,严重影响了杂志社的正常出版工作,使投稿人产生疑惑甚至误投。为此本杂志社特郑重声明:  相似文献   

4.
《探索》2012,(5):22
2012年3月21日,探索杂志社与北京百润百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代理广告的《合作协议》。明确规定由北京百润百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探索杂志社广告业务,但同时也明确规定:在合作期间除进行代理甲方(注:指探索杂志社)高校广告业务外,不得以甲方名义从  相似文献   

5.
近期不断有作者向本刊编辑部反映,有人和中介单位假《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之名设立所谓官方网站、网页、电子邮箱进行征稿、组稿,严重侵犯了投稿人、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本刊名誉。为此,本刊特郑重声明如下:1.本刊从未设立任何官方网站或网页。本刊唯一投稿邮箱:xxdj@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桂元路67号,邮编430079。编辑部电话:027-87158852;87158893。  相似文献   

6.
本刊声明     
《学习月刊》2013,(14):3
为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本刊有选择地转载部分报刊的新论新见。凡经转载的文章如无特殊声明,即视为作者同意本刊及合作媒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由于作者地址不详,支付稿酬(包括上述所有使用方式的稿酬)暂存本刊,请作者看到转载文章后及时与本刊联系,以便尽快邮寄稿酬。衷心感谢您对本刊的理解和支持!  相似文献   

7.
本刊声明     
《学习月刊》2013,(12):3
为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本刊有选择地转载部分报刊的新论新见。凡经转载的文章如无特殊声明,即视为作者同意本刊及合作媒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由于作者地址不详,支付稿酬(包括上述所有使用方式的稿酬)暂存本刊,请作者看到转载文章后及时与本刊  相似文献   

8.
郑重声明     
<正>随着《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影响的扩大和各项事业的开展,近期某些单位和个人假杂志社名义设立网站、电子信箱和办事处在全国进行组稿、征稿和出版活动,严重影响了杂志社的正常出版工作,使投稿人产生疑惑甚至误投。为此,本杂志社特郑重声明:  相似文献   

9.
本刊声明     
《世纪桥》2011,(22)
1、本刊整体版权属于《世纪桥》编辑部。转载、选编、摘编本刊文章,应经本刊同意,并注明出处,寄送样刊,支付稿酬。作者另外声明的文章除外,否则视为侵权。  相似文献   

10.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1,(24):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2.来稿自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未见采用,可自  相似文献   

11.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2,(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  相似文献   

12.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2,(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  相似文献   

13.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2.来稿自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未见采用,可自行  相似文献   

14.
本刊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  相似文献   

15.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4,(7):35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2.来稿自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未见采用,可自行  相似文献   

16.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1,(2):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  相似文献   

17.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1,(4):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  相似文献   

18.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1,(13):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  相似文献   

19.
本刊声明     
《党史文苑》2011,(6):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  相似文献   

20.
本刊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特作如下声明:1.本刊整体版权属党史文苑杂志社所有,凡转载、选编、摘编本刊作品,请注明出处,寄赠样刊并按规定支付稿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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